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监管新规将搅动金融业资管业务变局

资管监管新规将搅动金融业资管业务变局
2017年02月25日 20:52 开伟观察

近日,央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等部门合力酝酿一部针对不同资管产品的统一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共30条,核心包括打破刚性兑付,限定杠杆倍数,消除多层嵌套,强化资本约束和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等(2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很明显,金融业资管业务统一监管制度意图使各金融机构按照资管类型、而非现在的发行机构的类型统一标准制定行业底线和最低准入标准,对共性的问题做最基本的规定,最大程度地消除套利空间。

毫无疑问,将迫使金融监管部门加快制订资管产品统一监管制度、确立统一监管标准,已是金融业发展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而整合资产统一监管制度正如一杆“金融天平”,能公平、公正、客观地开展好金融资管业务监管,能在最大程度上消除金融监管套利空间,从根本上消除金融业务无序竞争和金融监管混乱的局面。尤其,金融资管业务统一监管制度出台后,更能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寻求共识,并奠定扎实基础。

而且,出台金融业资管业务统一监管制度,也是金融混业监管的必然要求。因为,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等设立的各类资管产品,公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仅从名字上就让人觉得眼花缭乱,而且不同的产品之间多层嵌套,层层加杠杆,金融交叉领域的风险不断积累。在金融资管业务这种乱象下,如果不及时出台统一监管制度,就有可能引发新一轮金融不规范竞争,催生更多的金融风险隐患。显然,出台金融资管业务统一监管制度,能在最大范围内遏制金融无序加杠杆行为,有效抑制金融泡沫,从而避免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然而,将来金融业资管业务统一监管制度出台并实施,到底会带来哪些影响?笔者认为会带来三方面变化:首先,将有效打破刚性兑付,让投资者保持理性、谨慎投资态度,注意防范金融投资风险。统一监管制度明确规定资管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最终的风险和收益都应该是投资者自身的;并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这对广大投资者来说,就应保持理性投资策略,把准投资机会,不能再盲目跟风了。其次,将搅动金融行业变局,使金融业在资管业务的竞争行为日趋规范,金融风险将逐步降低。监管制度将禁止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其他资管产品及自有资金购买资产产品,并对不同资管产品实施统一杠杆率、集中投资度限制和风险备付金等要求;同时禁止金融机构提供旨在扩大投资范围、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此外,银行保本理财将不再作为资产管理业务,而转为资产负债业务,需消耗银行资本总额。这些规定将会对资管行业产生深刻的影响,引发资管业务重大变局。如银行为规避贷款规模、资本消耗等的监管政策,借助其他资管产品实现表内资产转移,这种方式将无法继续。这虽然可能短期内会使各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受到影响出现业绩下降,但从长远看,会利好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各金融机构应持理解和支持态度,千万不能再设置障碍或打政策“擦边球”了。再次,将对金融监管形成较大冲击,加快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已是迫在眉睫之事。因为即便不久的将来资管业务统一监管制度出台,也需统一的监管力量去实施。如《征求意见稿》大致的监管路线是由人民银行牵头制定所有资产管理产品的指导意见,然后各监管机构制定各类产品的具体监管规则,按照募集方式进行分类统一规制,这需要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协调监管,如何协调微观监管和央行的宏观审慎职能便成了整个资管行业监管格局调整的核心, 这要求尽快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统一监管力度,才能确保资管监管制度的贯彻执行。若依然按照现在这种金融监管老格局来执行新的资管业务监管制度,恐怕会存在“本位广义”和“选择执行”的乱象,无疑会让一项好的监管制度效力被大打折扣。对此,加快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机制设计、尽快推出高效能监管体系,已到不可回避和不容迟疑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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