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僵尸企业清除进度 需从哪些方面入手?

加快僵尸企业清除进度 需从哪些方面入手?
2017年12月06日 08:35 开伟观察

作者 莫开伟 系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金融与法律研究院 研究员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最新的一份报告中表示,截至2016年,“僵尸债”占总企业债规模的5-9%,创下2009年以来的最高水平。报告还显示,接近半数的“僵尸债”都与国有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12月5日华尔街见闻)。

从这些新闻可看出,尽管国外机构对中国僵尸企业的数据分析,可能在客观判断上还不是很准确和公正,但这些数据表明中国淘汰僵尸企业成效仍不明显,且面临很大的压力,出清僵尸企业任重道远。

或许有人会问,导致当前淘汰僵尸企业进度不理想、成效不明显的原因到底在哪?这算是点到了问题的要害。从当前现实看,有几种现象成为制约我国僵尸企业出清的巨大障碍:

首先,改变GDP政绩考核方式难以彻底,政府对企业继续“施以援手”现象明显,彻底打破政企不分现状,使政府大胆、积极地出清僵尸企业道路依然漫长。

其次,消除淘汰僵尸企业会激化社会矛盾的模糊思想认识很难一步到位,这让各级政府在宣传淘汰僵尸企业上陷入两难境地,无法提高全社会对淘汰僵尸企业的思想认识,难以扫清淘汰僵尸企业的道路。

再次,消除社会公众模糊观念绝非轻而易举之事,让全社会对僵尸企业从思想理念上正常接受、产生认同感、把其看成是一种正常经济现象,消除淘汰僵尸企业社会舆论压力也绝非一朝一夕之功。

最后,国有企业的金字招牌,让不少僵尸企业不断地得到暗地输血,也让不少政府在出清僵尸企业中难以割舍情感,甚至抱有起死回生的幻想,使出清僵尸企业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

然而,众所周知,推进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当其冲应该是产能过剩企业和僵尸企业,且淘汰僵尸企业又是重中之重;生存前景堪忧的“僵尸企业”已经成中国经济的一大痛点;这个问题不解决,确实会拖累中国各项经济改革的进程。就目前而言,僵尸企业对我国经济金融确实带来较大危害:

一是僵尸企业占据了相当多的金融资源,不淘汰出局,中小微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就无法改观。根据国际清算银行数据,“僵尸债”规模相当于中国GDP的6-11%,产能过剩企业的债务规模相当于21%,而中国债务总规模相当于GDP的166%。

二是僵尸企业丧失了造血功能,无谓地消耗社会资源,其存在无法彻底根除发系统性性风险隐患。据上市银行三季度报披露利润下降、不良贷款反弹都与僵尸企业存在很大关系。IMF估算,“僵尸企业”侵占了其它企业6-8%的投资资源,不仅是低下的生产力拖累整体经济,而且其生成的不良贷款等因素也会给金融系统制造风险。

三是僵尸企业已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健康运行的毒瘤,不加快淘汰,会迟滞各项经济改革推进速度。据资料,截至2017年3月底,企业债占GDP比达135%;而2016年底,国有企业债务规模占总企业债务规模的57%,占GDP比为72%。显然,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在当下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它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很明显,出清僵尸企业需完善系列配套社会机制和政策机制,加大行政介入力度,让政府在淘汰僵尸企业中充分发挥“有形之手”的功能,对淘汰僵尸企业痛下杀手。

一是在体制机制上发力,配套法律机制,为僵尸企业退出准备好“安眠药”,防止出现社会震荡。尽快出台规范退市的法律法规,配套制订上市公司预警机制,做好拟退市企业的信息发布工作。

二是配套社会保障机制,为僵尸企业退出制造“安全垫”,防止引发社会失业潮。主要是在社保、医疗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机制,为僵尸企业顺利退出创造可靠的社会条件;对破产僵尸企业下岗工人提供培训和再就业机会,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进行养老、医疗等必要的社会救助措施,确保僵尸企业破产“软着陆”,避免发生社会动荡。

三是配套社会协调机制,为僵尸企业退出架构“桥梁”,防止出现产业资源浪费与断裂。主要是出台好僵尸企业并购重组计划,将僵尸企业中部分有市场潜力的产品进行组合,保持生产传承性,形成新的生产竞争力,优化社会资源。

四是明确市场破产淘汰功能,及时建立规范的破产、淘汰等退出机制;完善金融市场风险与收益的多层次体系,建立止损坏账应对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应对僵尸企业破产的能力,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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