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顶风玩团贷网,被主办券商“打脸”不回头

新三板公司顶风玩团贷网,被主办券商“打脸”不回头
2016年09月18日 17:41 星火记者联盟

引言

在新三板及P2P监管不断从严的今天,仍还有心存侥幸甚至顶风作案者,光影侠(831138)当属“不作就不会死”的典范。刚刚高调宣布旗下子公司“团贷网”融资的光影侠,却遭到了主办券商国都证券的“一记耳光”。

9月13日,光影侠主办券商发布公告称:

9月8日,光影侠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后国都证券关注到,团贷网公众号微信平台等发布“团贷网C轮融资公告”。
团贷网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内容与公司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根据“团贷网C轮融资公告”,公告中出现“宏商光影执行合伙人为宏商创投、唯一网络和东莞证券全资子公司东证锦信(简称“东证锦信”)”、“本轮融资领投方,东莞证券......”。
而国都证券注意到,光影侠在《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披露内容为,本次增资由东莞市宏商光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领投一亿元,东莞市宏商光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为定向投资团贷网而设立的有限合伙,其他合伙人还包括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投资顾问为东证锦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简单地来说,就是团贷网在发布宣传信息时出现乌龙,错误地将东证锦信当做宏商光影的执行合伙人以及领投方,事实上东证锦信只是宏商光影的投资顾问。

啪!……这无疑是给尚沉浸在喜悦中的团贷网以及光影侠一记耳光。对于团贷网来说,这更是涉嫌虚假宣传啊!

然而,据《投资有道》杂志了解到,这并不是光影侠第一次被主办券商“打脸”!

曾因“顶风”玩互金
吃过一记耳光

今年1月份,股转系统曾向券商发出窗口指导,暂停类金融机构的挂牌,其范围除一行三会监管的银行、券商、公募基金、信托等,其他由金融办等监管的小贷、典当、担保、PE、P2P等均不能挂牌新三板市场。

而就在风声正紧之际,2016年1月13日,光影侠发布《对外投资公告》,称将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团贷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准备进军互联网金融行业。

同一天,光影侠主办券商国都证券发布《关于北京光影侠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称:

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拟主要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相关业务,在国内属于新兴行业,行业整体发展还处在探索阶段,国家及各政府部门的政策指导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在一些细分的垂直领域还未有清晰的政策和法律边界,政策变化有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虽然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已承诺严格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公司业务进行合规性规范,但因该《意见稿》尚未正式颁布,存在不确定性,特向投资者提示业务合规性风险。

显而易见,作为光影侠的主办券商国都证券对其主营业务转变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是持保留意见的。

然而,3月9日,上述两家子公司正式运营域名为“tuandai.com”的网络平台(“团贷网”平台),开展金融信息服务业务,专注于小微企业、普惠金融及消费金融服务。

与此同时,光影侠的主营业务逐渐变更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务,正式走上了转型发展之路。

根据8月18日光影侠发布2016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光影侠实现营业收入2.774亿,同比增长了7555.64%,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7027万元、5843万元。

对于公司能够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光影侠则在半年报中称是由于公司转型成功,新增的主营业务带来营业收入2.77亿,占报告期内总收入的 99.90%。

相信很多人都会对光影侠新增主营业务是何感到好奇,对此,《投资有道》杂志记者仔细研究了一下这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然而,当记者在光影侠此次发布的半年报中找到的答案时,完全惊呆了。

原来,早在今年初,光影侠就宣布进行转型,玩起互联网金融了。

转型后继续狩猎资本市场

光影侠正进行1.14亿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光影侠目前正在进行一笔规模为1.14亿的融资。

早在2016年1月27日,光影侠就发布《股票发行方案》,称拟以1元/股的价格发行不超过11464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464万元,而募集资金则主要用于拓展公司业务,补充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从而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

据《投资有道》记者查询得知,截至目前,该份股票发行方案尚未完成,光影侠分别于7月7日与8月15日发布《股票发行延期认购公告》,称由于相关认购和缴款工作尚未完成,经公司与投资者协商一致后,对缴款截止日期延期至2016年10月17日

而8月8日晚间,全国股转系统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新政,对募集资金用途、对赌条款等实施监管,并对类金融企业借壳明确遏制。

记者注意到,此次股转系统对于非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挂牌公司发行股票行为也作出明确指示:

“非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以所持有的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相关资产进行认购;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参股或控股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如果其股东或子公司为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应当承诺不以拆借等任何形式将募集资金提供给该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使用。
非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挂牌公司可以以募集资金之外的自有资金购买或者投资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相关资产,但在购买标的或者投资对象中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且不得成为投资对象的第一大股东。”

1月底的股票发行方案或许可以政策并不明朗来搪塞,但是在股转系统明确挂牌企业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参股或者控股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后,主营业务已经转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同时为团贷网的实际控股公司的光影侠却仍在继续此前1.14亿的融资,可见光影侠是如何的有恃无恐。

对于这笔资金的实际用途,恐怕即使是光影侠自己也难以说清道明的!

对此,记者曾发函致光影侠董秘晋海曼的邮箱并提出质疑,遗憾的是,截止发稿前,仍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复。

来源:金色光 星火记者联盟(微信ID:cctv11227)供稿,于无声处听惊雷,敢讲话、讲真话,是财经爱好者不可多得的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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