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郑州、河北保定接力新政: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

长沙、郑州、河北保定接力新政: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
2017年03月20日 00:35 观点地产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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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主城区本市户籍限购3套 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

3月19日早间,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意见提出,调整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购房政策,暂停向拥有主城区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保定政府表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居民购房政策

(一)暂停向拥有主城区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暂停向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调整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居民家庭在主城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首套普通住房系指居民家庭名下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或有商业性或有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再次购买普通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二)暂停向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暂停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河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委员会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在主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主城区拥有1套住房或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有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二)在主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在主城区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三)对在主城区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四)对引进的外来人才、取得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保定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信贷政策。

四、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理

(一)商品房经营者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手续前,对全部房源须向市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一次性价格(一房一价)备案。备案价格应科学合理,不可明显高于周边同品质、同类型在售商品住房价格,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60日内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的申请。市住建、统计部门配合提供不同区域的商品住房参考价格。

(二)商品房经营者持价格备案证明文件向市住建部门提出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申请,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办理现售备案后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销售过程中应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和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明码标价。

(三)商品房经营者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的,市住建部门停止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四)本意见实施前,已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但尚未出售的住房,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市住建部门先行暂停该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系统。商品房经营者应在30日内向市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进行价格备案,并将备案证明文件报市住建部门后,方可再次使用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系统。

政策执行过程中涉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以及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时间,均以住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本意见自2017年3月19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

郑州限购政策再次升级 非本地户籍补缴社保个税亦无效

3月17日晚,郑州市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非本市户籍家庭使用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购买住宅有关事宜的通知》(郑房【2017】34号)。

《通知》显示,3月17日后,再进行补缴社保或个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这就是说,非本市户籍购房家庭,将无法通过上述途径取得购房资格。

2016年,郑州市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一度连续两个月房价环比涨幅全国第一,于是去年10月,郑州重启楼市限购政策,并在当年12月份通过限贷政策升级,对楼市进行调控。

今年2月份,郑州相关部门内部发文明确,对通过补缴个税和社保的方式来获得购房资格的方式,予以认可。根据原来的政策,非郑州本市户籍购房家庭,限购一套普通住宅。

而对此次限购再次升级,郑州房管局称,此举“为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官方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时提交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审核。

长沙周末出台楼市新政 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新建房

3月18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宣布自即日起,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等四项调控举措。

长沙市限购区域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通知》规定将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通知》指出: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通知》要求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家庭第2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暂停发放家庭第3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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