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政高: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已经具备

陈政高: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已经具备
2017年02月24日 01:30 观点地产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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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政高: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已经具备

2月23日上午10点,国务新闻办公室举行房地产和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及副部长陆克华出席了此次发布会。

陈政高在会上回答媒体关于房地产长效机制的提问时表示,建立房地产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意义重大。

第一,有利于解决房地产现存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第二,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泡沫,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实现房地产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第三,有利于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

陈政高进一步表示,现在具备了建立这样一个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

“第一,我们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做出的决策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不仅确定了房子的定位,同时提出了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目标、标准、途径。这就为我们制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第二,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人民群众都期望房地产市场能平稳健康发展,都期望能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第三,有一定的工作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市场方面形成了一些法律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同时也积累了实践经验,这些为制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提供了条件。”陈政高如是表示。

陆克华:加快立法 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2月23日上午10点,国务新闻办公室举行房地产和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及副部长陆克华出席了此次发布会。

陆克华在回答媒体关于房地产租赁市场的问题时表示,购租并举是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住房租赁市场是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

“据相关统计和调查,目前我国大概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这当中以新就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群体。”陆克华表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来规范和发展租赁市场。”陆克华进一步表示。

第一,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我们前期已经做了一些研究,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研、论证等工作,在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抓紧起草相关法规草案,争取早日上报。

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还要健全住房租赁监管的体制机制,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二,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落实金融、土地、财税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培育规模化、机构化的专业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发展住房租赁中介服务,支持个人出租住房。

第三,大力发展公租房,推动公租房货币化。一方面,扩大公租房的覆盖面,要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纳入公租房保障的范围。另一方面,转变公租房的保障方式,实行租赁补贴与实物保障并举,积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支持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到市场上去租自己合适的住房,政府给发货币补贴,打通公租房与住房租赁市场的通道,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第四,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实力量,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强化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提供房源信息发布、合同网签和登记备案等服务,加快建设住房租赁市场信用体系,促进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依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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