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公募基金通道化 委外定制基金新规落地

严禁公募基金通道化 委外定制基金新规落地
2017年03月19日 10:44 投实

投实消息:未来一只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若超过50%,需要采取封闭或定期开放运作,并采取发起式基金形式。长期被银行资金用作通道的基金公司委外定制基金迎来强监管。

据财新报道,3月17日,证监会基金机构监管下发《机构监管情况通报》。若单一机构持有人新设基金,也就是业内常说的机构定制基金,拟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有五大要求:

1) 封闭运作或定期开放运作(周期不低于3个月);

2) 发起式基金形式;

3) 予以充分披露及标识;

4) 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5) 承诺拥有完全、独立的投资决策权。

 “发起式”这一约束条件此前是业界关注焦点,一旦实施,将成为委外定制基金最大的掣肘因素。接近监管的人士指出,此举反映了监管的大方向,即通过资本金来约束产品规模,将基金公司和投资人绑定到一起。

发起式基金通常要由基金公司的基金管理人及高管作为发起人,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管人员和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认购不少于1000万元。也就是说,每一只采取这种形式的委外定制基金,必定要由基金公司出面发起,每家基金公司能开展这类业务的规模,取决于公司、股东和高管人员等关联方能够动用的资金规模。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对银行系基金公司约束力有限。银行系基金公司大量为母公司发行用作通道的委外资金,即使每一只委外基金需要占用1000万元,但是作为股东的银行并不差钱。

《通报》同时也明确了业内关心的两点:

1) 若不是机构定制版基金的话,单一持有人的比例不可以超过50%,并覆盖到含已获批复但尚未募集成立的基金。

2) 对于已经成立的机构定制老基金也有限制,过往老定制产品不可以继续接受此单一投资者的申购;其他老基金也要努力满足单一持有人不可以超过50%的要求。

证监会对合规也再次提出规定,公募基金不能直接或变相沦为特定委托人的通道,严禁通过聘请投资顾问或由其他机构提供投资建议等方式让渡投资决策权;审慎确认大额申购与大额赎回,不得损害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规范运作,不得存在直接或变相返还管理费等违法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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