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再融资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2017年02月24日 08:08 曹中铭

 上周五,经修改后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下称《监管问答》)的发布,标志着上市公司再融资步入全新的阶段,也必将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新股IPO、上市公司再融资以及重要股东的套现,被认为是A股市场的三大“抽血机器”。近几年由于IPO制度不断改革,“三高”发行不再,每年新股IPO融资额均不到2000亿元;去年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套现金额为3060亿元,而上市公司再融资额则超过万亿大关。毫无疑问,上市公司再融资所产生的抽血效应,要远远大于新股IPO与重要股东的套现,市场对于再融资的质疑与诟病之声不绝于耳并非“无的放矢”。

 夸张点讲,此次《实施细则》与《监管问答》的发布,对于上市公司再融资而言,无异于一次“革命”。因为定增发行定价市场化,以往的套利空间没有了;因为20%的比例限制,狮子大开口的圈钱模式行不通了;18个月的间隔期,频繁融资变得不可能了;“不差钱”的上市公司融资“资格”取消了,无底线“圈钱”将无法成行了。因此,尽管像定增没有设置门槛、对融资没有进行跟踪考核等成为再融资新政的“盲点”。但整体而言,与此前相比,再融资新政的进步是非常显著的,也必将在抑制上市公司圈钱、实施利益输送等方面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来。

 客观上,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参与者,以及投资者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整体利益。如果其中的利益分配不均,或者存在利益输送,或者损害其他投资者以及整个市场利益的行为,那么再融资制度无疑值得商榷。监管部门此次推出再融资新政,正是由于其中存在多方面的问题。

 在再融资新政推出后,上市公司融资不再那么容易了。而且,定增融资,将考验到上市公司本身的质量、成长性、分红能力。一家垃圾公司,如果实施定增的话,由于发行定价市场化,参与者将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反过来,对定增市场将是一次“洗礼”。

 对于中介机构来讲,无论上市公司质地如何,只要有定增融资需求,以往那种“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现象或不再出现。毕竟,作为保荐机构,券商等在运作再融资过程中,将投入人力等成本。一旦定增失败,或者参与对象较少,上市公司融资额较低,保荐机构也无法从中获利,甚至有可能是赔本赚吆喝的买卖。而且,再融资新政出台后,某些上市公司要么对原方案进行修改,要么直接取消了再融资,这些都将影响到中介机构本身的利益。

 对参与者而言,套利空间的消失,发行价格的市场化,同样导致定增参与者将面临着较大的市场风险。那么,参与者事前会对风险进行评估,比如是否值得参与,获利与风险情况如何等。最重要的是,以往那种定增完成之日,参与者帐户上就产生巨额浮盈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当然,再融资新政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是一大利好。一方面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维护中国资本市场的利益。

 此次监管部门出台再融资新政,是“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的再次体现。其制度变革力度之大,影响之深,值得在其他方面的监管中推崇。比如对于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转后,再披露重要股东减持计划的现象,监管部门就应该果断出手,对其设置“窗口期”,禁止重要股东在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预案及其实施后的6个月时间内减持股份。若此,“高送转+减持”模式还会在市场上大行其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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