重磅!国土部回应70年房屋产权问题!买房的请放心

重磅!国土部回应70年房屋产权问题!买房的请放心
2017年03月10日 10:02 星火记者联盟

3月8日下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后的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将出台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稳定预期。

“有恒产者有恒心”,姜大明说,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和之后的续期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将研究出台有关法律予以规定。

姜大明介绍,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少数地方遇到的房屋、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在去年年底提出了“两不一正常”过渡性解决方案,即不需提出续期申请,不需缴纳相关费用,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我们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法律安排的有关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权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将出台“房屋70年产权到期续期”的法律,这对购房者而言,可以说是一个大好消息,购房者又可以省下一大笔钱。

事出有因:去年4月,温州就出现过市民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也就是一套评估价180万的房子,产权到期要续期的话就得交60万。

也正是因为如此,房屋产权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而国土部将讨论出台相关法律的举措尊重并回应了民意,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既然研究的是续期的法律安排,并强调形成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那么就意味着,对于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会收回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一图看懂:产权70年怎么算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假设开发商获得土地是在2009年,那么……

PS:还说了些什么

宅地供应因城施策

去年,楼市在去库存的背景下,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房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在房价上涨的同时,土地市场活跃,部分热点城市屡屡出现房企高价拿地、“地王”频现的情况。

姜大明说:“我们提出住宅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的,不能拿来炒作囤积,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遏制炒作土地的投机行为。”

对于如何建立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姜大明表示——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三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保证总量,优化结构。

二是规划引导,稳定预期。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政府要公布住宅用地中期规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形成居民和企业的良好预期。

三是要总结各地土地市场调控经验,改进和完善“招拍挂”制度,保持城市地价总体平稳,严密防范房地产风险。

本文由星火记者联盟(微信ID:cctv11227)供稿,于无声处听惊雷,敢讲话、讲真话,是财经爱好者不可多得的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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