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交叉持股,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深层次举措

国企交叉持股,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深层次举措
2016年08月23日 12:46 预期财经

  作者:李连光,经济学博士。

  事件:

  中国石油8月12日早间公告称,控股股东中石油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中国石油6.24亿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宝钢集团,占(上市公司)中国石油总股本的0.34%。

  宝钢股份8月15日晚间公告称,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持有的公司8亿股A股股份划转给中石油集团,占(上市公司)宝钢股份总股本4.86%。

  本质:国企集团交叉持有旗下股份公司。

  意义:这是国企改革的又一个大举措,目标指向是完善股份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设置。

  过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较多的是从董事会与总经理的分权、加强监事会,聘请独立董事等调整内部关系做起,有了一定效果。

  但是,总体来说,国企内部人控制的大局面没有改观,还是一家人,出事还是塌方式。

  这次大大不同,是从股权上做起,那是从根上动手了,是深层次的。

  股份公司里,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都是资方的代表。

  如果,股份公司的大股东单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组成本质就是单一的。

  单一背景的股东会,董事会,就缺乏了相互制约,缺乏了多样性,容易发生大问题,最后是更不稳定。

  国企集团交叉持股就不一样了。股份公司的股东虽然还都是国企,但是来源是不同的集团,代表的利益并不一致,人事任命更是两个地方,董事会不再是一家人了。

  所以,国企集团交叉持股旗下股份公司,是冲着内部人控制这个公司治理顽疾而来的,应该是有效的。

  至少,很多信息披露,都会被另一个较小的国企股东“监视”,起到威慑作用。

  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是,应该是几家交叉持股?比例还是多大?

  目前看,是两家互相交叉持股,比例小于5%。

  这应该是个尝试,今后,或许会有多家交叉持股,比例或更大。

  这都需要实践,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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