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多赢?唯有把万科股价炒上去!

实现多赢?唯有把万科股价炒上去!
2016年07月02日 18:22 财经新干线

话题热了,关注的人也就多了,但是核心问题却往往被人忽视。

那么什么是核心问题,当然是赚钱呗!而我认为把股价炒上去才是真正的共赢。

不过因为目前万科H股是经历了大幅下跌的,所以当前有些观点认为,如果连续三个跌停,宝能就可能有爆仓的风险。而同样作为万科股票持有者的中小股东,也不会好受。而这些人同样也包括王石等人。真正不介意万科股票涨跌的是国资华润,反正他们也不能炒股套利。所以,只有万科股票复盘后大涨,才可能出现多赢局面,然而这种局面可能出现吗?而宝能还需要更多万科筹码吗?除了宝能,还有谁对万科筹码感兴趣?持股的安邦和华润,随时可以让宝能千刀万孔,此时有没有什么其他想法?

在更深层面,还有一些可能爆出头条的新闻和事由正在发酵。

比如《万科党委书记解冻:万科人要有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搞得跟指桑骂槐似的,令人唏嘘不已。

再比如,对于宝万之争的根源问题,简单说就是三个说了算。第一,是法律说了算,第二是规章说了算,第三是流程说了算。

而不能是社会群众或者网络大V说了算,那样就会让一家企业的任何事情重归混乱。所以现在意见领袖出来抢头条,刷存在,对万科宝能或许有一定影响,但是我觉得这还不是关键。反而让人觉得又在玩游戏而已。

第一、法律是否能说了算?

这里面还有一个大亮点就是权与法的悖论。到底在这场角力中,法律到底有没有发挥作用?法律如果发挥了作用,那就是该抓的抓起来,该保护的保护起来。

比如,用发理财产品或者卖保险得来的钱用于买股票,搞收购,这算是新事物哈,是不是完全合法还是应该搞搞清楚,以免万一有问题搞成隐患就不好了。所以,这也是可能爆出头条的地方,比如《某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亏损xxx亿被查,缘起收购WK失败》,这肯定是大头条。

同样道理,如果王石等其他任何人出现任何情况,同样也会出现问题。比如《WK前ceoXX与X小姐离婚 缘起公司被人收购失业》,这绝逼上头条啊!

当然,当今这个法律比较昌明的时代,并不存在谁把谁抓起来再说的问题,但是如果相关任何一方可能卷入刑事犯罪或者民事诉讼,那一定是热点新闻。所以有法律的好处就是让各方稍安勿躁,不会采取极端的手段。

各方在法律前提下,才可能去解决争议。比如社会公众有质疑,那么各方是否针对质疑有自己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解释,这个比较重要。而且也必须重视的就是,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那么国资参股的背景是否可以成为不遵守法律的通行证和免死金牌,这个也是需要重视的。比如某一方依照法律程序,成为控股股东,并依据规章流程完成收购,那么是否要继续根据法律玩下去?而不去耍赖?这选题固然成不了头条,但是对于社会公众的意义却不小。

第二 公司规章能否说了算?

而规章说了算就是说万科作为一家上市多年的公司,拥有自己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比如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董事会按照规章办事。即使宝能联合安邦保险或者华润,甚至未来某些股东也成为控股股东,那么关于什么是控股股东,万科公司章程也写的很明白。

(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而当前宝能系旗下的前海人寿和钜盛华合计持有万科23.52%股权,安邦保险持股7.01%,两者共同持股为30.53%。而根据目前的规定,30%是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比例的要约收购红线。若安邦保险与宝能系是一致行动人,两者将面临30%的要约收购限制,被迫对万科发起全盘收购。那么安邦和宝能是一致行动人吗?此外,华润和宝能的勾搭更说明问题。宝能如果有了安邦的鼎力支持,还需要华润吗?显然宝能提罢黜董事会的提议,根本没有获得华润的支持,反而被宣布不是一致行动人,颜面何存?难道宝能只能心灰意冷,破罐破摔?

第三 流程是否能说了算?

想搞人,总要玩点程序正义!比如决策流程和董事选举流程,公司高管任免等等,也是有流程的。

根据万科规章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且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不得不承认规章的原则是先到先得,作为公司原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甚至就是王石主导了现有规章的制定,一个问题是正常情况下任期是不是还是必须要等到届满,如果到点了,自然可以开会选董事。如果没有到时间,没有正常理由,通过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全员罢免现任董事会,这种昏招确实挺难实现的,简直就是恶搞。

所以,正确的对策,宝能应该继续买股票。一直等到召开股东大会,选进董事会,之后才有话语权是否开除王石。而不是说还没控制董事会,就发动临时股东大会,就能投票罢免整个董事会,这样不仅草率,而且得罪其他股东(如华润)。目前连一向高调的安邦都不出面,你宝能玩个啥?

我觉得万科这么大的公司,吃起来必须一口一口的。正如秦国并楚一样,非六十万大军经年征战,怎么可能成功?宝能吃不下万科,非要硬吞就会被胀死。连董事会都没控制,怎么好玩兼并?不得不说姚总有点着急,背后的人可能更着急了些。搞定股东大会,搞定董事会,搞定规章,再搞定王石,似乎应该是这个次序,搞并购如行军打仗,连队列都走不齐整,怎么可能打的赢大胜仗!?

第一大股东不代表必然拥有控股权。所谓控股权通常就是51%的表决权,当然也有一些公司章程规定为三分二投票权等等。而在万科,三分之一就算控股股东。按照万科A停牌前的持股比例分派,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所代表的宝能系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约24.29;华润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约15.31%。如今,合计持股比例达39.6%。同样,如果安邦可以联合宝能,那也可以成为控股股东。但是宝能自己目前仍有吸筹需求,只是其他人宝贵的筹码可以给宝能吗?绝逼没戏。因为最后那关键的1%股票,可以决定万科的未来。

否则,还不如携手把万科股票股价炒上去,然后各自欢喜为宜。甚至我从一开始就认为,有些人兴风作浪,绝逼是为了钱,只是千万不要谋财害命为宜。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