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的名义”:今创集团遇“举报门”,内有隐情?

“股民的名义”:今创集团遇“举报门”,内有隐情?
2017年05月04日 13:59 经济观察报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洪小棠 特约记者 胡艳明 5月3日上午10点,北京金融街威斯汀酒店会议厅,一场“股民的名义”正在上演……

一位自称“普通股民”的谢家勇召开媒体招待会,实名举报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今创集团”,603680.SH)带病IPO、涉嫌单位行贿等问题。

而在此前一天,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动招股程序,公司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4200万股。根据发行安排,公司定价公告刊登日期为2017年5月9日,网上、网下申购日期为2017年5月10日。

在今创集团看来,此次被举报或另有隐情。

三项质疑与一份来自今创集团的说明

会上,谢家勇及两名顾问表示,其对今创集团通过ipo提出三项质疑:一是2014年,今创集团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造假嫌疑,造假嫌疑主要体现在今创集团的营业收入与所缴纳的增值税额不匹配,其已交应税额与应缴应税额之间相差5.39亿元。

二是今创集团实际控制人之一戈建鸣(大股东俞金坤之子)是数年前铁道部贪腐窝案中的嫌疑人,或参与原铁道部高官张曙光的受贿案。

三是今创集团的股权结构与关联交易存在问题。2011年3月,俞金坤、戈建鸣父子共同将5%的股权转让给易宏投资,而易宏投资的股东也是俞金坤、戈建鸣二人。2014年12月,万润投资现金增资1809万元,万润投资股东同样为俞金坤、戈建鸣二人。谢家勇认为,两人分散股权的背后或存在利益安排嫌疑。

同样在会上,记者收到了一份名为《关于谢勇、谢家勇所谓实名举报今创集团的说明》的材料(下称“说明材料”),其中对上述一些问题做出了解释,文件中称,“谢氏兄弟举报事项均得到今创集团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律师的重点核查,并经过证监会的重点关注审核,相关事项均在招股书中充分披露原因及核查过程结论,举报事项均不属实。”

根据公开的张曙光一案刑事判决书,2005年-2008年,戈建鸣曾向时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的张曙光行贿800万元人民币,以换取张曙光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支持与关照。

而“说明材料”中,对于戈建鸣参与原铁道部高官张曙光的受贿案做出了解释,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曙光进行了判决,其中法院认定张曙光受贿事实中包括收受今创集团实际控制人之一戈建鸣先生分别于2005年、2007年、2009年提供的资金,共计800万元,张曙光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今创集团在该案件中不涉及单位行贿问题。

“说明材料”还称,今创集团相关保荐机构和律师确认检察院未对戈建鸣先生进行立案,也为对其予以调查或立案计划,戈建鸣在公司正常工作,今创集团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直正常开展,未受到张曙光受贿案件的不利影响。此外,今创集团及今创集团实际控制人均有相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记录。

记者查阅今创集团招股书发现,上述阐述与今创集团招股说明书中的内容相吻合。

对此,今创集团媒体负责人何女士表示,该文件虽没有加盖公章,但可以代表今创集团。何女士称,“判决书当中对张曙光事件进行了判决,对戈建鸣先生没有。判决书当时只是说有资金协助,不存在给戈建鸣定罪,所以没有起诉。”

而记者从张曙光的判决书找到了对于戈建鸣的决定,“经查,在张曙光向戈×提出需要用钱之前,戈×确向张曙光作出“要用钱就找他”等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视为事先主动提出愿意给张曙光财物的概括表示,张曙光在此情况下向戈×提出需要用钱及具体用钱数额,不属于索贿,故该部分辩解及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

判决书中表示,“在张曙光向戈×提出需要用钱及具体用钱数额前,戈×已向张曙光作出了愿意给予其财物的概括表示,指控该起事实为索贿不当。“

而记者查阅资料,张曙光案件是属于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之前的判决依据,那么根据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贿罪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内有隐情?

事实上,4月28日,也就是五一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证监会按照法定程序核准了10家企业的首发申请,今创集团就是其中之一。

而早在4月10日,证监会的网站上就已经公示了新一批首发申请过会的企业名单,今创集团也在名单之列。就在当天,同为高铁行业的另一家上市公司—神州高铁原实际控制人文炳荣对今创集团曾卷入张曙光受贿案的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同时,在这份说明的附件中也透露出谢氏兄弟的举报或内有隐情,文件中称,经调查,明确谢氏兄弟是文炳荣的站台人,而文炳荣举报今创集团则是因为与新誉集团之间有经济纠纷引发。

那么,文炳荣是谁?新誉集团又与今创集团有何关系?

说明材料指出,2016年10月14日,新誉集团与文炳荣等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文氏三人合计持有的神州高铁3亿多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转让给新誉集团,转让总价款31.36亿元。

但2016年10月22日,神州高铁发布复牌公告,原实际控制人文炳荣等所持相应神州高铁股票,转让给另两家公司,并签署了相应股份转让协议。

然而,2个月后,新誉集团起诉文炳荣等,并申请诉前财产保护。随后,深圳中院依法冻结了文炳荣等三人所持有神州高铁股份。

而今创集团的招股说明书中写到,新誉集团的确是俞金坤的女婿周立成家族控制的企业,周立成与俞金坤为姻亲关系,其中周立成及其配偶戈亚琴共持股49.75%,而周立成的兄弟及父母合计持股50.25%。

也就是说,在今创集团看来,谢氏兄弟举报的幕后黑手实为文炳荣,其想借新誉集团与今创集团的姻亲关系,施压今创集团也就是施压新誉集团。文炳荣认为,新誉集团与今创集团存在同业竞争及利益输送。

会后,经济观察网记者联系今创集团媒体负责人,何女士表示,在这场媒体会的前一天也就是5月2日,今创集团与文炳荣第三方沟通后才知道他们的目的。何女士表示,谈话已经进行了录音,会在必要时候公布。

在发布会上,经济观察网记者问及谢家勇与文炳荣是否相识时,谢家勇表示:“我只是一个国内普通的金融投资者,从事金融投资20年,我的社会职位只是一个小包工头,我此前没有举报过其他公司。我没有和今创集团有任何的经济往来。此外,我是4月8日举报的,我和神州高铁的举报没有一点关系,我与文炳荣完全不认识。实名举报只是我一腔热血。”

今创回应财务造假

谢家勇在发布会上表示,至少在2014年,今创集团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造假嫌疑,造假嫌疑主要体现在今创集团的营业收入与所缴纳的增值税额不匹配,其已交应税额与应缴应税额之间相差5.39亿元。即使考虑到该公司当年度有3.93亿元外销收入,即使税务部门可以对该部分出口进行全额退税,仍有1.46亿元的增值税应税额无法说明原因。

谢家勇怀疑,要么该公司在上市文件中向发审部门提供了虚假的营收数据,要么该公司就是在2014年度存在偷逃国家税款的嫌疑。

记者就此事联系今创集团方面,对方回复表示:第一,推算应计增值税的营业收入存在基本错误,公司利润总额中含有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这部分是没有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应当从上述9.97亿元中扣除。此外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等也是没有直接进项抵扣的,应该加计到9.97亿元中;第二,数据没有考虑到增值税低税率因素的影响;第三,数据未考虑年度之间材料采购金额变化(具体反映在期末存货余额的变动中)对进项税额的影响;第四,数据未考虑其他进项因素的影响:自2009年后,采购设备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计入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的部分项目可以抵扣进项数,如销售运费、售后服务费、水电费、研发费用中的材料消耗等。

今创集团表示,公司合法纳税,不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主管税务机关对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税收缴纳情况均已出具无违法证明文件。经核实,公司2014年的汇总口径的销项税总额为2.97亿元,进项税额为2.32亿元,实现增值税为0.65亿元。

而对于记者问及股权结构与关联交易相关问题,截至发稿时未能获得相关回复,经济观察网记者将持续关注。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