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案120.5亿 创下国内经济犯罪罚金记录

徐翔案120.5亿 创下国内经济犯罪罚金记录
2017年01月23日 11:46 财经新干线

经权威媒体确认,徐翔案最终认定非法获利约70亿。并处罚金120.5亿。这一数字创下国内经济犯罪罚金的纪录。刷新了丁书苗创下的25亿个人罚金纪录和新疆德隆保持的三家公司并罚的105亿元的纪录。

这一罚金数据,大大低于坊间传闻的700亿元和业内预期的350亿元罚金(5倍非法所得)。

2017年1月2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翔、王巍、竺勇操纵证券市场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徐翔、王巍、竺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同时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闻报道和法院公告之中,对于徐翔判决的刑期做了介绍,但是对于关键的罚金具体数据,在最后披露出的新闻稿并未披露。这就给一些网友传闻甚至假新闻造成了生存的空间。最为核心的罚金数据在公告之中被一笔带过,这使得早先的信息未能得到第一时间证伪。这就造成了公众的继续质疑。

此外,此次判罚的120.5亿人民币终究是一笔巨款,这笔款项本身也存在新闻点。

到底如何缴纳,缴纳之后将如何使用等等,都将成为未来的故事看点。

比如,到底120.5亿徐翔等人分期还是贷款,使用何种支付工具,他人代缴还是直接缴纳,要不要清空手中冻结的股票,还是有什么其他情况。都将产生故事和关注。

此外,这一资金是缴纳到法院账户,还是直接缴纳到财政,是地方政府财政还是中央财政,还是缴纳到证监会,或者还是通过怎样的通道,缴纳到那里,这些信息和徐翔的判决同样重要。

话说回来,如果徐翔的资金既然被法律认定为非法所得,那么也是受害者(股民)的钱,这钱是不是应该返还受害者,还是被什么人一口吞下,我想说得是,千万不要被人传出什么“谋财害命”的说法和谣言,才是此事重要之处。

所以笔者主张,庄家赚的钱,取之于股市,用之于民生,法院判罚之外,应有清晰、科学、规范的管理和使用说明。切不可葫芦僧断葫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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