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回扣占药价近半该怨谁?

医生回扣占药价近半该怨谁?
2016年12月26日 11:05 开伟观察

央视记者历时8个月调查上海、湖南6家大型医院,发现医药代表提成是药品价格的10%,医生收的回扣则是药品价格的30%至40%;医药代表称,若医院药品采购目录里有两种药治同一种疾病,医生一般会开回扣比例高、金额大的药品。

相信看到这则新闻,全国民众无不为此愤慨和痛心:一则国家禁止“以药养医”这么多年,从表面上看似乎有了成效,实则根本没有好转;二则医生收受回扣不是什么新闻,也难言新奇;但在各级政府如此大张旗鼓地整治医疗单位拿回扣的高压态势下,竟有如此之多的医疗单位、医生“顶风作案”,就实在令人惊愕了;尤其全国尚未被曝光、仍在继续从事这种“勾当”的医疗机构,显然还大有人在。三则,尽管上海卫计委和国家卫计委接连对此做出回应,要求相关办医主体和医院进行查核,对违规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要求各省针对此类情况,举一反三,开展专项工作,其不作为之举仍难令人满意,这些医疗监管机构早干什么去了?且发生在医疗机构眼皮底下的这些问题本应是监管部门曝光的,如果不是新华社记者潜伏8个月像做“敌特工作”般收集情报,医院医生与医药代表的“勾当”何以能真相大白天下?今后对医疗单位监管和问题暴露不能总依靠新闻媒体来进行,且全国逾万家医疗机构,新闻单位不可能都监管得了。

现在需全社会认真反思的,医疗单位与医疗企业两者能沆瀣一气、不顾患者死活、蘸着患者鲜血的暗地“利益输送”何以能顺利实现?而且还是哪样的有恃无恐,到底该怨谁?细细想来,有三个问题值得全社来评判:

首先,现阶段我国医疗机构能不能产业化?导致医生猛拿回扣、医药代表大肆推销药品来实现医院与医药企业“双赢”的我国医疗、医药体系,实质是政府撒手不管的结果;政府除了对社会医疗保险投入了少量资金之外,财政对住院大楼、医疗设备、医生工资等方面明显投入不足,使不少医疗机构背负了沉重债务包袱、医生工资增长过低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如果这些问题都由政府“包”下来了,相信不会有医生吃回扣占药品价格近半的问题发生。所以,第一要怨目前医疗体制改革上不彻底及促使医疗机构产业化政策;如果医疗体制改革能顺利彻底到位、避免医疗行业陷入准产业化怪圈,就不可能发生药品高回扣现象了。

其次,目前对医疗单位药品招标等方面监管是否到位?据央视记者披露,那些医生能拿到高额的药价回扣的药品,竟然都在地方的药品采购目录里,而且中标价已是市场的几倍十几倍甚至更高。若没有虚假的高中标价,疯狂的药价高回扣哪会有如此空旷的腾挪空间。让人感到不可理喻的是,原本作为降低药价利器的地方药品招标采购,却变成了有些医院、医生收取药品高回扣的工具,这是一种怎样的制度悲哀?所以,我们第二要怨漏洞百出的药品招标制度;如果这个制度坚持药品严格对比、实现药品招标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有效监督,药品高回扣现象将成不可能之事。

再次,目前医疗机构与医药生产企业为何不能直接有效对接?为何药企生产的药品一定要通过医药代表这个“食利”掮客来推销,而医院为何又要依赖医药代表的推荐来实现药品采购?在互联多日益发达的今天,这一切真让人不可思议。且药品高回扣也正是通过医药代表的推销和药品招标的形式来实现“肮脏”之目标。所以,第三要怨我国企业与企业之间这种极不正常的营商关系。假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都与药品生产企业实现“直销”对接,减少中间推销环节;且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能与药品生产企业之间进行严格规范的采购招投标,提高药品生产信息透明度并接受监管机构及会社公开、有效监督,哪还会存在药品价格虚高现象?医生哪来收受药品高回扣之机?

显然,目前医疗监管机构当务之急不是为了对已曝光的6家医院高回扣问题进行大张旗鼓地讨伐和问责,而应是从事件中吸取教训,痛定思痛,及时把监管措施落到实位,落实在平时监管中,坚决消除媒体曝光一起就严查一阵、而平时疏于监管的“得过且过”监管倾向,寻找解决治本之策:一是加大力度建立和完善药品采购招投标机制,真正堵塞招投标制度可能存在的各种漏洞;二是通过媒体公布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信息透明度,全面提高全社会对医疗机构药品的监督力,使药品价格虚高及回扣问题无处遁形。如此,才能真正保护广大患者的利益,根治“看病贵”顽疾,使更多患者不会因病致贫和因病丧命!(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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