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摩擦高发时,商务部的核心部门打算做什么?

贸易摩擦高发时,商务部的核心部门打算做什么?
2017年02月09日 18:28 经济观察报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文扬 2016年,中国共遭遇27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119起贸易救济案件,平均每三天就有一起案件针对中国。

2017年,世界贸易又呈现什么样的态势?新形势下如何看待中美贸易前景?

2月7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接受了经济观察报的专访,就当前世界政治经济形势下,结合中国面临的贸易救济案件,对中国目前面临的贸易环境作出了解读。

经济观察报:贸易救济调查局是在怎样的背景下成立的?

王贺军: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2002年就成立了公平贸易局和世贸司。当时的公平贸易局,除了负责国外调查案件的应对,还有外国产品倾销调查。国内产业是否遭到进口损害则由产业损害调查局负责。2014年4月,为更好协调工作,公平贸易局和产业损害调查局合并为贸易救济调查局。目前,在人员配置上,贸易救济调查局是商务部人数第一大司局,这也反映了国家针对贸易摩擦愈演愈烈的形势,要加强应对的举措。

经济观察报:近年来,中国遭遇的贸易救济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贸易摩擦越演越烈,目前贸易形势如何?为什么中国近年来会遭遇这么多案件?

王贺军:贸易摩擦形势特别严峻。2016年中国共遭遇27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119起贸易救济案件,平均每三天就有一起案件针对中国。其中,涉案金额143.4亿美元,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同比上升了36.8%和76%。

究其原因在于,世界经济不景气一些国家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明显抬头。据世贸组织统计,世界贸易增长速度连续三年低于世界GDP增长。发生案件的主要地区,其经济复苏都比较微弱缓慢。目前,贸易保护主义明显地抬头,各国明显有自顾倾向,民粹主义泛滥,体现在贸易领域就是贸易摩擦高发。

经济观察报:总结近年来针对中国的贸易救济案件,主要呈现出哪些特点?

王贺军:主要呈现四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案件多发,据世贸组织统计,2016年世贸组织成员对中国发起的贸易调查的月均数量是2009年的最高点,全球有1/3的案件是针对中国的,平均每三天就有一起案件是针对中国的;第二,部分重要出口产品连续在多个主要市场遭到围堵,比较突出的是钢铁产品和光伏;第三,在调查过程中,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明显加强,其中,美欧滥用规则体现得特别明显;第四,高科技案件明显增多。其中一个表现是美国针对侵犯专利的337调查明显增多,去年美国发起的337调查有22起,同比上升了120%,这个也是历年来最高的一次。

经济观察报:钢铁产品遭受的压力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贺军:去年,中国的钢铁产品共遭到了21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调查46起,涉案金额75.7亿美元,占同期全国案件数量和金额的40%和54.1%。

钢铁的过剩产能问题是美欧对我们施压的重点。除了案件频繁、加大立案力度和措施外,美欧还不断在各种场合施压,要求削减产能,包括在OPEC,G20峰会、中美商贸联盟、中欧高层经贸对话等重要外交场合。2016年还建立钢铁全球论坛,要求中国采取措施、压减过剩产能。

经济观察报:贸易保护主义在调查过程中是如何体现的?

王贺军:之所以说保护主义,并不是单纯地体现在立案数量,世贸组织是允许立案的,但是不能颠倒黑白、不尊重规则。贸易保护主义表现为滥用规则、伪造高税率,美欧滥用规则体现得特别明显。比如美国碳钢与合金钢产品337调查,此案涉及的其中两项指控,一是我们中国企业传统价格形成垄断、二是说伪造原产地,经过中方积极应对,目前均已撤销。这是政府、商协会、企业共同努力分工取得的结果。

在税率方面,美欧很多案件都裁定了很高的税率。一些钢铁案件达到了520%多的税率。前几天裁决的不锈钢板带,反补贴税率约190%,反倾销税率约70%,加起来大约有260%了。 

另外认为国有企业是一体、不给国有企业分别税率的情况,是完全无视我国经济改革进展,罔顾实际情况、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中国国有企业都是自主经营的主体,自负盈亏,显然不是一体。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明确规定,要给每一个出口商一个税率。2011年我们就把他们告到世贸组织去了,世贸也已经做出裁决,认为他们这样不对,不能因为所有权性质的问题就不给予分别税率。

经济观察报:中国入世议定书第十五条(简称“十五条”)在2016年的1211日到期之后,目前欧美依然延续替代国做法,目前情况如何?

王贺军:我们一直通过加强交涉来终止这种歧视性的做法。最近,美国仍然使用替代国办法,2016年的12月11日“第十五条”到期至今,仍然有6个案子在延续原来的做法进行计算。欧盟虽然口头表示要执行第十五条,向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等提交了法案,要取消非市场经济的名单,但是他们又创造了一个所谓市场扭曲的概念,要出台市场扭曲国家名单以及国别研究报告,其中的四条标准,还是非市场经济的标准,实质内容还是要延续旧有的办法。

经济观察报:企业在应诉过程中面临哪些困难?

王贺军:在应诉过程中,企业材料提供的不完整会影响应诉结果。但是也存在一种情况,必要的相关资料我们都提供了,对方还要求提供很庞杂的、甚至涉及整个经济运行的、企业无法提供的名目,导致了困难。事实上,世贸组织对于要求调查的材料是有规定的。

另外,相对于应对能力较强、资金相对充足的大企业,实力相对弱、出口少的小企业面对高额的律师费压力太大,我们尊重企业算经济账,同时尽量对其进行协助,组织小企业通过集体抗辩的形式积极应诉。

经济观察报:在应诉过程中,商务部从哪些方面来协助企业积极应诉?

王贺军:一旦公开案件,商务部会第一时间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通知有可能涉案的企业。同时,如果明确知道是哪个涉案企业,贸易救济局会通知地方商务厅、商贸主管部门,由他们再去通知涉案企业。对不了解情况的企业给予案件运行流程和应诉规则的解读、相关律师的选择等方面的建议。商协会还要代表企业去做整体的抗辩。

在应诉反补贴案件的过程中,商务部做了大量工作,与其他主管部门联动,财政部、发改委、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税务总局提供了大量的协助去回答问卷。同时,商务部和地方商务厅还定期举办培训班,为企业普及贸易救济问题以及应对措施。

经济观察报:在面对贸易救济案件多发的当前现状,是否有预警机制或者预案措施?

王贺军:绝大部分行业企业还是分散的,一些规模大的、主要的行业会形成一种预警机制,定期开会研究出口量、交换信息,评估市场摩擦的风险。

商务部的贸易救济预警骨干系统,则通过进出口贸易监测一些主要的进出口量比较大的产品,研究其变化的情况。某段时间某产品出口量增大或者价格有变化的趋势,就把它作为重点关注。我们也可以通知商协会以及一些主要的地方和企业,让他们注意这方面的情况,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摩擦。另外,提醒情况严重的企业做好应对救济案件的准备。

经济观察报:2017年,世界贸易形势呈现什么样的态势?

王贺军:2017年形势将更加严峻复杂。世界经济并没有明显的复苏迹象,新的产业革命、新的动力还没有看到,顶多算是缓慢复苏,形势不太乐观。

总体上,对于贸易摩擦,整个经济政治环境显得更加严峻。最近美国的贸易保护倾向非常明显。欧盟也有逐渐转向贸易保护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国家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欧洲这边,德国和法国也在进行大选,从选举的态势上看,反对自由贸易的保守派正在占优势。而过去一直举着自由贸易的大旗的德国,现在也在呼吁限制,比如钢铁、光伏行业。一方面说明他们现在在转向,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其竞争力的下降。

经济观察报:当前有许多贸易保护主义的言论,人们都在担心会发生贸易战,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王贺军:贸易战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这对双方都是伤害。贸易是双方互利双赢的,而非强买强卖。自由的国际贸易符合贸易双方的利益。我们希望有开放的环境,从而保障正常的贸易流动,这对促进各国经济发展都有好处。如果我国的贸易利益受到不正当侵害,我们会与相关国家加强沟通、协商,努力避免贸易战,但我们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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