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真的要降了······吗?

个税真的要降了······吗?
2017年06月03日 15:15 中国经营报

近日,有媒体和微信公号在热烈地传播着一条消息:“个税要降了!7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税政策推至全国”。一派欢乐情绪。事实上,此消息有一定的标题党嫌疑。

 事实是这样的:国家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联合出台了一个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可在个税税前扣除一定额度,此政策由在少数地方的试点向全国推广。缴纳个税的纳税人,每人每月最高扣除额是200元,全年不超过2400元。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政策中每月200元每年2400元是税前扣除的额度,不是减税的额度。

 个税税前扣除增加,自然会带来一定的减税效果,说是个税要降了,不能说完全不对;但是,这不是对个税纳税人的普遍政策,如果纳税人并未购买相关商业健康保险,或者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不符合有关规定,自然不可能从税前扣除,也就谈不到降税。而且,对于能够享受此政策的大多数纳税人来说,降税的力度其实很小,而且,存在马太效应,具有很强的累退性。

 目前实行的个税政策,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个税前扣除的,但商业保险除外。现在,政府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开了一道小口子,给纳税人以一定优惠,国家为此也要承受一定的税收损失,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惠民措施。是惠民措施,首先需要肯定,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此项政策的效果、受益面、受益的幅度等都需要仔细分析。中国的个税纳税人,来自工薪阶层的人数大概是总人口的2%,有2600万~2800万人。目前我国个体工商户有近5000万户,缴纳个税的有多少人,未见详细统计数字,按一半计算,不会超过3000万人。 至于缴纳个税的其他自由职业者的人数则更少。不管怎么说,缴纳个税的各类纳税人远远不到1亿,覆盖面是相当小的。所以,即使所有个税纳税人都能够从这项政策中获利,其受益面也非常小,那些尚未跨入个税门槛的人,则无法从此项政策中受益。

 即使是纳税人,从此项政策中受益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其受益大小,取决于你收入的边际税率。如果你的收入刚刚跨过个税门槛,个税的边际税率属于最低的一挡,即3%,那么,扣除200元,你一个月最多可以少缴纳6元个税;如果收入更高一些,边际税率在10%这一挡,则每月差不多节税20元。如果你的收入足够高,每月收入超过免征额8万元,那么,你的边际税率就是45%,扣除200元,每月可省个税90元。同样是扣除200元,由于收入所在的边际税率不同,所省个税相差达15倍,收入最高的获益最多,而收入最少的获益最少,甚至分文不得。这种不同,当然是由于个税的超额累进制度造成的。

 由于个税超额累进的特点,使得任何税前同等程度的扣除,都形成对高收入者更多的补贴,这有损于公共财政所必需的公平合理。我们知道,像商业健康保险这种并非所有人都购买的产品,将其支出在税前扣除,实际上是对这些纳税人的税式支出。也就是说,这是一种财政补贴,不过不是直接从国库拿钱,而是通过少缴纳税收予以补贴,省了一道拿上去又补回来的程序,直接少缴就行了。但既然是一种财政补贴,那么,公共财政的天然属性就是平等地对待每个公民,所有购买了此项商业健康保险的人,都应享受同样数额的税收减免,而不是每个人享受同样的税前扣除。虽然表面上看,给每个人在税前扣除同样的额度是公平的,但在超额累进所得税制度下,收入不同的人面对的边际税率不同,得到的实际补贴存在很大的差异,有人得到的多,有人得到的少,有人分文不得,造成新的不平等。所以,对商业健康保险支出予以免税,或部分免税,是完全应该的,但是具体的操作中,减少不公平,使政策更合理,则是需要考虑的。我们知道,目前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实行的个人所得税都是超额累进的,目的是调节收入分配,抑制贫富差距的拉大。对于超额累进的所得税实行税前扣除,往往会抵消和侵蚀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效果,使用中需要权衡。

 前面说过,此次对商业健康保险支出的税前部分扣除,只是在商业保险个税政策方面开了一个小口子,不知是否有意于探索个税递延型商业保险制度。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对个人商业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实行个税递延政策(EET模式,T是指 tax,税收,E是指exempt,免税),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纳税人和商业保险机构的税负,促进商业保险的发展。近些年我国学界也有呼吁,要求在中国实行这样的政策,以鼓励和扶持个人在参加强制性的社保保险的同时,积极参加商业性的健康和养老保险,尤其养老保险,为未来的养老增添一个支柱,以减轻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化解未来的养老风险。从税收角度看,这是对于商业保险是先纳税后免税,还是先免税后纳税的权衡问题。

 我国目前各类商业化的养老保险在税前不能扣除,需要纳税(T),但是对商业保险带来的收益(E)以及参保人在退休时领取的各种养老金也不缴纳个税(E),这是一种TEE模式;如果在缴纳商业养老保险的时候免税(E),对于保险产生的收益也免税(E),但是在最后领取的时候课税(T),就是EET模式。像今年7月1日起实行的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政策,可以看作是一种EEE模式。三种模式比较,EEE全程免税,自然最有利于纳税人,但因减税力度大且造成富人大规模避税,不可能全面实行。EET模式对于纳税人也较为有利,但涉及到一些复杂问题,需要继续探索,仓促难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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