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有钱人麻烦大了,建行正式宣布!

这些有钱人麻烦大了,建行正式宣布!
2017年10月11日 11:55 南嘉金融圈

高净值人士注意了!

日前,又有一家国有大行——建设银行宣布启动存量非居民个人高净值客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这是继工、农、中三大行后,第四家发公告通知客户配合相关调查的国有大行。

哪些银行在摸排?

建行宣布,该行从2017年9月30日起开展存量个人高净值客户尽职调查工作,要求拥有非中国税收居民身份,且于2017年7月1日前在该行开立过存款账户、银行卡账户、储蓄国债-凭证式(现金购买)以及其他《管理办法》要求尽职调查账户的客户,于今年12月31日之前配合该行填写并签署相应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公告显示,建设银行此举是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行为。

当然,对存量个人高净值客户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银行不止建设银行一家。据《国际金融报》记者多方了解,工农中建四行均在官网发布了相关公告以通知有关客户;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恒丰银行也在官网发布了相应公告。

另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部分银行虽然未在官网发布公告,但相关工作已在有序进行。

一位招行私人银行客户经理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目前其所在的银行虽然还未开始相关的尽职调查工作,但该行应《管理办法》要求,对外籍人士在银行端开个人账户已严格很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时间表,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摸排工作还有3个月左右的时间。

按照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尽职调查。2018年5月31日前,金融机构报送信息。2018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第一次交换信息。2018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排查对象是谁?

《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排查对象是是非居民金融账户。

“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或企业,不包括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换言之,这个“中国版CRS”主要面向的是“老外”。

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这并不代表CRS与中国居民无关:一方面,近年来,移居海外、持有国外绿卡或拿着外国护照,但又在中国工作、生活的人中,不乏身家丰厚利用海外账户进行逃避税的人;另一方面,CRS不仅仅只在中国实施,从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开的资料来看,包括中国在内的101个国家和地区都进一步承诺实施CRS。比如有“避税天堂”之称的开曼群岛、百慕大等。

这意味着,如果一名中国公民转移财产到境外,在境外拥有金融资产,也同样会被实施CRS的国家的金融机构视为非居民金融账户,其账户信息也将会被收集、报送,未来将会交换给我国的税务总局,最终实现我国与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可能受到CRS影响的人群分为两类。”普华永道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许晓扬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一类为其在中国持有或控制金融账户,且其涉税信息将参照《管理办法》申报回其税收居民所在国的非中国税收居民;另一类为其在中国以外国家或地区持有或控制金融账户,且涉税信息将参照该国家或地区的CRS国内法申报回中国税收居民。”

那些避税方法还能用吗?

随着“中国版CRS”的逐步推进,部分高净值人群的避税手段会被暴露,一些移民机构借机进行炒作,提出如抓紧时间办理“税务天堂”(安提瓜和巴布达、多米尼克、格林纳达)护照、将钱转到美国账户等解决方案。

这些方法真的有用吗?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汪蔚青表示“方法分为长期有效和短期过桥。”移民并不必然改变税收居民身份,就算办了CRS清单外的小国移民,但实际仍在中国境内生活工作,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仍旧属于中国的税收居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在CRS参与国或地区(并且和中国自愿匹配的国家或地区)有金融资产,相关信息仍会被送至中国税务机关。

至于将钱转到美国账户。汪蔚青认为,目前美国并没有加入CRS,从短期规避CRS来说,这种做法是有效的。然而,美国的金融监管十分严格,中美两国在税收等方面的法律差异较大,如果通过离岸贸易等方式将钱转移,就要小心金融监管。

除了上述两个方法外,有人也提出:标准之下,配置不动产也许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

对此,许晓扬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全球信息透明化的趋势下,各国税务机关正采取积极行动通过信息交换打击跨国逃避税。高净值人群应当合理审视其资产情况,提前进行合理规划,以降低潜在税务风险。配置不动产,是不是规避CRS比较好的方式,不能一概而论。

比如,CRS提出了消极非金融机构的概念。消极非金融机构包括上一公历年度内,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不属于积极经营活动的收入,以及据以产生前述收入的金融资产的转让收入占总收入比重50%以上的非金融机构。针对这类型的消极非金融机构,CRS法规要求金融机构需要收集并记录机构及其控制人相关信息。

因此,若高净值人群通过设立海外公司持有海外物业取得租金收入,海外金融机构也需要收集并记录最终控制人的相关信息。若最终控制人是中国税收居民,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收入,均要依规全面履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及纳税义务。

结语:

一直以来个税最大的问题不是起征点也不是税率,而是税务局无法监控现金流,无法监管个人资产,无法改变企业的现金使用制度,无法要求报销交易必须通过金融机构以产生现金流,最终导致无法将绝大多数收入纳入个税的征管体系,绝大多数个税是拿死工资的白领们交的,而靠资产收益的真有钱人却游离在税务征管体系之外。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2016年征收超过1万亿,是第四大税种,占年财政总收入的16分之一。但2015年“两会”期间,财政部有关人士披露的数据是:全国实际缴纳个税的只有可怜的2800万人。可见,中国税负的确存在严重的不均衡。大城市的白领,正在成为纳税主体。

从印度废大额现钞,到中国央行加紧研制数字货币,其核心目的其实都是一样的:打击偷漏税、行贿受贿和洗钱,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让民众负担更加合理、均衡。CRS的目的,也是如此。

所以,中国加入CRS交换系统,对于普通国民来说是一件重大利好,对于贪官污吏和偷漏税的富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噩耗。他们在世界各地挖的“老鼠洞”,在洞里存储的“粮食”,将很快都被中国的税务部门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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