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业所得税是实体经济“强心剂”

降低企业所得税是实体经济“强心剂”
2017年02月23日 11:35 开伟观察

(原文刊发于2017年2月23日《中国商报》“时评”专栏)

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6次会议拟于2月22日召开,届时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且相关专家建议企业所得税率由25%降为22%(1月20日第一财经网)。

这对广大企业尤其中小微企业来说,无疑送来了一个继全面营改增之后的又一政策大红包,犹如雪中送炭,会令上千万企业为之感动。但同样应看到,修改企业所得税法不仅是企业界的急切期待,也是中国政府必须努力而为之的政策取向,更是提振中国企业家信心和增强企业投资愿意的一剂“强心剂”。

这么说并非为修改企业所得税法唱赞歌,而是当下经济形势确实需要对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修改,尤其降低企业所得税率更是大势所趋:一方面,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第二大税种,2016年收入总额达28850亿元,涉及千万户企业纳税人,对其进行修改并降低税率会牵动上亿企业经营者敏感的神经;且若降低2-3个百分点,可直接减少企业上千亿元税收负担;而在当前实体企业普遍喊税负重的现实状况下,无疑会让不少企业从经营疲惫状态中振着起来,最终度过经营难关。显然,修改企业所得税法并降低税率,从表面上看似乎让国家财政蒙受了“损失”;但从长期看,实为一种“放水养鱼”的休养生息之举,让上千万家企业获得“喘气机会”,不断恢复生机活力;尤其能助力国家“双创”经济战略实施,可为财税收入涵养更多的税源,为经济企稳回升奠定更坚实的“物质基础”;且修改企业所得税法并降低税率,也符合本届政府推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举措的初衷,更能体现中央政府减轻企业负担、振兴实体经济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2007年3月获全国人大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与当前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尤其是国内外经济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经济由过热式高增长向过冷式的中高速增长方向转化,目前正面临经济“三期叠加期”,加之推行供给侧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及去产能等重大经济改革举措,各类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竞争压力;且目前用工、用电、用水、用地等生产要素成本涨幅较大,企业经营利润微薄,许多企业给国家交税之后所剩无几,甚至出现经营性亏损;如果国家再不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改革,再不降低企业所得税率,企业真的会陷入无路可走的“绝境”。而且从近几年财政收入增长态势看,修改企业所得税法并降低税率仍有较大政策操作空间。根据财政部数据,2008年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11175亿元,到2016年这一数字为28850亿元,企业所得税增长翻了一倍多。因此,中央政府应义无反顾地为企业做点实实在在的减负工作,且有能力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再一方面,欧美等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在当前经济状况不佳、财政收入持续恶化的环境下,仍推行大面积、大幅度减税让利政策,对中国政府来说无疑起到了较强的倒逼作用。如美国将企业所得税从35%降至15%,减税规模达万亿美元;英国首相特蕾莎·梅也正式批准了进一步下调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政策,将在2020年前把企业所得税税率降到17%,并承诺英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保持在20国集团国家中最低水平;法国总统的热门竞选人弗郎索瓦·菲永也表示,上台后将使法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从当前的33%降到25%。显然,如果中国企业仍缴纳较高税负,不仅会让国内企业难以承受,且有可能将一些企业“赶往”其他国家;目前东南沿海一些企业外迁东南亚国家甚至印度,还有一些外资企业撤资,都在客观上要求政府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显然,修改企业所得税法并降低税率,对外来说可留住本国企业,充分应对其他国家减税对中国企业带来的巨大冲击,从根本上为中国经济企稳回升创造有利条件(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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