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头息”最后“砍”了谁?

“砍头息”最后“砍”了谁?
2017年12月09日 18:35 肥皂大叔的思想

得罪人的大叔周六都不闲着,你说我是不是很敬业?是不是很讨人嫌?

今天我要来说说砍头息的问题,这个问题本来大叔是不想说的,因为这要回到2010年那一段被封尘的往事中。

之前做民间借贷的时候就是“砍头息”。所谓的“砍头”说白了就是“掐头不去尾”。

咱们举个例子

隔壁王大爷借款2万,使用3个月,每个月付100块钱的利息。如果我收“砍头息”的话,就是一次性在放款之前先收了借款人利息。借款人到手的钱就是1.97万。

这样做法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利息我收了,先保证我有的赚,借款人到时候还本金就可以了。先保证我能赚钱,至于借款人最后能还多少?再说......

其次,砍头息有类似于保证金的功能,为了防止借款人不还钱,自己少损失。让借款人支付一定的“利息”。咱们也别说P2P收砍头息,特么传统银行当年放款的时候10%的保证金算不算“砍头息”?

最后,砍头息最隐形的价值是,其实借款人根本没用这么多钱。就像某平台,借款金额4.89万,实际到账借款人3万。合着借款人用3万块钱却要还这么多的利息,你特么心真黑。关键是,你先收的钱又能做一次放款,再来一次砍头,就这样无限循环下去。

当很多的平台都这么玩的时候,行业就变得一团糟,监管政策叫停了“砍头息”模式,很多媒体也对这种模式口诛笔伐。

今天大叔就此说一点

如果是“砍头息”模式,是否存在资金池或者期限错配呢?

大叔没做详细的统计,但是我知道有不少平台之前是“砍头息”模式,资金来源是投资人。那么如果这样的话,平台从中先收了利息,借款人需要的资金是否和投资人投资的资金对等呢?

我们假设:借款人申请2万,在平台上发标。投资人将标全部投满,那么最终到达借款人账户小于2万。试问平台,砍头息的钱那里去了?如果你提前收取了利息,那么请问平台利息是否先给到了投资人?

一般来讲,投资人是属于后付息的,我先投资再有利息。好家伙,平台可不是这么玩,直接打了一个时间差啊。

这样一来,投资人的资金跟借款人的资金不对等,试问平台,这算不算是资金池和期限错配?

所以,大叔认为监管叫停“砍头息”的本源就在于此,如果平台把砍头息形成规模的话,那将是一个庞大的资金池。毕竟,利息你提前收取了,投资人并没有收到,借款人也没有收到足额的贷款。

砍头息存在于民间借贷是可以说的通的,毕竟民间借贷有很多是自有资金在放款。但是,如果砍头息在P2P上是行不通,因为你无法做到一对一真实对接。

把一个线下的借贷放到网上“放大”,收“砍头息”的平台你们最终还是“砍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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