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持股顶层意见来了!年内将启动试点

国企员工持股顶层意见来了!年内将启动试点
2016年08月18日 19:50 经济观察报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雅洁 经济观察网获悉,国务院国资委已于8月17日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下发给各个中央企业。员工持股顶层意见正式出水。

根据国资委的部署,首批试点原则上在2016年内启动实施,成熟一户开展一户,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

在持股比例上,员工持股比例应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1%。企业可采取适当方式预留部分股权,用于新引进人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比例按证券监管有关规定确定。

经济观察网获悉,在总的原则上,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时,坚持增量引入,利益绑定。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并保证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符合条件的员工自愿入股,入股员工与企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

此前,先行探索员工持股的福建对此的改革表述则为“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实行同股同权”。

曾有国资研究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表示,现在选择“增量优先”,与过去推行员工持股改革时造成一些企业国资流失的问题有关,增量改革由于不涉及存量国资的转手,所以更易被国资监管部门接受。

至于开展试点企业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

据悉,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省级国资委将按照试点企业条件,分别从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中选择少量企业开展试点。地方国有企业开展试点,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有关部门,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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