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考核对银行业冲击的深度解析

MPA考核对银行业冲击的深度解析
2017年05月24日 07:45 投行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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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季度MPA考核时点的逐步临近,MPA考核对债市和流动性的影响也开始逐步显现,无论是近期资金利率的明显抬升,还是一级市场发行的持续低迷,都反映出MPA考核对银行经营行为实实在在的影响。那么一季度MPA考核对商业银行的压力究竟有多大?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增速考核又会对银行广义信贷增速带来多大的影响?资本充足率容忍度的取消又影响几何?

根据央行有关MPA考核的规定,如果资本和杠杆情况、定价行为中任意一项不达标,或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中任意两项及以上不达标(达标线60分),MPA考核即为不达标,落入C档机构,因此资本和杠杆情况是否达标就成为了评估一家银行MPA是否达标的“一票否决”指标之一,这一指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在资本和杠杆情况中,资本充足率又占据了80%的权重,因此资本充足率也成为决定一家银行MPA能否达标的重中之重。而资本充足率的考核又直接与广义信贷增速挂钩,因此广义信贷增速就成为了MPA考核体系的核心。

由于数据可得性的问题,我们假设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一季度,理财的机构结构、收益类型结构和资产配置结构与2016年上半年一致,各分项增速与总规模增速一致,对2017年一季度新口径广义信贷增速进行粗略估计。在以上的假设基础上,根据计算,2017年一季度全国性大型银行和全国性中小银行新口径广义信贷增速分别约为10.9%和21.4%。虽然从整体来看,由于现行的广义信贷增速考核标准较为宽松,因此无论是全国性大型银行还是全国性中小银行的广义信贷增速都远远低于MPA广义信贷考核指标,但依然不能排除个别股份行或城商行广义信贷增速超标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数据可得性的问题,我们无法估算农商行新口径广义信贷增速水平,由于农商行近年来无论是表内还是表外扩张速度都很快(部分甚至快于股份行和城商行),因此农商行广义信贷增速超标风险也不容忽视。

如果把资本充足率对广义信贷增速的约束考虑在内,情况就要严峻的多。由于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在考虑资本充足率容忍度的情况下,如果资本充足率分项考核要达标,就意味着理论上对应的五大行的广义信贷增速上限在20-25%,股份行在20%左右,城商行在20-25%,农商行在25%左右。由此可见,五大行由于广义信贷增速较低,因此无论是资本充足率还是广义信贷增速考核都能够轻松达标;而股份行和城商行如果资本充足率要达标,广义信贷增速最高只能控制在20%左右,而根据我们的计算,一季度股份行和城商行的平均广义信贷增速就约为21.4%,这意味着很可能有超过半数的股份行和城商行的资本充足率无法达标,MPA考核被一票否决,落入C类。

更进一步,如果央行在一季度MPA考核中取消资本充足率容忍度指标的消息属实,那么按照目前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所能支撑的广义信贷增速上限会降至15%以下,这意味着除五大行、国开、邮储外的几乎所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考核都无法达标,这无疑将对股份行和中小行的MPA考核带来更为严峻的考验,一季度就很可能有大量银行MPA考核无法达标落入C类。

综上所述,在MPA考核指标体系的七大方面当中,资本和杠杆情况与资产负债情况是最值得关注的两大方面,而在这两大方面中,广义信贷又是最值得关注的核心指标。从一季度的情况来看,虽然单纯看广义信贷增速达标压力并不大,但考虑广义信贷增速对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后,除五大行外的至少半数商业银行可能面临资本充足率难以达标,最终导致MPA考核不达标的问题。因此一季度MPA考核依然“压力山大”,仍然需要警惕MPA考核对资金面以及债市的潜在负面影响。

正文:

随着一季度MPA考核时点的逐步临近,MPA考核对债市和流动性的影响也开始逐步显现,无论是近期资金利率的明显抬升,还是一级市场发行的持续低迷,都反映出MPA考核对银行经营行为实实在在的影响。那么一季度MPA考核对商业银行的压力究竟有多大?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增速考核又会对银行广义信贷增速带来多大的影响?资本充足率容忍度的取消又影响几何?本篇专题将试图通过逐一分析MPA各细项对银行的考核压力,为上述问题寻找答案。

众所周知,MPA体系的总体目标是从以往盯住狭义贷款转为对广义信贷(包括贷款、证券及投资、回购等)实施宏观审慎管理,通过一整套评估指标,构建以逆周期调节为核心、依系统重要性程度差别考量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人民银行及其宏观审慎评估委员会根据季度数据动态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广义信贷合理增长,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MPA的指标体系包括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和信贷政策执行七个方面,其中既包含定性指标,也包含定量指标。涉及到的定量指标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广义信贷增速、委托贷款增速、同业负债占比、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

而根据不同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不同,央行又将商业银行分为全国性系统重要性机构(N-SIFIs)、区域性系统重要性机构(R-SIFIs)和普通机构(CFIs),对不同类型的银行采取不同的监管指标要求和考核方式。下面我们将从不同的方面逐一分析银行一季度MPA考核压力究竟如何。

一、资本和杠杆情况

根据央行有关MPA考核的规定,如果资本和杠杆情况、定价行为中任意一项不达标,或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中任意两项及以上不达标(达标线60分),MPA考核即为不达标,落入C档机构,因此资本和杠杆情况是否达标就成为了评估一家银行MPA是否达标的“一票否决”指标之一,这一指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在资本和杠杆情况中,资本充足率又占据了80%的权重,因此资本充足率也成为决定一家银行MPA能否达标的重中之重。

(一)资本充足率

按照现行的MPA考核体系中的资本充足率评价标准,考察的并非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绝对水平,而是商业银行实际资本充足率(C)和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C*)之间的差额。如果某银行的实际资本充足率不低于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C≥C*),那么该银行资本充足率考核为满分(80分);如果该银行的实际资本充足率低于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C<C*),但差额不超过4个百分点(C*-C≤4%),那么该银行资本充足率考核为合格(48-80分);如果该银行的实际资本充足率低于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超过4个百分点(C*-C>4%),那么该银行资本充足率考核为不合格(0分)。

所谓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C*是央行在MPA考核体系中新推出的一个考核指标,计算公式为:

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C*=结构性参数α×(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缓冲)。

其中结构性参数α主要参考机构稳健性状况和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基准值为1,根据以下两方面情况进行上调:(1)经营稳健性状况:考核季度内内控管理、支付系统出现重大问题,发生案件及负面舆情等情况上调0.05。(2)信贷政策执行:考核季度内月均转贴现余额占比或新增占比超过法人机构平均水平上调0.05。因此取值在1-1.1之间;

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储备资本均参考银监会2012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为8%,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仅系统重要性银行适用;

逆周期资本缓冲计算公式为:

逆周期资本缓冲=max{βi×[机构i广义信贷增速-(目标GDP增速+目标CPI)],0},

其中βi为结构性参数,为机构i对整体信贷顺周期贡献度参数,按以下方法确定:βi=宏观经济热度参数(βi1)×系统重要性参数(βi2),其中宏观经济热度参数(βi1)由央行根据广义信贷/GDP偏离其长期趋势值的程度测算,结合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系统重要性参数(βi2)根据不同银行系统重要性差异调整其对整体信贷偏离度的贡献,在0.5-1之间赋值。综合来看,结构性参数βi的取值范围一般在0.4-0.8之间。

由于已知今年目标GDP增速为6.5%,CPI增速为3%,因此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C*的计算公式可以简化为:

C*=α×(8%+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2.5%+ max{βi×[机构i广义信贷增速-9.5%],0}),

而根据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的不同可以进一步简化为:

系统重要性机构C*=α×(11.5%+ max{βi×[机构i广义信贷增速-9.5%],0}),

普通机构C*=α×(10.5%+ max{βi×[机构i广义信贷增速-9.5%],0})。

由此可见,在结构性参数、目标GDP和CPI已经以知的情况下,C*的计算结果更多的是取决于广义信贷增速,因此资本充足率考核是在资产负债情况之外,对广义信贷增速的又一层约束。

为了简化计算,我们假设结构性参数α为1(毕竟绝大部分银行不存在上文所说的稳健性状况和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问题),那么我们就能够根据βi和机构i广义信贷增速的不同取值,算出对应的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C*的下限。

考虑到现行的MPA考核体系对资本充足率的考核标准包含容忍度指标,即商业银行实际资本充足率低于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的差额不超过4%,MPA资本充足率指标仍能合格,同时考虑到截止16年底,五大行的资本充足率整体为13.28%,股份行为11.62%,城商行为12.42%,农商行为13.48%,因此理论上对应的五大行的广义信贷增速上限在20-25%,股份行在20%左右,城商行在20-25%,农商行在25%左右。但由于实际统计过程中,βi的取值一般不可能低至0.4左右,大多数银行在0.6-0.8的水平,因此实际的广义信贷约束更为严格。

从上市银行的角度来看,截止2016年3季度(绝大部分上市银行2016年年报尚未公布),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普遍维持在11-15%之间,其中五大行资本充足率相对较高,股份行和城商行相对较低。

对商业银行而言,如果要提高资本充足率,可以从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的两端分别着手:从分子端而言就必须通过增发/IPO/发行二级资本债(可转债)等方式补充资本金,这相对而言周期较长且难度较大;从分母端而言就必须通过各种方式降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例如配置风险资本占用更低的资产(国债、金融债、地方债等),减少相对高风险资本占用资产的配置规模(股票、信用债、信贷等),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降低已有资产的风险资本占用(信贷资产证券化)等。然而压缩分母的方式虽然较扩大分子更为可行,但短时间内也很难快速压缩(信贷资产难压,债券配置调整需要时间且受广义信贷增速制约,资产证券化发展相对滞后),因此资本充足率的快速提高在短时间内是很难实现的。那么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如果要达到MPA考核对资本充足率的考核要求,就只能通过压低广义信贷增速,进而压低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的方式来实现。

近期,据媒体报道,部分银行已接到通知,央行在今年一季度MPA考核中取消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考核容忍度指标。如果这一消息属实的话,那就意味着从一季度起,商业银行实际资本充足率必须不低于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才能保证MPA考核中资本充足率分项不落入C档,这无疑会进一步加大对银行广义信贷增速的约束。通过我们前面的计算不难发现,如果资本充足率考核取消容忍度指标,将直接导致无论五大行、股份行、城商行还是农商行,广义信贷增速指标都将被限制到15%左右甚至更低。

从一季度MPA考核压力的角度来看,由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相对稳定,因此商业银行广义信贷增速就成为决定银行MPA考核达标与否的核心。有关广义信贷增速的内容将在后文详细展开分析。

(二)杠杆率

杠杆率的考核相对较为简单,即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杠杆率,杠杆率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一级资本和一级资本扣减项均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所定义的一级资本和一级资本扣减项,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不包括表内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衍生产品资产余额+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一级资本扣减项。

MPA考核中对银行杠杆率的要求为不低于4%:杠杆率不低于4%,该项即为满分20分;低于4%,该项得0分。由于银监会和央行并不公布银行业杠杆率水平数据,因此我们无从得知银行业杠杆率整体水平和不同类别银行的杠杆率情况,只能通过上市公司季报了解上市银行杠杆率情况。从截止到2016年底的数据来看,上市银行杠杆率水平均能达到MPA考核要求,杠杆率分项考核压力不大。但对于部分未上市,资本金相对不足但近年来资产规模扩张较快的银行而言,确实存在杠杆率无法达标的可能性。

二、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负债情况是MPA考核指标体系的核心,虽然资产负债情况不像资本和杠杆情况、定价行为两项指标一样,对MPA考核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但由于资产负债情况中的广义信贷增速指标是MPA指标体系中,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进行约束最直接和有效的手段,且一家银行的广义信贷增速也会直接影响到这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考核能否达标,会间接的对MPA考核起到一票否决的作用,因此资产负债情况,尤其是其中的广义信贷增速指标,成为了整个MPA指标体系的核心指标。

(一)广义信贷

按照现行的MPA考核指标,广义信贷增速考察的是商业银行广义信贷增速与当年M2增速目标相比偏高的程度,对N-SIFIs、R-SIFIs和CFIs三类机构而言,偏高超过20个、22个和25个百分点则不达标,得0分,低于则为满分。目标M2增速为国家设定并公布的当年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速目标,2017年M2目标为12%。

在2016年的MPA考核中,广义信贷统计的是金融机构信贷收支表中的各项贷款、债券投资、股权及其他投资、买入返售资产、存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的余额合计数。2017年一季度开始,MPA评估将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范围,为防止重复计算,表外理财资产端需扣除现金和存款。

由于广义信贷达标与否不仅直接决定商业银行MPA考核中资产负债情况能否达标,还间接决定该机构资本充足率考核能否达标,从而决定MPA考核结果。如果商业银行广义信贷增速无法达标,就直接意味着MPA考核不达标,因此广义信贷增速的重要性被大大提高,成为了整个MPA指标体系的核心。那么目前商业银行广义信贷增速水平如何,一季度MPA考核究竟能否达标呢?

由于2017年一季度广义信贷增速考核将表外理财纳入考核范围,那么广义信贷的计算公式就变为:

广义信贷=各项贷款+债券投资+股权及其他投资+买入返售资产+存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表外理财资产总额-表外理财存款余额-表外理财现金余额

由于央行在信贷收支表中仅公布分银行类别的广义信贷各分项数据,因此我们沿用央行的分类标准统计不同类别银行的广义信贷增速。首先我们根据央行公布的信贷收支表,计算老口径广义信贷增速。在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央行信贷收支表对不同类别银行的分类标准:四大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全国性大型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全国性中小银行指本外币资产总量小于2万亿元的银行(以2008年末各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为参考标准),经过查询我们发现这一类别囊括了除全国性大型银行外的所有其他全国性银行。由下图可见,截止2017年2月,四大行和全国性大型银行的老口径广义信贷增速均不足10%,全国性中小银行的老口径广义信贷增速仍在20%以上。

接下来我们统计包含表外理财的新口径广义信贷增速。由于表外理财数据可得性较差,目前可获得的官方数据仅有2016年的理财半年报,以及两会期间银监会透露的2016年底理财总规模为29.1万亿元。因此我们假设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一季度,理财的机构结构、收益类型结构和资产配置结构与2016年上半年一致,各分项增速与总规模增速一致,对2017年一季度新口径广义信贷增速进行粗略估计。在以上的假设基础上,根据计算,2017年一季度全国性大型银行和全国性中小银行新口径广义信贷增速分别约为10.9%和21.4%。虽然从整体来看,由于现行的广义信贷增速考核标准较为宽松,因此无论是全国性大型银行还是全国性中小银行的广义信贷增速都远远低于MPA广义信贷考核指标,但依然不能排除个别股份行或城商行广义信贷增速超标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数据可得性的问题,我们无法估算农商行新口径广义信贷增速水平,由于农商行近年来无论是表内还是表外扩张速度都很快(部分甚至快于股份行和城商行),因此农商行广义信贷增速超标风险也不容忽视。

如果把资本充足率对广义信贷增速的约束考虑在内,情况就要严峻的多。正如我们前文分析的那样,由于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在考虑资本充足率容忍度的情况下,如果资本充足率分项考核要达标,就意味着理论上对应的五大行的广义信贷增速上限在20-25%,股份行在20%左右,城商行在20-25%,农商行在25%左右。由此可见,五大行由于广义信贷增速较低,因此无论是资本充足率还是广义信贷增速考核都能够轻松达标;而股份行和城商行如果资本充足率要达标,广义信贷增速最高只能控制在20%左右,而根据我们的计算,一季度股份行和城商行的平均广义信贷增速就约为21.4%,这意味着很可能有超过半数的股份行和城商行的资本充足率无法达标,MPA考核被一票否决,落入C类。

更进一步,如果央行在一季度MPA考核中取消资本充足率容忍度指标的消息属实,那么按照目前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所能支撑的广义信贷增速上限会降至15%以下,这意味着除五大行、国开、邮储外的几乎所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考核都无法达标,这无疑将对股份行和中小行的MPA考核带来更为严峻的考验,一季度就很可能有大量银行MPA考核无法达标落入C类。

(二)委托贷款

与广义信贷增速考核要求类似,委托贷款同样考核其增速与M2增速目标相比的偏高程度,对N-SIFIs、R-SIFIs和CFIs三类机构而言,高于20个、22个和25个百分点则不达标,得0分,低于则为满分。

然而由于数据可得性的问题,我们只能在社融数据中看到委托贷款投放情况。我们从社融数据中的委托贷款存量数据可见,委托贷款增速整体维持在20%左右,从银行业整体来看考核压力不大。

(三)同业负债

与资产负债情况的其他两项指标不同,同业负债考核的不是增速,而是占总负债的比重。对N-SIFIs、R-SIFIs和CFIs三类机构而言,同业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不超过25%、28%和30%即为满分25分;比重不超过33%为及格,得分为15-25分;比重超过33%为0分。

同业负债指同业拆入、同业存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卖出回购等同业负债项目扣除结算性同业存款后的同业融入余额。从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统计,主要包括拆入资金、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三项。

从上市银行的数据来看,截至2016年三季度,除兴业银行同业负债占比超过33%的上限外,其他上市银行同业负债占比均符合MPA考核的合格要求。随着2017年LCR考核要求的提高,商业银行开始出现压低同业负债规模,增加同业存单发行的趋势,因此一季度MPA同业负债分项的考核压力大概率将进一步减小。

然而随着同业存单发行规模的不断加大,当中蕴含的风险也不断加大,这与央行去杠杆的货币政策思路显然是背道而驰的。有银行反馈未来央行可能将同业存单纳入MPA同业负债分项进行考核,如果消息属实的话,目前大量依赖同业存单维系同业链条的中小银行未来可能面临同业负债占比超标的风险。

三、流动性

流动性评估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2个定量指标和遵守准备金制度情况1个定性指标,分数分别为40分、40分和20分。

(一)流动性覆盖率

流动性覆盖率即LCR(Liquidity coverage ratio),于2009年由巴塞尔委员会首次提出。2010年巴塞尔委员会将流动性覆盖率引入了巴塞尔协议Ⅲ作为流动性监管指标,成为第一个国际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监管量化标准。国内在监管文件中提及流动性覆盖率最早可以追溯到2011年。而2013年发生的“钱荒”充分暴露出我国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银监会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在2014年初正式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银监会的定义,流动性覆盖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够在银监会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流动性覆盖率是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与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的比值,计算公式为:流动性覆盖率=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100%。其中,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是指满足相关条件的现金类资产,以及能够在无损失或极小损失的情况下在金融市场快速变现的各类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是指在相关压力情景下,未来30天的预期现金流出总量与预期现金流入总量的差额。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是指在流动性覆盖率所设定的压力情景下,能够通过出售或抵(质)押方式,在无损失或极小损失的情况下在金融市场快速变现的各类资产。而压力情景则包括影响商业银行自身的特定冲击以及影响整个市场的系统性冲击,具体而言包括存款流失、融资能力下降等。

根据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在过渡期内,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提前达标;对于流动性覆盖率已达到100%的银行,鼓励其流动性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之上。我们统计已经披露的上市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数据不难发现,截止2016年三季度五大行流动性覆盖率普遍较高,远高于100%的监管目标,而大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商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则相对偏低,有些不仅低于银监会2017年底90%的监管目标,少数银行甚至低于2016年底80%的最低要求。

2016年底以来,商业银行普遍放缓了同业负债的扩张速度,大幅增加同业存单的发行规模,这有利于流动性覆盖率的改善。因此2017年一季度流动性覆盖率考核指标压力有望减弱。但少数同业负债占比较高的股份行和城商行,可能依然存在流动性覆盖率不达标的风险,值得警惕。

(二)净稳定资金比例

净稳定资金比例是银行一年以内可用的稳定资金与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之比。通过对各类资金来源及运用项给予不同的折扣系数,来设定特定的流动性压力,以衡量一家银行一年内根据资产的流动性状况和其表外承诺及负债导致的流动性或有需求状况,所需及可用的长期稳定资金的数量。

由于目前尚无官方口径的净稳定资金比例数据公布,因此此处不再详细展开。

四、资产质量

MPA考核中资产质量的考核主要分为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两个指标,各占50分。

(一)不良贷款率

不良贷款率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不良贷款是指在评估银行贷款质量时,把贷款按风险基础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对N-SIFIs而言,不高于同类型机构不良贷款率得满分50分,超过了同类型机构,但在5%之内可以得到30-50分。R-SIFIs和CFIs考核标准相同,不高于全省同类型机构不良贷款率(含):50分;不高于全省同类型机构不良贷款率2个百分点(含):30-50分。高于全省同类型机构不良贷款率2个百分点或高于5%:0分。

从银行业整体来看,截止2016年底,不良贷款率为1.74%。分银行类别看,除了农产商业银行不良率略高,保持在2-3%之间以外,其他类别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均保持在1-2%之间。

从上市银行的角度看,所有上市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均维持在合理区间,均满足MPA不良贷款率考核合格条件。

从一季度MPA考核的角度看,绝大多数银行不良贷款率合格压力不大。当然,不能排除有极少数经营较为激进,信贷审查不够审慎的银行可能存在不良贷款过多,不良率过高(超出同地区、同类银行2个百分点以上或超过5%)的问题,一旦不良贷款率考核不合格,该银行资产质量分项即为不合格。

(二)拨备覆盖率

是指贷款损失准备对不良贷款的比率(实际上银行贷款可能发生的呆、坏帐准备金的使用比率),主要反映商业银行对贷款损失的弥补能力和对贷款风险的防范能力。计算公式为: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余额/不良贷款余额×100%。

现行MPA考核体系对拨备覆盖率的要求为不低于100%:如果高于150%,该项即为满分50分;介于100-150%之间,得30-50分;低于100%,得0分。

从目前银行业拨备覆盖率的情况看,截至2016年底,商业银行整体拨备覆盖率为176.4%,各类银行拨备覆盖率均在160%以上,MPA拨备覆盖率考核整体压力不大。

从上市银行的角度来看,大行的拨备覆盖率普遍偏低,股份行、城商行和农商行的拨备覆盖率相对较高,但截至2016年底,上市银行MPA拨备覆盖率均达到了合格水平。

MPA指标体系中剩余的三个方面:定价行为、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都是相对偏定性的考核指标,在此就不再展开进行分析。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住房按揭贷款发放量猛增。随着新一轮房地产限购的开始,住房贷款也开始逐步收紧,这一政策取向可能也将反映在MPA考核当中,未来住房按揭贷款增速依然较高的银行可能面临信贷政策执行不合格的处罚,对MPA考核结果带来一定的影响,值得警惕。

综上所述,在MPA考核指标体系的七大方面当中,资本和杠杆情况与资产负债情况是最值得关注的两大方面,而在这两大方面中,广义信贷又是最值得关注的核心指标。广义信贷增速将直接影响资产负债情况的考核,并间接的影响资本充足率的考核结果,从而决定银行MPA考核能否达标。从一季度的情况来看,虽然单纯看广义信贷增速达标压力并不大,但考虑广义信贷增速对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后,除五大行外的至少半数商业银行可能面临资本充足率难以达标,最终导致MPA考核不达标的问题。因此一季度MPA考核依然“压力山大”,仍然需要警惕MPA考核对资金面以及债市的潜在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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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华创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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