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2000人投入10亿元打假,结果出来马云快哭了……

组织2000人投入10亿元打假,结果出来马云快哭了……
2017年03月02日 09:55 政商内参

他卖了上万双假冒安踏运动鞋,连续被抓了3次,一次没收了设备,一次罚款,最后被判了缓刑。最终他一天牢也没坐,制假规模还逐年扩大,目前仍在制售假鞋。

要真正根治假货不能靠马云,不能单靠法律或者权力,而要依靠全社会的你我他,从心底对假货的鄙视,你,做到了吗?

在中国,很多社会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找原因一直是众说纷纭,但最后却发现根子上的问题还是在法律上。

犯罪成本太低,打假难禁?

最新的例子是关于惩治假货的。中国假货多,互联网上假货尤其多,有些舆论将之归咎于电商巨头淘宝之类打假不力,好像有些道理,普通人听多了也就信了,然而最近发生的两件事却显示,中国的假货问题比想象中要复杂的多,不是马云打假不给力,实在是法律太宽松。

第一件事是今天上午在浙江大学召开的一个“惩治制假售假行为法律对策研讨会”,来自浙大、北大、清华、华政等高校专家学者在“3·15”前夕集体讨论如何能够在中国根绝假货,结果在一番交锋之后,专家们最后达成一个共识:假货之所以屡打不绝,假货分子之所以“前仆后继”,是因为当前立法已经严重滞后,制假售假的犯罪成本和惩罚过低所致,学者们建议从入罪门槛、举证责任和量刑标准三个角度切入,完善立法,对制假售假者加重刑罚。

第二件事是同样在315之前,阿里巴巴披露的一组2016年的打假数据,为了打假,阿里巴巴建立了一支2000人的专业打假队伍,每年投入超过10亿元,在2016年战果丰富:截止2016年8月底,往前推12个月,阿里巴巴共撤下3.8亿个商品页面、关闭18万间违规店铺和675家运营机构,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门共认定和处理制假售假案件线索4495条,案值均高于目前刑法所规定的5万元起刑标准。其中执法机关接收线索1184条。

但结果呢,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制假售假受到刑事处罚的比例仅0.7%。刑事处罚率不足1%背后,是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存在过时、过宽、模糊和难以执行等缺陷。

来自学界和打假第一线两方面的信息一起表明,制假售假犯罪成本太低,已经成为假货层出不穷、屡禁不绝的最重要因素。

卖假鞋万双三次被抓一天牢没坐

可以通过一件近乎奇葩的真事来看下法律之宽松对打假的影响:在中国,投入巨额成本打假的不只是阿里,安踏也是其中一家。2011年,安踏曾追踪打击一个在网上售卖假冒安踏运动鞋的刘某某。当年底,安踏配合执法部门查处了其在福建泉州晋江的售假窝点,但现场只查获两百余双假鞋。不足5万元现行入刑点,公安只能没收假鞋和售假电脑设备。

2013年底,安踏终于查到刘某某在江西省高安市的制售假鞋工厂和仓库,这次现场查处6000多双假鞋和相应制假设备,案值数百万元。刘某某终于刑事拘留并移交司法。

 

然而刘某某最终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5万元,一天牢没坐就回了家。而据安踏集团的监控,目前刘某某仍在从事制售假鞋生意,只是不假冒安踏了。

为了打假,安踏集团每年投入有数百万元,但最终付出自由代价的制售假者寥寥。大多数制售假案最后都是缓刑判决。“细想很可怕,像刘某某这样反复被抓却判不了刑还一直全国流窜制售假货的人不知有多少。”

刑法里有一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它的定量标准是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才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这是一个1997年就确定的死数字,但这么多年没有调整过,而打假形势却日新月异。

刑法之外有个《产品质量法》也经常被用来打假,1993年实施的《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今时间过去了24年,罚款标准仍然停留在5万元的标准。24年前,5万元意味着什么?它可以在中国最繁华的城市买一套最舒适的房子,可以让一个普通家庭瞬间暴富,如果是一笔罚金的话,足以让一个生意人倾家荡产。请问:如果是今天的5万元呢?

作为对比可看美国:美国联邦法律依据制假售假者犯罪程度,轻者获刑 10 年以上,重者将被判终生监禁,对公司处罚罚金高达 1500 万美金。

对于打假来说,其实滞后不止是法律,也包括侦破手段

互联网的出现看似使售价变得更容易了,但这其实一个误区。因为在电商出现之前,假货已经在中国泛滥,为了更多的牟取暴利,造假分子上网其实一点也意外,而他们上网之后,就难免留下痕迹。客观上看,在互联网上,打假的效率是比以往大大提升的,看阿里的所作所为就知道了,它除了投入几千人力,10亿巨资之外,甚至形成了线上拦截、线下打击、权利人共建和社会共治的四维打假模式,但就算这样近乎竭力的卖命打假,还是治不了假货。阿里平台确实不小,但整个社会更大,鞭长莫及之处太多。

现在道高一丈魔高一丈到什么程度,据警方一位打假工作人员介绍,借助于互联网的隐蔽性,制假售假的职业化程度提升,产业化分工进一步明确,犯罪产业链也进一步分散。现在很多假货都是分散在不同的代包工厂生产的,然后再到一个作坊里去组装。以现有的法律上,你查到这些散货都无法认定他是干嘛用的。

“比如说,我和阿里的同学一起到嘉兴的某个镇,去查了一个涉假服装网店,当时我们研判出来他有200多万的涉假金额。但是他采用每天到工厂里定制白版的衣服,通过微信去采购一些涉假的商标,然后我每天卖多少量,我贴多少标,这样陆陆续续的,而且他中间关了十七八家网店他卖了两百多万。但是我最后还处理不了他,因为我在他的网店里只查到了10件衣服,我只能移交给工商处罚。”

为了应对大数据打假,犯罪嫌疑人甚至采用了VPN网络代理,其数据可以在任何地方,可以在香港、可以在美国,甚至可以在印度;他们还会找当地物流公司配合修改物流踪迹,以实现全国各地,乃至全世界各地发货,迷惑消费者购买。

前面提到,阿里一年中认定的够起刑标准的线索有4495条,然而执法机关接收的线索却只有1184条。这是因为互联网公司通过技术手段防控假货其实是太快了,以至于警方按照传统流程和警力根本来不及消化,“阿里巴巴输送给我们的402条线索,我们花了6个月才消化完毕”,发现制售假门店后,阿里一般会几天之内封掉网店,但却不利于警方侦办,而如果不快速封店,消费者又有意见。

在日本为什么很难找到假货:一旦卖假被抓,一辈子玩完!

现在看来,阿里的打假更像一场悲剧,或者说悲壮。这一形容或许偏颇,但反映出的问题是,对于日趋严重的假货问题,不能寄望于某一股力量毕其功于一役,哪怕它是像阿里这样的巨头。面对根深蒂固的造假势力,阿里的力量还是太单薄了,而根治假货,需要全社会性的综合治理:

在法律上,打假应该通过《刑法》、《产品质量法》、《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上进一步完善,系统性解决假货问题。比如一定程度上实行严刑峻法,对于制假售假,应当严格禁止缓刑适用,同时可考虑对于累犯的制售假者,处罚其终身禁止从业。

在互联网上,打假不能依靠某一家巨头公司,而是各大电商成立打假商业联盟,采取统一的打假标准,以防止一家打假过严,导致售假者逃到其他网商平台去了,借机壮大了其他网商平台。

在具体执行中,打假不能光靠公安一家来做,也不能只在特定区域严打,而是要推动打假主体多元化、治理范围全覆盖。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余凌云甚至希望中央有关部门来牵头部署打假相关工作,就像当年酒驾入刑一样高度重视假货问题。

客观说,以上这些方法如果能得以实施,中国假货泛滥的情况将会大大减少,然而,真正要根绝假货仍旧很难,因为那需要包括你我在内的全社会每一个人的配合,全社会每一个人都能够认识到制卖假货有罪,买假货可耻。只要有人还热衷于买假货,还对使用假货怡然自得,中国的假货就根除不了。

不妨看看东邻日本,那里的市场上为什么没有假货?

很简单,因为在一个高度重视诚信的社会里,一旦参与造假曝光,当事者在社会上就没有了活路,即便他没有被抓紧去,面临的也是千夫所指,众叛亲离,没有银行愿意借款给他,没有企业愿意跟他合作,创业招不到员工,下岗找不到工作......这样严重的后果,比判几年入狱都令造假者忌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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