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改革应约束与激励并重

员工持股改革应约束与激励并重
2016年07月11日 08:26 余丰慧

作为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涉及员工持股等内容的改革也开始破冰。《经济参考报》日前获悉,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透露出员工持股的改革尝试。

据一些机构统计,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截至7月5日,总计有69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布了员工持股计划,其中已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有9家,已经得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47家,已经形成董事会预案的有9家,此外还有4家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实施。

员工持股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从过往实践看,员工持股改革争议与困难不少。从理论上看,国企说到底是全国人民的,全国人民是最终的股东。实行员工持股有将国有资产分配给内部人之嫌疑,变国有为少数人持有的问题。从国有资产流失角度看,过去的员工持股以及管理层收购改革都曾造成大量国资流失。如何防止国资流失是员工持股改革的最大困难。从员工持股的目的看,是发挥激励机制,还是约束机制,也需要研究与斟酌。因此,员工持股改革必须慎之又慎。

从国资委人士透露的员工持股改革思路看,贯彻了慎重、稳妥的思想。这样几个特点非常之好。一是先从科技类、创新型企业以及地方国企、国企二级公司试点,中央一级企业暂时不搞。这个思路非常好。先从科技类、创新型国企二级以下公司试点,涉及面不大,也有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这是中国国有企业急需的。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新兴产业型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既有必要性,又非常急切。

二是员工持股比例必须有最高限制。这个思路是正确的。不过,广东省早在2014年就选择了50家企业作为改革试点,并在持股比例方面确定员工持股的总比例不能超过20%,个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这两个比例都过高。员工持股比例不应超过10%,个人持股比例应该在百分之零点以下。因为混合所有制中民资与国资要占据大头。

三是专营性、平台性的试点企业暂不实施,与国有股东关联交易占其主营业务收入80%以上的暂不实施。这个规定非常必要,也很重要。

如何防止国资流失是员工持股改革的关键问题,也是非国企员工与民众最关心的问题,同样是一个最敏感的大问题。上个世纪末期那次国企改革已经有非常深刻的教训。怎么办呢?

一个重要思路是,员工持股改革的国企必须是公开上市的公司,股权价格价值在资本市场公开透明、流动性非常强的体现出来。没有上市的,改制上市后再实行员工持股改革。这样的话,国资价格阳光透明的衡量出来,一般不存在暗箱操作。

同时,员工持股的股份必须在二级市场公开购买交易,或者是一定时期的二级市场股票的平均价格来确定员工持股价格。

需要强调的是,员工持股改革的目的必须是激励与约束双向的,以约束机制为主。即:通过员工持股到达连股连心的效果,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以约束机制为主的话,员工持股的股份应该强制员工在二级市场购买并长期持有,特别是管理层、董监事会成员应该强制其在二级市场公开购买相当数量的股份以长期持有,直到离岗为止。

总之,员工持股改革必须慎之又慎,激励与约束双向制约,以约束机制为主!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