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高税赋留经济“后遗症”

房地产高税赋留经济“后遗症”
2016年12月12日 10:14 开伟观察

2014年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四届年会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晓光在论坛上表示,“我们挣了100块钱大概有61块钱是税金。”不管刘董事长是否夸张,也不管房地产利润是否真到了饱和状态,但房地产税费高、地方政府获得收益的大头,却是不争的事实;房地产承受高税赋和普通民众承受高房价,是当令中国无奈的社会现实,也留下了巨大的经济“后遗症”。

中央政府调控房价近十年,各种调控政策出台了若干,而房价却越调越高,越调越令民众失望,其根源还在土地财政。只要地方政府在房地产中占据绝对收益权,就会想办法推高土地价格,催生更多“地王”,同时也就直接推高了房地产开发商成本。因为购地价成本占去了商品房的三分之一,在当前工商企业发展不景气、经济增长缓慢的情况下,没有什么比买地更能拉动财政收入的增长了。而在增加财政收入的冲动中,又催生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各级地方政府随意改变土地规划用途、违规买地行为屡屡发生,使大量农业生产用地通过各种变相途径变成了商品房开发用地,加剧城市发展和扩张的盲目性,使不少城市工业园区、新规划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也制造了许多“鬼城”、“空城”,带来了巨大社会资金和财富的浪费,这一切都是土地财政惹的祸。

地方政府除了买地带来的高收入之外,还有巨大税金收入。据刘董事长透露,万科房地产一年利润只有几十个亿元,而税金却高达几百亿元。如此利益格局,一方面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扩张态势一直采取纵容态度,更会发挥政府威力使银行信贷资金过多向房地产业倾向,加剧了房地产泡沫;同时,也正是房地产业的快速扩张,出现了资金短缺,以致不少房地产企业以高收益为“幌子”,非法向社会集资,使更多社会资金流入其腰包,加剧了房地产业风险,全国不少房地产企业资金断链引发的局部社会风波,与地方政府睁只眼闭只眼不无关系,地方政府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不少地方政府正是看中土地收入和房地产业巨大的税收来源,才敢大肆扩张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打造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出现了大量重复、低效项目,加剧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造成了社会资金巨大浪费,影响了改善民生措施的积极推进。可以说,没有土地财政和房地产高税收,地方政府就没有这么大胆量举债,也就不会有今天政府债务规模的膨胀和埋下的巨大风险隐患。

而且,正是因为买地高收入和房地产高税收,助长了不少地方政府在抓经济发展的“懒惰”行为,在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中,或束手无策,或兴头不大,或不积极主动,在很大程度上贻误了企业升级和转型。可以这样说,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中小微企业虽陷入经营困局,与世界经济大气候有关,但与当地政府在企业融资、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作为不力存在很大关系。所以从长远说,房地产企业的高税收,实质消弱了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延缓中国经济发展进程,减弱了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后劲。还特别需指出的是,目前这种土地出买高收益和房地产业高税收的现状不改变,地方政府在控房价方面难有实质举动,过去各地出台相应措施抵消中央政府宏观调控效力就是很好的说明。而且,中央表明今后调控房地产不搞“一刀切”,由各地制定调控政策,笔者担心,地方政府真能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来割断房地产这根利益脐带?如果不能,那么普通民众遭受高房价侵扰之苦,恐怕永远没有尽头,也难有真正幸福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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