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全国统一核算有望根治数据造假顽疾

GDP全国统一核算有望根治数据造假顽疾
2017年07月14日 16:26 开伟观察

最近,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两个文件与统计有关重要文件:一个是《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另一个是《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这两个文件把近年来各方对“统计造假”和“统计问责”的关注,推向了一个新高度(《中国经济周刊》第27期)。

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这两个文件,是我国统计制度性建设又一重要里程碑,它对规范我国各级政府统计行为、提高统计人员责任感和统计质量、确保我国统计数据真实性及惩治统计中弄虚作假行为将起到重要作用,值得为之点赞。

当然,客观地说,出台两个文件既是顺应统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又是遏制我国统计中各种乱象丛生的现实倒逼:

一方面,如果再沿袭原来GDP统计方式和统计模式,不仅会使我国统计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跟不上经济发展需要,更难保证GDP统计质量的不断提高,也无法为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提供准确的数据,更会使统计数据失灵误导中央政府宏观决策。

另一方面,近年我国GDP统计数据反复出现中央与各省政府、各省政府与各地市政府、各地市政府与县政府数据相差悬殊及下一级统计机构数据大于上级统计数据、闹出水分较大的笑话,为此广受社会各界诟病。因而改变各省份GDP以地方核算为主为以国家核算为主,无疑是一种优选方案。

尤其,文件确定将“下管一级”改为“下算一级”,即将GDP由上一级政府核定、下一级政府统计数据改为由上一级政府统计部门直接核算下一级统计数据;更确切地说,直接取消GDP核算以地方为主、国家统计局进行审核的老模式,实施以国家统计局为主来核算,算好了再告诉地方,并由上一级统计部门核算和对外公布的新统计运行模式;这种GDP实行统一核算模式,能够改变当前各地自行统计上报数据的方式,为修正地方统计数据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杜绝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起到彻底的遏制作用。

同时,众所周知,近年统计数据之所以不断演绎出“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戏码,除了统计制度本身存在问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核算的统计体系之外,关键在于GDP数据造假缺乏严厉的惩治手段,更没有将统计数据造假纳入法治轨道,几乎没有地方政府领导、统计部门负责人因统计数据造假而被“革职审查”,或因此丢掉饭碗去蹲大狱;尤为严重的是,GDP统计数据被赋予过多政绩考核功能,加剧了各级政府政绩攀比和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现象,严重削弱了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导致了统计数字失真,加大了GDP数据的水分。

对此,出台《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表明加大统计问责力度的历史时刻已经到来,无疑将对GDP数据造假起到震慑作用:

一方面,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办法即将面世,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发现、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提出程序性等也有明确要求,对领导人员、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检查对象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也将有可靠证据。而且,统计、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配合,协同监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便将成未来的“家常便饭”。

另一方面,《统计法实施条例》已经提交国务院,统计执法监督局也即将成立,意味着对统计造假监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也将是空前的,给各级地方政府领导和统计部门负责人敲响了监管警钟,使其随时保持清醒头脑,确保GDP统计数据真实性。因而,可以预想,两个文件出台有利于根除我国GDP领域数据造假的顽疾,让中央政府宏观决策能获得可靠的、真实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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