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参与洗钱风险高

比特币:参与洗钱风险高
2017年06月16日 16:10 经济杂志

勒索病毒在全球大范围爆发,让比特币为世人知悉。在追问为什么赎金会是比特币的同时,我们还需要警惕,它的一些特性很容易为洗钱行为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8年暴涨300多万倍

 2017年5月22日是比特币披萨日(Bitcoin Pizza Day)7周年纪念日,因为7年前的这一天,一位名为Laszlo Hanyecz 的程序员用一万个比特币购买了两个总价值30美元的披萨。在这场交易中,每个比特币的价值是0.003美元,在2009年比特币诞生不久时,1美元大概可以购买1300枚比特币。

 自诞生后,比特币的价格经历过多次起伏,有的震荡堪称过山车,而勒索病毒事件爆发以来,它的价格疯狂上涨。2017年5月,一枚比特币一度可以兑换2800美元。对比2009年,其价格上涨了360多万倍。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定货币,为什么比特币还会这么火?

 “必须明确一点,比特币不是货币。”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这样说。他解释,货币需要具备几个基本职能:可以购买商品和劳务,具有普遍适用性,具备分割找零的可能,可以用来偿还债务。

 “如果我欠你100元人民币,任何时候,我可以还给你美金,也可以还给你人民币,可如果我给你比特币,你也许现在会接受,换个时间呢?眼下比特币的价格高过黄金,可如果我想用它买冰激凌,对方能用比特币找零么?”

 吕随启假设上述场景,是为了说明比特币并不符合我们对货币的要求。但是,不得不承认,一些国家已开始赋予比特币合法性并接受它的购买能力。

 菲律宾中央银行已经发布了一份虚拟货币交易所指导方针,根据该方案,菲律宾官方正式承认比特币为一种支付系统,成为首个赋予比特币正式金融地位的国家。

 2017年年初,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颁布了有关使用数字货币的国家纲领,明确规定“所有虚拟货币和任何虚拟货币的交易都是被禁止的”。一个月后,阿联酋央行负责人态度大转变,声明为了不影响比特币以及其他可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交易、传播的数字货币的使用,银行更改了规定,原因是他们认为任何关于比特币的禁令可能都无法真正起作用。

 在俄罗斯,央行正寻求通过立法使比特币合法化,若法案通过并生效,比特币将会在该国成为合法化数字商品,涉及交易时需缴纳税金。不过,就在一年前,俄罗斯的政府部门还认为比特币将会威胁金融安全,提议禁止对它的使用。

 在德国,欧洲管理技术学院(简称“ESMT”)已经开始接受以比特币支付包括学费在内的所有费用,成为该国首家这样做的高等院校。ESMT首席财务官Georg Garlichs表示,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比特币将会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与接受。

 在日本,内阁正式签署的《支付服务修正案》已于今年4月1日生效,该法案赋予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日本最大的实体零售百货Bic Camera 宣布,将在东京的旗舰店测试比特币支付。如果成功,预计其他零售公司也会广泛接受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

 

  潜在交易风险不可忽视

 2010年,比特币还只是少数极客玩家的玩具,真实世界中鲜有人知,大众对其价值也并不了解。2011年,国际非营利性媒体组织维基解密宣布将其作为捐款币种,使得原本在小圈子里使用的比特币进入主流社会视野。2012年,美国主流媒体开始大规模介绍并报道比特币,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接受比特币,美国反洗钱中心、缉毒所等监管机构也开始盯上它。随着曝光度的提升和遐想空间的扩大,比特币出现了快速增值现象。

 然而在吕随启看来,就像其他任何流行的收藏品一样,除了市场赋予它的价值,比特币并不值得国际社会为之大惊小怪。

 “一些机构和平台开发了它,必然会为它打造声势,不弄出些动静来,谁会知道比特币呢?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一点,比特币是发达国家的产物,有关它的一切规则和运作体系都由开发者制定,他们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无论游戏怎么发展,开发者或者说庄家不会输,但后来的参与者就不一定。”吕随启指的是比特币的潜在风险。

 报告显示,目前中国集中了全球比特币挖掘能力的75%以上,发生在中国的交易量超过全球总交易量的60%。但是,中国政府和中央银行的态度并没有十分明确,比特币到底合法与否尚无明确定论。

 2017年3月份,我国央行对国内比特币交易平台提出明确要求:不得违规从事融资融币等金融业务,不得参与洗钱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反洗钱、外汇管理和支付结算等金融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税收和工商广告管理等法律规定。

 央行之所以提出上述要求,是因为比特币游离在中国金融监管体制之外,较容易成为违法行为的工具,比如洗钱。长江证券首席分析师王建告诉《经济》记者,中国政府近期再次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一些人无法把手中的人民币通过一般渠道兑换成美元等外币,有可能借助比特币“曲线救国”。

 “比如有一笔资金,因为某些原因不能通过正常的外汇渠道兑换成美元,就可以先在国内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上购买比特币,然后再去境外一些赋予比特币合法地位或者接受比特币兑换本币的国家卖出,这样钱就洗白了。”

 不过,王建也对《经济》记者强调,放眼全球支付领域,比特币所占比重很小。与态度温和的国家相比,对比特币持观望或者戒备心态的国家仍为多数,原因就在于比特币与犯罪行为存在千丝万缕的关联。

 早在2013年,一个名为“丝路(Silk Road)”的非法交易网络平台就因比特币有效匿名的特性将其作为唯一交易“货币”。依照比特币的运作机制,交易记录虽然公开却仍能帮助非法行为人获利,而当时专门针对比特币研发的网络监管机制,也没有起到期望中的效果。

 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态度谨慎的国家本无可非议,考虑到比特币与洗钱的联系,“小心”恰是我们需要的。

 为洗钱提供便利

 顾名思义,洗钱就是转变钱的性质,或者说把脏钱洗干净,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

 广义上,洗钱泛指把任意犯罪所得进行性质转化的行为。狭义的洗钱则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前述利益在形式上合法的行为。

 “通常的洗钱方法是把钱用于金融、经营或投资活动,是一个从实物到市场再到实物的过程,有明显的客观性”,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庚清律师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这样说。因此,利用比特币洗钱就是把它作为工具,实现实物—虚拟—实物的过程,其中“虚拟”环节导致洗钱难以追踪。

 叶庚清强调,作为虚拟货币,对比特币最直白的解释就是“一个数据、一个代码或者一个答案”,其流通能力借助网络可超过世界上任何一种官方货币。由于目前部分发达国家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该虚拟货币的交易机构已遍布全球,若有人试图利用比特币洗钱,他只需要一台电脑和一个顺畅的网络。

 此外,网络实现了国际化,网络监管的国际化却远未实现。一旦比特币发生跨国交易,基于网络的快捷与隐蔽性,追踪、监管更是难上加难,这也是勒索病毒事件中受害者被要求使用比特币交付赎金的原因。

 尽管比特币的价格经历过大起大落,但其数量有限,目前全球范围内不超过2100万枚,属于相对稀有的资源。从眼下国际市场的反应看,比特币处于持续增值状态,利用它洗钱甚至可以规避传统洗钱方式面临的贬值风险。

 我国反洗钱的法律规范相对比较完善,除了专门的《反洗钱法》,还有《刑法》中的独立罪名和针对特殊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尚未规范的领域或未来可能出现的新领域,叶庚清认为,届时可以针对这些领域出台相对独立适用的规范性指导文件,不需要进行单独立法。

 “鉴于利用比特币洗钱的行为存在破获难度大、侦查成本高等特点,可以考虑通过司法机关的指导意见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其列为洗钱罪名的从重处罚情节,毕竟立法程序耗费时间,而司法机关的内部调整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法律的滞后性。”

 

 链接:比特币参与过的“著名”犯罪

 “丝路”是一个利用Tor(Tor 专门防范流量过滤、嗅探分析,从而帮助用户实现匿名对外连接、匿名隐藏服务、避免被追踪)的隐秘服务来运作的黑市购物网站,主要交易毒品、武器、假护照、色情服务等。该网站交易时采用的就是比特币,汇率直接与美元挂钩。对于在“丝路”购买违禁商品的人来说,比特币是必需品。2011年2月到2013年7月间,该网站的交易额超过12亿美元,拥有客户近100万名。

 2013年10月,“丝路”被美国多个执法部门查缴,一起被查封的还有26000枚比特币。

作者:寇佳丽

来源:《经济》杂志——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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