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IPO扶贫”妖魔化

别把“IPO扶贫”妖魔化
2016年09月14日 10:21 皮海洲

主持人:9月9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意见》明确表示,要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 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该《意见》一经发布,在市场上即炸开了锅。舆论方面对《意见》的争论很大。比如,有人认为,“IPO扶贫”有违三公原则,也有人称,“IPO扶贫”是管理层请客,投资者买单。此外,还有不少投资者担心,“IPO扶贫”会加快IPO的发行速度,增加新股发行压力。更有甚者,认为“IPO扶贫”是恶化股市生态环境。上市公司作为一个地区较为优秀的企业,上市的目的是为了更好融资发展自己,同时回报投资者。贫困地区公司上市标准降低,企业竞争力较弱,对于这种劣质公司,投资者最终也只能用脚投票,等等。各种舆论与担心以及指责不一而足。

所以,今天我们《海洲实话》的话题就是关注“IPO扶贫”问题。而作为今天的第一个话题,就是请皮老师谈谈对证监会“IPO扶贫”的看法。

皮海洲:首先必须承认,“IPO扶贫”的提法是有中国特色的一种说法。这种说法,在国外成熟的市场里基本上是听不到的。因为在国外市场,上市本来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所以不存在扶不扶贫的问题。只要满足上市条件,就是中国公司都可以去上市,这就更别说是本国的企业了。所以,A股市场搞“IPO扶贫”,开通绿色通道,这本身是因为企业上市难的缘故。如果A股市场企业上市的渠道也跟国外成熟市场那样畅通,这种“扶贫”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当然,说“IPO扶贫”的提法是一种中国特色,这也是与A股市场的定位相匹配的。因为A股市场本身就是一个为融资者服务的市场。A股市场最早是一个试验田,设立的初衷是为国企改革服务的。现在的定位是为企业融资服务。说得高大上一些,就是服务实体经济。而“IPO扶贫”就是服务实体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虽然不少投资者对这个定位很反感,包括我本人也是很不赞成这个定位,但面对中国股市的现实,我们也只能感到无能为力,也只能接受中国股市服务实体经济的现实。在这种市场背景下,对“IPO扶贫”的做法也就没有什么大惊小怪了。

主持人:虽然为实体经济服务是A股市场的定位,但不少投资者对“IPO扶贫”的做法还是难以接受。就象前面提到的,有人认为这是证监会请客,投资者买单。还有人认为这是恶化股市生态环境,是劣币驱逐良币。认为贫困地区公司上市标准降低,企业竞争力较弱,直接将这些公司视为是“劣质公司”。不知道皮老师是否认同这种说法。

皮海洲:贫困地区企业竞争力总体上弱于发达地区这是现实问题。不过,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角度,这就更加显示“IPO扶贫”的必要性。虽然说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企业之间的差距是不可能完全抹平,但缩短这种差距是可以做到的。

不过,在这个问题上,有关“IPO扶贫”有一个误区是需要澄清的。那就是认为贫困地区公司上市标准降低。其实“IPO扶贫”并不存在降低贫困地区公司上市标准的问题。在证监会的《通知》里有一个条件设置,就是“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这里的“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并不是贫困地区企业上市的标准,这只是贫困地区企业要上市必须满足的一个“地方性”要求。至于企业要上市,还必须符合企业上市的条件。这个标准不论是发达地区企业还是贫困地区企业,都是一样的。不存在贫困地区企业降低上市标准问题,

而且对于贫困地区企业上市,一样也是不准造假的,监管部门对于欺诈发行的查处一样适用于贫困地区企业。可以断言,面对贫困地区企业上市,保荐机构一样马虎不得,甚至责任更加重大。因此,同样也不存在证监会请客,投资者买单的问题,还有恶化股市生态环境、劣币驱逐良币的说法同样都不能成立。

主持人:在对“IPO扶贫”做法进行指责的声音中,有一种说法认为,让好的企业继续排队,落后地区的劣质企业可以插队优先,这种“IPO扶贫”的做法有违“三公”原则。不知道皮老师是否同意这种说法。

皮海洲:总体说来,我是不同意这种说法的。资本市场强调“三公”原则,但这种“三公”并不是绝对的,而只是相对的。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就是地铁上,公交上也还有爱心专座,要对老弱病残予以优先照顾。因此,在“IPO扶贫”的大背景下,让来自贫困地区的企业优先上会,这应视为是IPO公司的一种美德。当然,由于相关《细则》或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未出台,我们还不知道证监会在细节上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但本人相信,“IPO绿色通道”会是另外一条专用通道,不会打乱现有的IPO排队秩序。

另外,对于以发达地区或贫困地区来划定好公司与劣质公司的说法,我也是不能赞成的。贫困地区一样有好企业,发达地区一样有劣质公司。我们不能说,“IPO扶贫”就是让劣质公司上市,这是戴有色眼镜看人,也是对贫困地区企业的一种歧视。这种说法,我是不能认同的。

主持人:根据证监会《意见》的规定,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 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对此,有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政策有可能带来大量的贫困地区企业上市,进一步增加新股发行的压力。皮老师对此有什么看法。

皮海洲:“IPO扶贫”带来贫困地区企业上市增多是正常的,但却不可能带来大量的贫困地区企业上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执行“IPO扶贫”政策,就贫困地区的本地企业来说,增加的数量是有限的。比如在目前800多家IPO排队公司中,来自贫困地区的公司就只有7家。这种现状可以看到贫困地区企业发展的严峻性。因此,即便“IPO扶贫”,目前592个贫困县能诞生的符合IPO条件的公司可以说是少之又少。即便考虑外地企业迁入的情况,未来一两年内可以产生的公司同样是有限的。

在这个问题上,舆论关注得比较多的,是外迁企业进入钻空子套利的问题。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但外迁企业的数量应该是不多的。 比如,按照“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来考核,这一条对外地公司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因为IPO公司排队三年也足够了。没有必要将整个公司都迁到贫困地区去。如果真迁过去,考虑到人才问题、发展环境问题,恐怕这三年有可能把公司都搞废了。

而另一条件“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 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这一条市场谈论得比较多,普遍认为交“2000万元”的税收就可以了。但事情显然并不如此简单。因为收购一家贫困地区的企业同样是需要成本的。由于收购当年并不能上市,最快也要等到第二年,加上上市后三年内不得变更注册地,这四、五年的时间同样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这四、五年对于“外迁户”来说,并不轻松。外地企业是否有勇气迁入,同样是值得考量的。这样的企业在数量上终究有限。

在这个问题上顺便提一下“IPO扶贫”让壳资源贬值的问题。正因为只看到2000万元的税收,所以一些人认为壳资源会大幅贬值。根据我刚才的解释,这种说法同样是错误的。在贫困地区呆四五年的成本绝对不是一个小数,远不是一个2000万元的税收就能解决问题的。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