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挥资管业务新规将为投资提供更可靠的制度保障

央行发挥资管业务新规将为投资提供更可靠的制度保障
2017年11月18日 11:45 开伟观察

17日,央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此《征求意见稿》具体对金融机构发行资管产品计提风险准备金及非金融机构不得销售资管产品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将为金融机构资管产品步入规范健康轨道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在笔者看来,此次央行发布《征求意见稿》主要有四个目的:一是统一各金融机构发行资管产品标准,消除各自为政而导致经营管理混乱及监管真空现象发生;通过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促进资管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统一资管产品标准,可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为资管业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是对非金融机构做出禁止进入资管产品销售领域规定,可最大限度地遏制非金融机构风险外溢给正规金融机构,加剧资管产品金融风险而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将为资管产品始终运行在风险可控、健康可持续轨道上提供“法制”保障。

三是对金融机构发行资管产品按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既可避免资管产品发行存在偿付违约风险,又可抑制金融机构资管产品发行规模,避免盲目扩张倾向。

尤为重要的是,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管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资管产品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权益。

四是对公募和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分别设定140%和200%的上限,分级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上限为140%。在很大程度上可抑制层层加杠杆催生资产价格泡沫等现象发生,可从根本上控制公私募资管产品发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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