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络小贷专项整治?

为何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络小贷专项整治?
2017年12月13日 10:43 开伟观察

本文作者 莫开伟 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金融与法律研究院 研究员

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简称《整治方案》”,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小贷公司网络小贷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12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导》)。

《整治方案》出台是继12月1日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之后,该月上旬出台的第二个整治互联网金融的重大金融监管政策。可以说《整治方案》如同加大网络小贷监管力度的“雌雄双剑”,让监管的威力与寒气共同逼向网络小贷。而且,从这里也可看出,目前网络小贷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已引起监管高层的高度重视和警觉,也足以表明监管当局抱定壮士断腕、痛下杀手整治网络小贷的坚强决心。

从现实看,金融监管当局做出的这个决定不仅是净化网络小贷、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现实需要,更是保护广大借贷者消费权益义不容辞的职责。因为,近年来,部分小贷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网络小贷业务,在提高金融服务普惠性、改善金融服务质效和降低金融服务成本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资质审批不严、越权审批、高利放贷、暴力催收、非法经营等问题,潜藏较大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显然,如果监管当局仍对网络小贷有可能引发的风险缺乏足够认识,依然麻木不仁,甚至仍缺乏危机感、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就会酿成金融大患。

为此,对网络小贷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并从小贷公司“开刀”,既是为持续推进金融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的需要,也是符合广大民众及金融消费者的急切愿望,更是忠实践行党中央确定的实施强监管主线、维护金融稳定大局的时代使命,不能有丝毫动摇和妥协。而且,有理由相信,通过此次专项整治,严格网络小额贷款资质审批,规范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规则和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全面覆盖和风险有效防控是完全能够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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