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验收不合格顶风排污 潍柴英致遭严惩8万元

工厂验收不合格顶风排污 潍柴英致遭严惩8万元
2016年12月22日 10:52 经济观察报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国信 刘晓林 企业“未批先建”,“未批先生产”在中国不是新鲜事,而诸多环境问题也是由此诞生。近期,潍柴集团下属企业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便因此受到重庆市环保局严惩。

12月中旬,重庆市环保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对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书。在处罚决定书中,重庆市环保局表示,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在2016年分两次对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察,发现该公司年产十万辆乘用车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在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主体工程擅自投产使用。

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重庆”)是潍柴集团全资子公司。是潍柴这两年战略转型最重要的承载企业,该公司拥有潍柴旗下唯一的乘用车品牌——“英致”。而该工厂实际上就是潍柴英致汽车的生产工厂。目前潍柴英致旗下有三款产品,包括紧凑型SUV英致G3、七座高端全能家用车英致737、七座宽大型商务车英致727,但三款产品销量一直不畅。

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而实际上,早在2015年,重庆市环保局便以“环保测评未达标”而不同意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进行生产。

2015年,重庆市环保局曾下发《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不同意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乘用车项目试生产的函》(渝环建函〔2015〕082号)。“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年产十万辆乘用车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在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主体工程擅自投产使用。”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认为。

记者从潍柴汽车在上述公告中的“自我陈述”部分中获悉,潍柴重庆在2015年6月因配套的污染物治理设施不匹配未通过重庆市环保局验收,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潍柴英致称此后“积极进行了整改,2015年12月前仅涂装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够这一项未完成”,但“因整改周期较长,公司在整改期间通过控制产量减少废气排放,实际生产能力一直控制在20%以下,确保在涂装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够的情况下,废气排放基本达标。”

潍柴重庆认为自己不构成违法排污,但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经复核认为,潍柴英致工厂明显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公司所述也不能成为免予处罚的理由。但鉴于2016年10月11日重庆江津区环保护局执法人员复查时,潍柴重庆已经停止生产,正在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重庆环保监察总队认为其已改正违法行为,故对其不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潍柴重庆最终处以罚款8万元的处罚。12月21日,记者试图联系潍柴集团,但该公司办公室电话未有人接听。此次潍柴被处罚也是今年汽车行业第二起因为“废气”被处罚的案例。今年1月6日,长安汽车两款国五标准车型CS75 1.8T和睿骋因排放超标被北京市环保局没收车辆销售收入1260.5万,并处罚金378万元。

在重庆,当地对汽车工厂排污多有处罚,长安汽车近年来也曾排放超标被处罚过。但当地还没有一家汽车类似潍柴在没有取得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情况下“排放废气”。尽管潍柴重庆已经整改,承诺尽快完成涂装废气处理设施的建设,并继续严格控制生产节拍和产量,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但此前顶风作案的做法,却给眼下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蒙上了一层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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