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论坛成果达270多项,热议中国PPP模式输出

一带一路论坛成果达270多项,热议中国PPP模式输出
2017年05月16日 17:20 PPP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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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达270多项

来源:外交部网站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3年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合作倡议。3年多来,“一带一路”建设进展顺利,成果丰硕,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欢迎和高度评价。2017年5月14日至15日,中国在北京主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这是各方共商、共建“一带一路”,共享互利合作成果的国际盛会,也是加强国际合作,对接彼此发展战略的重要合作平台。高峰论坛期间及前夕,各国政府、地方、企业等达成一系列合作共识、重要举措及务实成果,中方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些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形成高峰论坛成果清单。清单主要涵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5大类,共76大项、270多项具体成果。

成果导读

关于政策沟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62个大项,主要是为未来的国家间合作铺平道路,较少涉及具体的合作项目,而设施联通的14个大项背后则是44个具体的基础设施、能源项目,这些项目有望成为较快落地的先头部队。从最终签署的国家间合作协议以及政府部门间协议来看,论坛的成果远远超出了此前聚焦的29个国家及部分国际组织,而是广泛覆盖到亚洲、欧洲、非洲、南美洲诸多国家。

(来源:走出去智库CGGT)

政策沟通

  (一)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政府间“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包括蒙古国、巴基斯坦、尼泊尔、克罗地亚、黑山、波黑、阿尔巴尼亚、东帝汶、新加坡、缅甸、马来西亚。

  (二)中国政府与有关国际组织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刑警组织。

  (三)中国政府与匈牙利政府签署关于共同编制中匈合作规划纲要的谅解备忘录,与老挝、柬埔寨政府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政府间双边合作规划。

  (四)中国政府部门与有关国际组织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包括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世界经济论坛、国际道路运输联盟、国际贸易中心、国际电信联盟、国际民航组织、联合国文明联盟、国际发展法律组织、世界气象组织、国际海事组织。

  (五)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希腊经济发展部签署《中希重点领域2017-2019年合作计划》。

  (六)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捷克工业和贸易部签署关于共同协调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合作规划及项目实施的谅解备忘录。

  (七)中国财政部与相关国家财政部共同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

  (八)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共建“一带一路”:理念、实践与中国的贡献》、《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愿景与行动》、《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等文件。

  (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定期举办,并成立论坛咨询委员会、论坛联络办公室等。

  (十)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正式开通“一带一路”官方网站,发布海上丝路贸易指数。 

设施联通

  (一)中国政府与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白俄罗斯政府签署国际运输及战略对接协定。

  (二)中国政府与泰国政府签署政府间和平利用核能协定。

  (三)中国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签署水资源领域谅解备忘录。

  (四)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巴基斯坦规划发展和改革部签署关于中巴经济走廊项下开展巴基斯坦1号铁路干线升级改造和新建哈维连陆港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铁路局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铁道部签署关于实施巴基斯坦1号铁路干线升级改造和哈维连陆港项目建设的框架协议。

  (五)中国商务部与柬埔寨公共工程与运输部签署关于加强基础设施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六)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阿富汗通信和信息技术部签署《信息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

  (七)中国交通运输部与柬埔寨、巴基斯坦、缅甸等国有关部门签署“一带一路”交通运输领域合作文件。

  (八)中国水利部与波兰环境部签署水资源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九)中国国家能源局与瑞士环境、交通、能源和电信部瑞士联邦能源办公室签署能源合作路线图,与巴基斯坦水电部签署关于巴沙项目及巴基斯坦北部水电规划研究路线图的谅解备忘录和关于中巴经济走廊能源项目清单调整的协议。

  (十)中国国家海洋局与柬埔寨环境部签署关于建立中柬联合海洋观测站的议定书。

  (十一)中国铁路总公司与有关国家铁路公司签署《中国、白俄罗斯、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国、波兰、俄罗斯铁路关于深化中欧班列合作协议》。

  (十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中国高铁有限公司签署雅万高铁项目融资协议,与斯里兰卡、巴基斯坦、老挝、埃及等国有关机构签署港口、电力、工业园区等领域基础设施融资合作协议。

  (十三)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塞尔维亚财政部签署匈塞铁路贝尔格莱德至旧帕佐瓦段贷款协议,与柬埔寨经济财政部、埃塞俄比亚财政部、哈萨克斯坦国家公路公司签署公路项目贷款协议,与越南财政部签署轻轨项目贷款协议,与塞尔维亚电信公司签署电信项目贷款协议,与蒙古国财政部签署桥梁项目贷款协议,与缅甸仰光机场公司签署机场扩改建项目贷款协议,与肯尼亚财政部签署内陆集装箱港堆场项目贷款协议。

  (十四)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与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阿拉伯国家联盟、非洲联盟、海湾合作委员会互联电网管理局签署能源领域合作备忘录。

贸易畅通

  (一)中国政府与巴基斯坦、越南、柬埔寨、老挝、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乌兹别克斯坦、白俄罗斯、蒙古国、肯尼亚、埃塞俄比亚、斐济、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缅甸、马尔代夫、阿塞拜疆、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富汗、阿尔巴尼亚、伊拉克、巴勒斯坦、黎巴嫩、波黑、黑山、叙利亚、塔吉克斯坦、尼泊尔、塞尔维亚等30个国家政府签署经贸合作协议。

  (二)中国政府与格鲁吉亚政府签署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文件。

  (三)中国政府与斯里兰卡政府签署关于促进投资与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四)中国政府与阿富汗政府签署关于海关事务的合作与互助协定。

  (五)中国商务部与60多个国家相关部门及国际组织共同发布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

  (六)中国商务部与摩尔多瓦经济部签署关于结束中国-摩尔多瓦自贸协定联合可研的谅解备忘录,与蒙古国对外关系部签署关于启动中国-蒙古国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谅解备忘录。

  (七)中国商务部与尼泊尔工业部签署关于建设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与缅甸商务部签署关于建设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

  (八)中国商务部与斯里兰卡发展战略与国际贸易部签署投资与经济技术合作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与蒙古国对外关系部签署关于加强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与吉尔吉斯斯坦经济部签署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合作规划,与捷克工贸部、匈牙利外交与对外经济部签署关于中小企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越南工业贸易部签署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九)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吉尔吉斯斯坦经济部签署关于共同推动产能与投资合作重点项目的谅解备忘录,与阿联酋经济部签署关于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的框架协议。

  (十)中国农业部与塞尔维亚农业与环境保护部签署关于制定农业经贸投资行动计划的备忘录,与阿根廷农业产业部签署农业合作战略行动计划,与智利农业部签署关于提升农业合作水平的五年规划(2017年-2021年),与埃及农业和土地改良部签署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十一)中国海关总署与哈萨克斯坦、荷兰、波兰等国海关部门签署海关合作文件,深化沿线海关“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

  (十二)中国海关总署与国际道路运输联盟签署促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及实施《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的合作文件。

  (十三)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蒙古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挪威、爱尔兰、塞尔维亚、荷兰、阿根廷、智利、坦桑尼亚等国相关部门签署检验检疫合作协议,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乌克兰和阿塞拜疆相关部门签署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技术基础领域合作协议,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塞尔维亚、蒙古国、柬埔寨、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埃塞俄比亚、希腊、瑞士、土耳其等国有关部门签署《关于加强标准合作,助推“一带一路”建设联合倡议》。

  (十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白俄罗斯、柬埔寨、埃塞俄比亚、老挝、肯尼亚、蒙古国、巴基斯坦财政部门签署工业园、输变电、风电、水坝、卫星、液压器厂等项目贷款协议,与埃及、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沙特有关企业签署电网升级改造、燃煤电站、煤矿改造、轮胎厂等项目贷款协议,与菲律宾首都银行及信托公司签署融资授信额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十五)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印尼、马来西亚等国有关机构签署化工、冶金、石化等领域产能合作融资合作协议。

  (十六)中国将从2018年起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资金融通

  (一)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

  (二)中国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规模初步预计约3000亿元人民币,为“一带一路”提供资金支持。

  (三)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设立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人民币,首期100亿元人民币,推动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开发合作。

  (四)中国财政部与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世界银行集团6家多边开发机构签署关于加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相关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五)中国财政部联合多边开发银行将设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

  (六)中哈产能合作基金投入实际运作,签署支持中国电信企业参与“数字哈萨克斯坦2020”规划合作框架协议。

  (七)丝路基金与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同意签署关于伙伴关系基础的备忘录。丝路基金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对外经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

  (八)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设立“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专项贷款(10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产能合作专项贷款(10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金融合作专项贷款(500亿元等值人民币)。

  (九)中国进出口银行设立“一带一路”专项贷款额度(10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专项贷款额度(300亿元等值人民币)。

  (十)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法国国家投资银行共同投资中国-法国中小企业基金(二期),并签署《股权认购协议》;与意大利存贷款公司签署《设立中意联合投资基金谅解备忘录》;与伊朗商业银行、埃及银行、匈牙利开发银行、菲律宾首都银行、土耳其农业银行、奥地利奥合国际银行、柬埔寨加华银行、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开展融资、债券承销等领域务实合作。

  (十一)中国进出口银行与马来西亚进出口银行、泰国进出口银行等“亚洲进出口银行论坛”成员机构签署授信额度框架协议,开展转贷款、贸易融资等领域务实合作。

  (十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同白俄罗斯、塞尔维亚、波兰、斯里兰卡、埃及等国同业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与埃及投资和国际合作部、老挝财政部、柬埔寨财政部、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波兰投资贸易局、肯尼亚财政部、伊朗中央银行、伊朗财政与经济事务部等有关国家政府部门及沙特阿拉伯发展基金、土耳其实业银行、土耳其担保银行、巴基斯坦联合银行等有关国家金融机构签署框架合作协议。

  (十三)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建立基金组织-中国能力建设中心,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培训。

  (十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关于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持续工业发展有关合作的联合声明。

  (十五)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正式成立。

  (十六)中国工商银行与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奥地利等国家主要银行共同发起“一带一路”银行合作行动计划,建立“一带一路”银行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  

民心相通

  (一)中国政府将加大对沿线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力度,未来3年总体援助规模不少于600亿元人民币。

  (二)中国政府将向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20亿元人民币紧急粮食援助。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资10亿美元,用于发起中国-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合作倡议,支持在沿线国家实施100个“幸福家园”、100个“爱心助困”、100个“康复助医”等项目。向有关国际组织提供10亿美元,共同推动落实一批惠及沿线国家的国际合作项目,包括向沿线国家提供100个食品、帐篷、活动板房等难民援助项目,设立难民奖学金,为500名青少年难民提供受教育机会,资助100名难民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区域赛事活动。

  (三)中国政府与黎巴嫩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黎巴嫩共和国政府文化协定2017-2020年执行计划》,与突尼斯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与土耳其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

  (四)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谅解备忘录(2017-2020年)》。

  (五)中国政府与波兰政府签署政府间旅游合作协议。

  (六)中国政府倡议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实施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等四项行动。

  (七)中国政府与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国际移民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难民署、世界卫生组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民航组织、联合国人口基金会、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贸易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签署援助协议。

  (八)中国教育部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波黑、爱沙尼亚、老挝等国教育部门签署教育领域合作文件,与塞浦路斯签署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协议,与沿线国家建立音乐教育联盟。

  (九)中国科技部与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体育部签署关于共同实施中蒙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的谅解备忘录,与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体育部签署关于在蒙古国建立科技园区和创新基础设施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匈牙利国家研发与创新署签署关于联合资助中匈科研合作项目的谅解备忘录。

  (十)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发布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倡议。

  (十一)中国财政部将设立“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

  (十二)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捷克、挪威等国卫生部签署卫生领域合作文件。

  (十三)中国国家旅游局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旅游发展委员会签署旅游合作协议,与智利经济、发展与旅游部签署旅游合作备忘录,与柬埔寨旅游部签署旅游合作备忘录实施方案。

  (十四)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土耳其广播电视最高委员会、沙特阿拉伯视听管理总局签署合作文件。中国中央电视台与有关国家主流媒体成立“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

  (十五)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柬埔寨新闻部、文莱首相府新闻局、阿联酋国家媒体委员会、巴勒斯坦新闻部、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传媒和公民关系局签署媒体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六)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柬埔寨外交与国际合作部、文莱外交与贸易部政策与战略研究所、以色列外交部、巴勒斯坦外交部、阿尔巴尼亚外交部签署智库合作促进计划谅解备忘录。

  (十七)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将举办“一带一路”专项双多边交流培训,设立“一带一路”专项奖学金。

  (十八)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联合80多家中国民间组织启动《中国社会组织推动“一带一路”民心相通行动计划(2017-2020)》,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和150多家中外民间组织共同成立“丝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启动“增进‘一带一路’民心相通国际智库合作项目”。

  (十九)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等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丝路国际智库网络50多家国际成员和伙伴与中方共同发布《丝路国际智库网络北京共同行动宣言》。

  (二十)中国国际城市发展联盟与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组织亚太区签署合作意向书。

“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热议PPP输出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17年5月14-15日,由中国主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正式召开,这不仅是“一带一路”建设进入全面推进务实合作阶段所举办的一项重大国际活动,也是“一带一路”框架下最高规格的活动,对于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意义重大。此次高峰论坛吸引了数十位外国元首、政府首脑及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同时来自130多个国家的约1500名各界贵宾将作为正式代表参与论坛。

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旨在通过共建“一带一路”,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以“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据了解,本届论坛的讨论议题,也将广泛涉及从基建到金融、从贸易到政策的一系列领域。

在“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被认为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也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建设高标准自由贸易网络的重要依托。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于基建的需求旺盛与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也极为突出,通过近年来在中国迅速发展的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公共-私营-合作机制)模式来解决资金缺口,被广泛认为是解决这一矛盾最为理想的模式。在此背景下,通过输出PPP模式,来促进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水平的提升,成为引人关注的话题之一,汉富控股等在PPP模式项目建设方面深耕多年的中国企业也通过参与此次论坛,积极建言献策。

民间资本赢“一带一路”投资良机 PPP助力输血造血

中国多年的发展经验表明,基础设施建设是整个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比较落后的国家和一些饱经战乱破坏的国家来说尤其如此。汉富控股董事长韩学渊在出席此次高峰论坛时表示,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落地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将是最为基本、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甚至关系到整个战略实施的成败。

业内人士也认为,“一带一路”实施的基础就是各相关方面客观存在的共同利益和对共赢的认同。在实施过程中,中国本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扮演非常积极的角色。中国依托自身在基础设施领域强大的建造实力,相继参与他国铁路、公路、港口、油气管道、电力线路的建设,促进了“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发展战略的相互衔接。伴随着道路联通、管道联通、电网联通、电缆联通,各国正在以各种现实的成果,建造起互联互通的前景。

事实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于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旺盛程度也显而易见。有调研报告显示,如果按照中国2015年的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投资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20%计算,“一带一路”其他65个国家未来每年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介于1.8万亿美元至4万亿美元之间。另据亚洲开发银行最新预测数据,亚洲发展中国家2016年到2030年基础设施建设需投资26万亿美元,即每年1.7万亿美元。

中国侨商联合会副会长魏明德指出,亚洲开发银行去年提供了315亿美元的金融和技术援助,“尽管创下历史新高,但算上世界银行、发达国家官方开发援助,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的资金依然存在巨大缺口。”

韩学渊认为,要满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资金的巨大需求,必须创新融资思路和模式,而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是比较可行的路径之一。

PPP模式能够使政府借助社会资本来高效完成政府公共部门的目标,从而达到实现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具体而言,就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合同契约的形式,在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供给方面达成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协作,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实现公众利益最大化。

从项目属性上来说,PPP项目与“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在属性上也具有较高的同一性,均为政府公共投资项目。从项目特点看,均为资本密集型、长周期、高风险的大规模复杂项目,非常适合PPP模式;从目标要求上看,PPP管理方式符合“一带一路”倡议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原则;从融资需求上看,PPP模式能够较好地满足“一带一路”建设项目资本密集的需求。

对于中国的民间资本来说,通过参与PPP模式项目建设,也是一个难得的走出去的良机。据机构测算,按照国际惯例PPP项目总投资约占整个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的20%计算,“一带一路”其他65个国家未来每年的PPP项目投资需求介于0.4万亿美元至0.9万亿美元之间,规模极为可观。

中国PPP模式日益成熟 输出带来双赢甚至多赢

从2000年开始,随着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开启,中国开始试水PPP模式,并在实践中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PPP体系。在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等建设领域,PPP模式的优势表现得尤为突出。在PPP模式实践过程中,国务院、发改委、央行、财政部等中央政府部门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协作,也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顶层机制。

据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公布的统计信息,到今年3月末,全国入库项目12287个,累计投资额14.6万亿元人民币,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9个行业领域。其中,已签约落地项目1729个,投资额2.9万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民营资本的参与率也稳步提高,截至2016年12月末,全国PPP项目民营社会资本参与率达39%。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江苏省,民营资本参与达到60%。

近年来,随着PPP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为民营资本积极参与投身社会公共服务建设提供了畅通渠道,同时也促进了各级政府职能的转变。发展PPP模式有利于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利于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促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可以说,中国在PPP模式实施方面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在“一带一路”的建设中,能够为这种模式的成功输出提供有效保障。

目前中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正陆续出台政策,力推PPP模式。其中,中国国家发改委已会同多个部门建立“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在沿线国家推广PPP模式。印尼政府也已出台一系列PPP顶层设计,包括立法及组建了政府引导基金。此外,东欧和哈萨克斯坦也在积极研究将PPP作为基建的融资手段。

韩学渊表示,中国通过输出PPP模式,可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共赢。一方面,中国通过与沿线国家分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可以实现彼此的发展战略对接,推动我国实施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进世界各国共同繁荣发展;另一方面,也为中国巨量的民间资本找到投资出路。从长远来说,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合作中经验的逐步积累,将为中国过剩产能转移、商品出口乃至全球经济的平衡发展起到巨大作用。

业内:中国PPP模式可助力“一带一路”

来源:中国经济网 

  随着中国宣布将向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建设资金成为日前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热点之一。业内人士建议通过“公共-私营-合作机制”(PPP)模式为基建项目融资。

  作为中国PPP领域的代表性企业,汉富控股董事长韩学渊表示,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落地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将是最为基本、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甚至关系到整个倡议实施的成败。

  他表示,有研究测算,如果按照中国2015年的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投资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20%计算,“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未来每年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介于1.8万亿美元至4万亿美元之间。

  中国侨商联合会副会长魏明德此前曾指出,亚洲开发银行去年提供了315亿美元的金融和技术援助,尽管创下历史新高,但算上世界银行、发达国家官方开发援助,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依然存在巨大资金缺口。

  韩学渊认为,要满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资金的巨大需求,必须创新融资思路和模式,而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是比较可行的路径之一。韩学渊表示,中国通过PPP模式和经验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共赢。一方面,中国通过与沿线国家分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可以实现彼此的发展战略对接,推动我国实施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进共同繁荣发展;另一方面,也为中国巨量的民间资本找到投资出路。

  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我国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PPP项目,已经覆盖5大洲,涉及25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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