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应成为银行业风控重中之重

印章管理应成为银行业风控重中之重
2017年01月07日 09:35 开伟观察

(原文刊发于2017年1月7日《北京青年报》第2版“每日评论”专栏)

去年底,国海证券“萝卜章”引发万亿“黑天鹅”风险,侨兴债广发银行“萝卜章”保函事件让侨兴债偿付陷入僵持状态,这两起“萝卜章”事件给债市画上一个无言的句号,也在舆论场上搅得沸沸扬扬。

    银行机构一枚小小的印章,竟然会掀起如此广泛的联动效应,能吹起金融市场的阵阵涟漪,的确不能小看印章的神奇威力。因为它不仅是银行机构管理者权力的身份象征,更是对外提供资金运作或履行相应经济责任的有效凭信。一枚小小的印章,对一家银行金融机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银行机构各项内控制度不可谓不多,内控机制不可谓不完善,且通常银行机构公章都有专人负责保管,按道理是不会出现“萝卜章”事件的,然而,看似不可能的事件却偏偏发生了。综观侨兴债违约事件,既有在银行签署保险的工作场地和营业时间为证,更有事后双方两次协调沟通和声明为佐,何来“萝卜章”之有?退一万步,即便是某个员工作弊私刻银行印章,而在银行营业场所或柜台发生或办理的业务,银行也应负有管理漏洞的责任,而不能怪客户没有辨别能力。

    更让人不可理喻的是,“萝卜章”事件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一些银行机构如法炮制、屡试不爽。从2000年起,中国银行开始市场化改革,但17年时间过去了,还在印章管理的这样基本问题上打转,见微知著,“萝卜章”凸显了金融机构一定程度上的内控混乱。仔细分析起来,原因大致有四:其一,金融机构依然处于经营强势地位,在发生经济责任纠纷时,企业或民众往往处于弱势。

    其二,银行内控机制看似严密无懈可击,实则不然。因为不少银行机构在印章管理上往往由机构高管说了算,主观人为及随意性较大。尤其是上级银行,往往把监管重点放在制度制订上,在制度落实上抓得不够,且把过多精力放在抓存贷款、中间业务等经营业绩考核上,对公章管理或检查偏松甚至严重忽略,总以为基层机构有专人负责保管就不会出纰漏。这就为某些机构公章滥用现象提供了便利,也是近年“萝卜章”事件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

    其三,部分基层银行机构忽视了行政印章本身及其背后牵涉的重大金融风险问题,他们天真地认为,如果出了问题,对外声明是假公章,或者推诿于“员工个人所为”,就可以平息事态、万事大吉。殊不知,这样做可能产生系列联动社会效应,有时甚至会引发金融市场的“海啸”。国海证券引发债市万亿黑天鹅事件,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

    其四,“萝卜章”事件发生之后,一些银行上级机构查处督导不力,甚至抱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万般遮掩;或者在问题暴露之后打马虎眼,处理之鞭高高扬起轻轻放下,缺乏震慑力,也让侥幸者缺乏足够的敬畏之心,致使类似“萝卜章”事件一再发生。

    因此,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与信用的高风险企业,千万不可忽视公章管理环节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和漏洞。商业银行联系面广且多有资金业务往来,机构众多且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再加上普遍实行统一法人体制,行政印章使用频率和所蕴含的风险相较一般单位大得多,如果制度不完善或疏于管理,必然对银行管理构成较大的风险隐患。印章管理看上去是金融机构的操作风险问题,但往往可以引发机构的信用风险,甚至演变成牵涉众多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切不可等闲视之。

    对此,银行监管部门和上级管理机构应当以频频发生的“萝卜章”事件为镜鉴,在全行业围绕银行行政印章管理问题,开展一次整风肃纪运动,以事实教育引导和督促基层银行机构加强印章管理,并将印章管理纳入风控重中之重,将有关印章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彻底告别“制度挂在墙头、停在文件里、无法落实到现实操作中”的形式主义管理流弊。

    同时,要加大印章违规追责力度,提高公章管理法律约束力。凡涉及公章滥用、故意作弊、私刻公章等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信用风险的,须移交司法机构追究责任,以儆效尤,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萝卜章”事件的金融土壤,彻底消除金融风险隐患。(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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