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98套人才房和它背后的规则

河西98套人才房和它背后的规则
2017年11月21日 10:20 南京楼事
连夜排队抢位、一天跑几家楼盘、200万起银行本票验资……过万购房者参与下,南京楼市经历了癫狂一周。但有一群人,98套房,享受其利,却在热闹之外。

河西十盘开盘同时,也释放一则信息:98套人才房将不参与摇号。政府将使用财政资金或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河西一楼盘销售方案

动辄数百万的河西房产,提供给人才使用,引起购房者强烈关注。为人才提供住房补贴,南京早有办法支持,但惠以高价楼盘,全市尚属首次。

它们对应了哪些人才?有何遴选机制与之匹配?他们对房产有多大的支配和所有权?事长通过多方走访,获得最新消息。

1

六类人才住房补贴,最低每月600

2017年4月24日,《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正式颁布。办法将人才以统一标准进行分类,有梯度地,匹配相应住房优惠、补贴政策。

小刘本科刚毕业,按照《办法》,属F类人才,每月可领取住房补贴600元。“高校毕业生只要在毕业两年内申请,符合条件就可以连续领取24个月租赁补贴”的规定,解决了他初入职场的住房困难。

符合条件,是补贴前提。这其中包含了“毕业两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未达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等。

安楠(化名)毕业于南京某重点高校,硕士研究生,虽在南京工作,但签约企业纳税和个人社保均不在当地缴纳,而错失补贴机会。安楠向事长表达无奈和遗憾,“果然这样的政策是有一定门槛的”。

门槛一方面针对企业,一方面基于个人,梯度落实。雨花台区人才办相关负责人向事长表示,该区域江苏大数据中心已对相关C类人才落实补贴,具体为170万左右的购房补贴款,可用于购买120㎡面积的共有产权房。

而A类人才补贴,金额限制更为宽泛,具体采用一事一议原则。河西的98套房,其中很多就是为“等级较高”的人才预留。

2

用于出租的人才公寓,最多租住五年

在商品房范畴内留置高层次人才房是吸引人才的手段之一。不仅是河西98套人才房,前不久江宁某楼盘规划中也预留了一定比例的人才房。

另外,南京市仍有大量人才公寓的建设计划。就浦口区而言,11月初,南京浦口康居建设集团公布了新开建的浦口6号巩固路地块人才公寓的样板间,该公寓位于江北核心区,为南京首个装配式人才公寓,将用于解决刚毕业大学生的居住难题。

事长来到位于浦口巩固路地块的该公寓。现场可见,该公寓为独立建筑,周边生活区较为成熟。

项目虽在媒体公布了样板间照片,但现场仍不可开放参观。据现场工作人员表示,内部仍在装修,具体交付时间有待上级领导安排公布,目前没有时间表。

而在该公寓的不远处,位于盛景华庭南苑的浦口青年创客公寓已在2015年投入使用,同为康居承建。

据悉,该社区的11、15栋为人才公寓,内有食堂、健身房等公共设施。多为正统住宅套间设计,精装修,居住有自主创业、IT等新兴行业的青年从业者。

小李是第一批住进该公寓的创业者。他告诉事长,公寓为他们提供了每人25-30㎡的独立空间,有自己的卧室,整体环境都不错。

政府更为他们提供了不同标准的补贴,最低仅需要200元每个月就可以入驻。这样的人才公寓解决了他们在宁工作的实际问题。

但政策也有一定限制,他告诉事长,这样的人才公寓,最多只能租五年。

3

“人才政策”是否需要了解人才需求?

几乎是一夜之间,中国的城市就像从互联网商业模式中得到灵感一样,使出洪荒之力“圈人”:2017年8月28日,江苏省政府为吸引创新人才,要使引进人才的实际收入“等于其工资薪金的税前收入”,意即免除其个人所得税;

随后,武汉又喊出“让大学生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买到房子”的口号,试图用“八折购房”留住大学毕业生;山东济南也推出了“史上最低落户政策”,放宽人才落户条件;而四川成都提出本科以上青年直接“凭毕业证落户”。

这些人才政策,大多都与“住”相关。

有人把这些政策称为“二线城市”的抢人大战,也有人认为是楼市变相松绑。毕竟这些刚毕业的大学生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刚需”。

饶有意味的是,面对这些看起来诚意十足的人才政策,人们的态度并非一味接受。11月,康居集团发布公寓样板间照片后,有媒体在微博上组织了投票。

结果却是,接近6成的投票者选择了不会入住。理由多来自对环境、独立空间的需求。

深圳对此需求关注的较早,曾在2016年,由市住建局官网发布调查问卷,全面了解在深工作人才群体的住房需求。

当中,包含了基础服务设施、交通条件、空间设置等多项问题,还对人才家庭需求进行详细了解。

从解决居住,到解决居住以外的人才需求,是让“人才住得有尊严”,解决供需矛盾以外的“质”的变化。事长注意到,今年以来,南京多幅地块竞拍涉及人才保障性住房面积的竞争。

政府也出台规定,对部分可建住宅建设面积在5万㎡以上的用地出让时,配建不低于5%的人才安居住房。2017年,计划筹集建设人才安居房共达20万㎡。

相关部门负责人也曾公开表示,这类住房,可视为人才公寓的升级版。也就是说,将更多考虑人才实际的生活需求,关注他们的居住体验。

面对福利满满的人才安居政策,您究竟符不符合标准呢?这三个问题的答案您一定要知悉!

1、人才安居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哪六类?分别都有哪些福利待遇?

2、满足适用对象的您具体可以享受到哪些福利?又如何申领到这些福利呢?

3、如有其它针对人才安居政策的问题,你又该如何得到解决?

一、人才安居适用的六类人才对象

符合条件的六类人才,可以分别享受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五种待遇。

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在岗在职人员。

2、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

3、本市户籍,且住房未达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注:办法中提到的六类人才,可享受购买共有产权房、拿购房补贴、住人才公寓和公租房、领租房补贴等不同待遇。本科毕业在宁就业大学生(25岁以下),可享受每月600-1000元租赁补贴,或申请30平方米公租房。

二、五种安居方式及发放方式

五种安居方式具体指什么?

1、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是指个人与经政府委托,代表政府持有产权份额的公有产权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拥有产权的住房,公有产权人为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国有独资企业。

2、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是指在一定政策期限内,供符合条件的人才免租金或以低于市场租金租赁的住房。

3、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筹集)或者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水平的保障性住房。

4、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和存量房时发放的补贴。

5、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自行租房时发放的补贴。

购房补贴&租赁补贴这样发放

时间为每年的12月,购房当年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40%,第2至5年各发放补贴总额的15%。申请购房补贴前已经在本市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应当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

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每个季度的首月将上个季度租赁补贴发放至人才的个人账户。

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

实物配置:提供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置视房源情况接受申请,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在本市工作不满一年的,享受政策的首年原则上以租赁补贴为主。

货币补贴: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

三、人才安居政策的其它问题

如果符合了要求,你们最关心的一定是:我是南京人,或已买了南京的房子政策还能享受吗?下面这几个问题都说清楚了!

1、我不在主城区可以申请吗?

适用范围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和雨花台区。江北新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人才安居办法。

2、人才安居的政策享受期有多长?

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享受期为5年,其中共有产权房、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期,期满不得再次申请;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满5年的,通过绩效评价的B类人才和进阶到D类及以上的人才,可申请续增一期。人才安居政策最多享受两期。

3、申请人才安居政策对住房有要求吗?

本市户籍的,住房须未达本办法对应的安居标准。

非本市户籍的,须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本市户籍且住房不达标的人才只能选择租赁补贴的安居方式,补贴金额按照人才安居标准面积和原房面积的差额计算。

4、哪些住房认定为人才的原有住房呢?

原有住房面积是指:

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转让或被征收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或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房);已购买或已安置的征收拆迁安置房屋;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

5、已享受南京其他人才安居政策的,能申请吗?

已享受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且政策享受期满的,不可重复享受本办法的人才安居政策;仍在政策享受期内的,租赁补贴可按照本办法调整,其他安居方式按照原规定执行。

已享受本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可申请租赁补贴,与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时间合并计算,购买过本市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6、企业可以自建人才安居住房吗?

人才安居住房以区、园区等产业载体建设为主。

新引进的、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的企业,在满足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专项配套建设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及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在满足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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