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是否回国是整改的关键

贾跃亭是否回国是整改的关键
2017年12月08日 07:27 皮海洲

12月7日晚,乐视网发布《关于北京证监局对贾跃亭、贾跃芳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称,贾跃亭、贾跃芳两人在上市公司经营困难之际抽回全部借款,拒绝履行承诺,置公司风险于不顾,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为此,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80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二人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其就上述违规行为出具书面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情况、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未整改问题的原因、后续整改计划、整改期限等。公告同时称,如果二人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贾跃亭、贾跃芳二人在上市公司经营困难之际抽回全部借款,拒绝履行承诺,置公司风险于不顾的做法在市场上影响极坏,同时也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对其实施行政监管措施是很有必要的。不过,从措施的具体内容上来看,无非是让二人出具书面整改报告,而该报告的核心就是“后续整改计划、整改期限”,可以说,这个监管措施缺少足够的力度。何况依据公告,二人还有6个月的期限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要实施这个监管措施还可以拖延6个月的时间。而且在6个月行将期满的时候,二人再提起诉讼,又将可以再拖延一段时间,因此何时能完成整改,目前来看仍然是未知数。而至于整改与否,关键要看贾跃亭是否回国,这是贾跃亭直面问题的一个态度问题。如果贾跃亭不回国,整改恐怕将无从谈起,那就意味着贾跃亭将北京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当成了耳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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