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疏解侨兴债违约“堰塞湖”

怎样疏解侨兴债违约“堰塞湖”
2016年12月28日 17:05 开伟观察

近几日,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持续发酵,闹得不可开交。在风波发生后这一周中,浙商财险、粤股交、广发银行等机构先后发出公告,披露各自处理进展。

综观该事件,唯独是还款第一责任人的侨兴集团从未正式对外说过只言片语。作为债券违约偿付保证第一责任人等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也一直云遮雾罩。

据法律专家观点,作为签署了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的吴瑞林,就意味着债权人没有实现的所有债权都可以找他,而且吴瑞林个人的赔偿是没有额度的。也就是说他现有的工资,薪金,房产,股权,投资及其分红,名下的一切资产都要承担还款义务。而且是任何时候都要承担。这其实是“小葱伴豆腐”一清二白的事,而以吴瑞林身家逾百亿资产,偿还11亿元本息也不在话下。

这本是该案件中一个最强的保证责任,可就这看似简单而又不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更不会让广大投资者愁肠刮肚的侨兴债,却最终出了幺蛾子。

稍加梳理便会发现,侨兴债延宕至今,其实是由侨兴集团逃避责任一手酝酿的债市风险“堰塞湖”。笔者这么说,并非要丑化哪家企业或哪个企业家,明摆着的事实无须辩驳。一方面,侨兴集团作为债券发行企业实际控制人,当发债企业出现资金困难无力偿付债券本息时,理应承担法律责任,拿出资金给予投资者偿付。可侨兴集团自侨兴债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一直置身事外,泰然自若。

另一方面,据媒体报道,近日,正在违约风头上的侨兴集团,居然在网上出现大量宣传其精心打造百年基业的文章。有媒体质疑吴瑞林作为一个拥有资产逾百亿的民营企业家,宁愿花掉巨款发文来为自己包装,也不愿用钱来给投资者进行赔付,宁愿捐巨款建寺庙、宣扬以慈悲为怀,也不愿意按照法律偿还投资人。据媒体披露,吴瑞林董事长掌控的三家上市公司因深陷虚假转移公司资产、欺骗投资者等“造假门”事件,有两家公司被强制摘牌,一家公司已停牌5年有余。如此历史,似乎不难理解侨兴在侨兴债券违约事件中的所作所为了。

说到上述两方面问题,再反过来看广发银行“萝卜章”事件,让公众不禁对其中 “玄机”心生疑窦。有媒体公开报道,侨兴集团在广发行惠州分行有9亿元的巨额贷款;且浙商财险25日晚间公布的证据显示,10亿元侨兴私募债,其中7亿元被用来偿还银行贷款,且大部分流向了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显然,侨兴电讯、侨兴电信为还贷而发债,为了能保证债券顺利发行和销售,广发行的担保增信就顺理成章了。也可理解为侨兴集团上演了一出“拆东墙补西墙”的闹剧。

诚信是市场经济基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因企业丧失诚信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突出,使银行背负了几万亿元不良贷款包袱,更使银行业濒临破产边缘;近十几年经社会合力治理有所好转,但从根本扭转还有待努力,这次的侨兴债违约就是最好说明。失信是市场经济社会的“毒瘤”,应下决心彻底切除,否则无法重振中国企业诚信之基。

笔者认为,临近年终,民意不可轻视。侨兴债违约事件不能无限期的拖沓延宕下去。破解侨兴债“堰塞湖”,首先法律必须出场,在没有破产清算之前,侨兴集团必须承担全部债务风险和义务。并且根据产品说明书,作为这个项目的第一个担保人的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以个人全部合法资产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不可撤消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那么,投资者可以对第一担保人吴瑞林发起法律诉讼主张。比如对其发起诉讼保全的方式,冻结相关资产,以使得自己的债权主张最终得到保证。

其次,作为广东知名企业家,吴瑞林被媒体曝光资产数百亿,是名副其实的粤内富豪,作为广东企业领袖,吴瑞林的一举一动还代表了广东企业形象。当地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应有所作为,积极呼应广大投资者诉求,对侨兴集团和吴瑞林对偿债能力和意愿施加积极影响。同时,相关司法部门要对“真假萝卜章”进行及时调查,回答广大投资者的疑问,让公众恢复对金融业的一贯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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