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紫菜”谣言是监管部门反攻舆论的机会

“塑料紫菜”谣言是监管部门反攻舆论的机会
2017年03月08日 22:42 食药法苑

 前不久,几则“塑料紫菜”谣言广泛传播,在全国都引发恐慌,并已导致所涉品牌紫菜产品下架,各类紫菜销量减少。可怜那些在海上辛苦养殖紫菜的农民。

 食品谣言每天都在生产,绝大多数都用了新闻笔法,比如“长期食用可致癌”,“含有XX可能导致中毒”,“全国每年人均吃掉4斤多地沟油”……这类鬼辩逻辑,并以此混淆视听、哗众取宠,同时模糊了是非界限,逃避了责任。

 而近期这个“塑料袋做成紫菜”的谣言,则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逻辑关系,不再受新闻笔法保护。如果有厂家追究,则纯属自己找死。但是,视频制作者的无视后果的勇气来源于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长期以来惧怕群众舆论、一向被动应付的现实形势。

 微信流传的视频目前已经发现三个,其中不排除有人是恶意捣蛋。而视频中都直接涉及到具体品牌的紫菜,同时构成了对具体当事厂家的侵权。所以,已经涉及到刑事的食品安全犯罪和商业诽谤,已经构成民事的侵权责任。这次,所涉紫菜厂家已经向政府部门报案。

 如果能抓获视频制作者,查明其动机,追究其责任,从被食品谣言追着打到反攻追责,将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转折点。明确告诉社会:食品安全领域不是一个可以胡说八道不懂装懂造谣诽谤的法外之地,互联网也不是可以调皮捣蛋暗箭伤人还能偷着笑的有效掩护。

 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一半是食品本身质量的问题,一半是食品的社会信任问题。做好食品安全谣言的责任追究工作,其意义重大,值得食药总局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特别是此次的塑料袋紫菜事件,是非对错清晰、法律责任明确,是很好的切入点。在众多谣言中,可谓一个难得的机会。

 新闻说,泉州数家紫菜企业与相关部门举办座谈会,联名向省级有关部门反应此事件,希望尽快消除不良影响。但是,互联网确实是有效的掩护,要找到源头并不容易,需要调动全国的资源,这能力也就总局最大。

 打击全国性互联网食品谣言,中国地区的属地监管责任是食药总局,网格长是第一责任人。

 看食药总局和网格长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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