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出炉 三公司未达标

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出炉 三公司未达标
2016年10月26日 10:59 经济观察报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偿二代全面实施10个月后,保监会完成了今年第2季度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工作,这是偿二代体系下的风险综合评级制度的首次运行,同时也标志着偿二代三个支柱所有监管标准全面实施。

据保监会披露的第2季度偿付能力数据和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显示,今年6月末,产险公司、寿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偿二代下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 278%、250%、418%,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5%、227%、418%,均远高于100%和50%的达标标准。全行业6月末的偿付能力溢额为19054亿元,比年初增加649亿元,增幅为36%,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

偿二代监管体系下,保监会跟据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以及对难以量化风险的评价结果对保险公司进行综合评级,并将其分为A、B、C、D四类,A为风险最低,D为风险最高。由于偿付能力充足率与难以量化的风险评价情况各占50%的比重。因此,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公司很容易落入C、D类。按照偿二代监管标准,160家保险公司中,风险低的A类公司和B类公司分别为54家和103家,风险较高的C类公司和D类公司分别为1家和2家,合计占比为2%。据保监会相关人士透露,被评为C类公司的是国泰财险,D类的两家公司则分别为新光海航和中融人寿。

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副主任郭菁表示,面对偿付能力压力,保险企业有三种方式可以提高偿付能力,分别是增资,调整产品、业务结构或分保以及利用公司债等资本工具,而增资是最常见也是见效最快的一种方式,但最长远的还是调整产品、业务结构。据了解,国泰财险已经在7月份完成增资,注册资本金从8亿元增至16亿元人民币,偿付能力得到改善,达到监管标准。

据了解,偿二代主要是建立“三支柱”的监管体系。第一支柱是定量资本要求,主要防范能够量化的风险,通过科学地识别和量化各类风险,要求保险公司具备与其风险相适应的资本;第二支柱是定性监管要求,是在第一支柱的基础上,进一步防范难以量化的风险;第三支柱是市场约束机制,是引导、促进和发挥市场相关利益人的力量,通过对外信息披露等手段,借助市场的约束力,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刚刚完成运行的风险综合评级(IRR)是偿一代分类监管的升级版,建立了定量监管和定性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是对保险公司风险状况最全面的评价。而第二支柱则是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SARMRA),它是提升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建立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与资本要求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公司,资本要求会降低,最高可降低10%;风险管理能力差的公司,资本要求会提高,最高可提高40%。今年6月,保监会发布2016年保险公司SARMRA评估方案。按照方案,保监会组织36家保监局对所有保险公司开展了SARMRA监管评估,评分结果有望在年底出现。此外,为了提高偿付能力信息透明度和市场约束力。按照偿二代第三支柱市场约束机制的要求,保监会指导保险公司在公司官网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开披露了今年第1季度和第2季度的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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