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茅台营销有限公司连发两份对商贸公司的处罚文件,对最近部分违约经销商进行处罚,此次一共涉及54家,其中2家解除合约。
该两份文件为《关于追究上海循达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违约责任的通报》以及《关于追求上海新富明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违约责任的通报。》
在第二份通报中指出,上海新富明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榆林市鑫府龙商贸有限公司,不顾公司三令五申,损坏消费者利益和茅台品牌形象,扰乱市场秩序,存在损害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经销商业模式和经销秩序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特予以:终止合同并解除合作关系;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和次年不再续签合同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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