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怎么吼才合规?

项俊波怎么吼才合规?
2016年07月22日 12:05 财经新干线

跑金融的记者都知道,保监会项俊波主席历来脾气好,很有涵养。但是近日却听说他发飙了。

21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十三五”保险业发展与监管专题培训班上发表万言讲话,信息量极大:

►这几年,少数公司进入保险业后,在经营中漠视行业规矩、无视金融规律、规避保险监管,将保险作为低成本的融资工具,以高风险方式做大业务规模,实现资产迅速膨胀,完全偏离保险保障的主业,蜕变成人皆侧目的“暴发户”、“野蛮人”。 

点评:保险逆行早有时日,什么万能险搞得跟诈骗似的,不知道是赔什么的,反而成为抢劫银行储蓄的利器,什么生命人寿、安邦保险之流,能在近年崛起,很大程度上就是搞着保险之外的东西,极速膨胀起来。有没有问题呢?相信问题总会暴露。而所谓“野蛮人”恰恰是网传王石说姚振华的。姚振华旗下的前海等资金搞了那么久,还没搞定万科,导致风险处于不确定状态,让人忧心啊。可是随着事件的发展,可能相关资金和机构会发现被宝能捆绑了,不得不一起把万科股价做上去。因为一大跌是跑不出的,真的跑不出去!而且还不得不面临账面财富的缩水,形成双杀。

►要让那些真正想做保险的人来做保险,决不能让公司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平台和“提款机”,特别是要在产融结合中筑牢风险隔离墙。 

点评:作为正规金融行业,迫切的需要在实体经济中找到载体和资产投资,不然收上来的保费投资不出去,通货膨胀就把保险搞死了。而且,让金融与实体经济密切结合也是政策。这其中真正的问题在于,有些人自始没安好心,根本就没能尊重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那也是因为制度不完善,法规不完善。其实可以建议保监会定期搞搞培训考试什么的,专门给那些所谓保险大佬们。知道他们忙,但也别荒废了业务。没有考试过,不许当董事长。

►下一步,监管部门将围绕“公开”和“透明”加强保险公司治理建设和监管,清理保险机构股权结构,厘清关联企业关系,不留空白和盲区。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对保险机构股权变动、重大投资和关联交易等信息披露做出强制性规定,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和市场机制约束作用。 

点评:什么叫公众监督?是谁声音大,理就正吗?什么叫市场约束?是说谁有钱谁就胳膊粗吗?监管者应该首先对法律有敬畏之心,不要等自己都搂不住了,再上法院。真正的监管,在于产品的监管。产品的开发,经营和销售,应该规范。在互联网金融出名之前,中国金融行业名声最臭的就是保险,因为它经常推销看起来和用起来真没什么用的保险产品,而且过于积极的销售跟骗钱似的,完全没有好的用户体验。而且至今,许多保险产品反而更不厚道,太多免责条款,让真的需要赔付的用户得不到赔付的机会。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参股或控股银行、证券、基金等非保险金融机构的案例越来越多,综合经营的范围不断扩展,业务和风险结构趋于复杂,关联交易增多,风险交叉传递的可能性加大。

点评:风险再打也无妨,但是没有法律的制约,任由那些人任性的顽皮,出事才是必然的。反观行业风险可能其实如果认真经营少搞创新,应该也没什么风险。保险的崛起,是金融行业的逆淘汰,真正的骨干银行却在多方夹击中节节败退。而混业经营到底行不行?其实人们心中还是有疑问的。

项俊波在万言讲话中谈到,现在金融综合经营和金融创新让金融风险的形成、传递机制越来越复杂和隐蔽。所以一定要正本清源,坚持“保险姓保”不动摇,发展绝不能“跑偏”。 

为此项俊波提出了下一步的4项措施: 

一是严把股东资格审查标准。要让那些真正想做保险的人来做保险,决不能让公司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平台和“提款机”,特别是要在产融结合中筑牢风险隔离墙。 

二是提升风险保障型业务发展能力。引导全行业围绕经济和社会的重大变化,围绕城乡居民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热点升级,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调整,找准保险业提供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切入点,加大产品服务创新,全面提升保险业的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是促进保险业务结构调整。按照突出主业的原则,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加快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发展。 

四是规范保险投资运营行为。保险机构要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坚持保险资金服务保险主业。其中第一条和第四条都是让姚老板辗转反侧的大问题。 

保监会将掀起一场监管新政另外项俊波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业要重点防范十个方面的风险。 

(一)公司治理风险。下一步,监管部门将围绕“公开”和“透明”加强保险公司治理建设和监管,清理保险机构股权结构,厘清关联企业关系,不留空白和盲区。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对保险机构股权变动、重大投资和关联交易等信息披露做出强制性规定,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和市场机制约束作用。

 (二)产品风险。一是保险创新要守住风险的底线。二是要防范产品定价风险。三是要防止产品结构畸形的风险。

 (三)资金运用风险。一是资本市场剧烈波动导致投资收益大幅缩水。二是企业债券违约殃及保险投资。三是境外投资不确定因素增多。

 (四)偿付能力不足风险。投资模式激进,个别公司权益投资占比较高,资本市场大幅震荡的情况下出现严重亏损,侵蚀了公司的偿付能力,出现较大资本缺口。

 (五)利差损风险。从投资环境看,长期货币利率有可能继续下行,资本市场震荡波动,各类资产收益率持续走低,投资收益覆盖寿险保单特别是长期寿险保单成本的难度加大。

 (六)流动性风险。目前比较常见的是满期给付与退保带来的流动性冲击。

 (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主要表现为期限错配、收益错配等问题交织存在。 

(八)跨市场、跨区域、跨行业传递的风险。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参股或控股银行、证券、基金等非保险金融机构的案例越来越多,综合经营的范围不断扩展,业务和风险结构趋于复杂,关联交易增多,风险交叉传递的可能性加大。如果公司内部的风险隔离和防火墙机制不完善,可能会产生较大风险。因此,重点要建立风险隔离“防火墙”机制,特别是防范非保险子公司风险向保险子公司传递。

 (九)群体性事件风险。最大的两个导火索是非法集资和侵害消费者权益。

 (十)声誉风险。这些保险公司激进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媒体、网络的放大效应后有些问题甚至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对于这些热点事件,尤其是负面新闻炒作的问题,如果不积极主动加以应对,就会产生大范围的不良影响,甚至造成严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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