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启动重污染Ⅱ级应急响应 工业减排30%

河北省启动重污染Ⅱ级应急响应 工业减排30%
2017年02月24日 18:25 兰格钢铁网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月26日至28日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唐山、沧州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

现请各市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于2月25日12时各项强制性减排措施落实到位,26日8时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到位,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请各市及成员单位于每日10时前,将前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我办,并在预警解除后2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送我办。

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实施机动车限行,除各地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方式,限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各市规定每日的限行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交运力,有条件的市可减免公交乘车费用;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工业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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