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进入实体经济才不会走火入魔

险资进入实体经济才不会走火入魔
2017年04月26日 08:53 开伟观察

近日,《人民日报》“金海观潮”刊发评论员“让险资更多进入实体经济”一文,披露了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资管平台上的“四川旗舰店”正式开张,这家“网店”的买卖不小,一边是保险业数万亿元的资金伺机而动,另一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1700多个项目求钱若渴,供需双方仅需网上接洽,便可有效引导险资引入四川境内的各类实体经济。该案例为险资投资实体经济、加速险资与实体经济融合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值得保险业认真学习和推广。

诚然,体量巨大的保险资金在我国过往经济运行及发展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且保险保障功能在解决实体经济生产经营风险及融资困难等方面更是起到了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但同时也要清醒地意识到,保险机构及其资金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深度、广度上还远远不够,与险资功能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尤其受到盲目追求投资高回报思想冲动的左右,前段时间险资运用大进大出、快进快出,在资本市场上兴风作浪,成了令全社会诟病的“资金大鳄”,不仅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成了资本市场新的不稳定因素,还加剧了保险资金严重脱实向虚,吹大了产业泡沫风险。一句话,保险资金已进入“走火入魔”和“灵魂出窍”状态,成了滋生金融风险隐患的“祸水”,端正经营理念确实已到刻不容缓地步。

或者,在保险机构看来,巨量保险资金需寻找保值增值投资渠道,提高保险资金准确性和盈利性,也是资本本性使然,原本无可厚非;但保险机构在经营主观意识上却犯了一个大错误:轻视投资实体经济,只想到短期投资、快速获利,这种经营行为本身是危险的,其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它不仅会葬送保险业发展的大好前程,是保险业发展不可持续,最终都会扰乱金融市场,酿造巨大金融风险隐患,这是前段险资只注重只身投资效益、忽视社会整体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经验教训,保险机构不得不充分意识到片面追求自身经营利益、忽视投资实体经济的危险性。再则,投资实体经济也会面临着不少困难、障碍甚至是风险,但这是保险公司不得不努力而为的必然方向,因为只有让更多险资进入实体经济,才能为保险公司持续经营和繁荣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实体经济发展了,兴旺了,保险业才有长久可依靠的发展承载体,否则将会陷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经营困境,无力自拔。显然,保险机构已到必须端正经营指导思想的时候了。

而且,可让保险业兴奋的是,保险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并非“蜀道之难”,更不是“山穷水尽”,而是有可供投资选择的现实路径和恰当方式,如“四川旗舰店”开张就是最好的实践佐证。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有利条件:一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已释放了明确的政策信号,有望为保险资金进入各类实体经济消除更多行业障碍或壁垒;二是保险资金体量巨大,截止2016年底,我国保险业资产总量已达15.12万亿元。险资特别是寿险资金,体量大、期限长、来源持续稳定,与相关产业匹配性好,为支持实体经济和战略性产业发展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金源泉;三是实体经济已呈整体恢复性增长态势,国家鼓励民间投资的优惠政策更加到位,民间投资热情已然被调动起到;加之“双创”经济战略实施及我国养老健康产业的大需求、大发展等等,为保险资金实现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提供了理想的“投资乐园”;四是我国制订的五大经济任务及支持险资发起设立并购重组基金或债转股实施机构,促进钢煤等行业加快转型发展、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等业务及对“一带一路”、“雄安新区”等建设的交通基础设施、水利、生态、能源等重大项目给予长期资金支持等等,为险资探索新的进入实体经济的投融资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所以,保险机构尽可消除顾虑,险资投资实体经济不是做不到,最怕的、最令人担忧就是想不到。从当前现实看,保险资金需彻底洗心革面,投资行为也需来一次凤凰涅槃;也就是说保险业及其监管机构在保险资金运行上应抛弃一切投资高回报的幻觉,对原来的投资取向来一次“急刹车”,重新调整资金“行驶”方向,将投资重点围绕到中央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地将更多的保险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中。唯有如此,保险资金才能回归投资根本属性,也才能肃清在民众心中“不光彩”的形象,保险资金才能寻找到可终身依托的投资载体,中国实体经济才更加有希望步入发展快车道。

显然,险资进入实体经济的大门已经打开,需要的是保险机构端正投资心态,树立服务实体经济的信心,铆足服务实体经济的干劲,才能消除险资营运的“不良习气”和“私心杂念”,真正将险资变成支持实体经济的源头活水。从当前现实看,保险机构需要从四方面入手将更多险资投入实体经济:一要沉下心、有定力,做资本市场的价值挖掘者、发现者和引领者,将自身投资利益与实体经济利益相融合,推动行业效益与实体经济效益双赢局面实现;二要积极寻找优质实体投资项目,主动加强与实体经济联系,建立有效资金项目对接平台,主动契合国家产业经济政策,抓住重要产业领域,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让实体经济成为险资投资回报的可靠承载体,做到与实体经济同甘共苦、荣辱与共,最终实现互利共赢。三是用足、用好、用活中央政府有关支持保险资金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拓展险资投资实体经济空间。着力搞好资产负债匹配状况,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强的机构,争取中央政府在资金运用监管比例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高自身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还应抓紧制定非重大股权投资负面清单制度,使管理严密、经营合规的保险机构大大方方、踏踏实实地投资有发展前景、尚未上市企业。三要充分运用自身信息技术优势,积极支持医疗、养老、健康等产业,有效延伸保险产业链条,整合产业、金融各自优势,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也为险资保值增值营造有利的产业环境;四要自觉搞好行业自律并主动配合监管,保险业及其监管机构既要重视对实体经济的投资,又要根据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的相互渗透呈现出日益复杂的局面,及时监管部门梳理、完善相关制度,提高风险研判能力和穿透性监管能力,

严防严惩违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引导保险资金稳健、积极地与实体经济全面对接,避免再出现“走火入魔”现象而使险资陷入风险漩涡之中;也有理由相信,保险资金将从此流向正轨、全面进入良性循环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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