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连光,经济学博士。
药价虚高,我们的政府部门出了不少主意。
比如,医院药价“加成”,直接控制价格。
比如,药品集中采购,让竞争机制发挥作用。
比如,制定医保药品限价。
可以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人实在是太复杂了。
有政策就有对策。
医院加成,就叫嚷收入不足,必须得以药养医。
集中采购,也会有暗箱操作。
最可气的是医保药品限价,药厂就不断改药品名称,提高价格。
结果呢,正常的新药审批被这些改名药审批挤的过不来……
还能说什么呢?
我们的智商都用在这些上面了。
我们还得把药品价格的流通价格分解,搞清楚。
这不,新措施出台了。
据新华社1月9日报道,近日,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这个政策核心是啥?
核心是药品出厂给流通企业,流通企业给医院,都要出具发票。
我们知道,药厂有食品药品监管局管,医院有卫生计生委管,可是流通部分没人管。
最早,是医药公司,后来医药公司沦为空壳,只是成为一个牌照。
医药代表就产生在这个环节。
既然没人管,就得把价格证据留下来,以后慢慢算账。
算是给药价拴上一条狗链子。
医药回扣,违法,那也得有个证据。
“两票制”管不管的住药价还不好说,至少价格流通环节得了多少,有证据了。
可以预见,将来总有一天,如果有医药回扣案发,两票制,将会提供可靠的证据。
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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