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店火了,金融民工五答罗敏总的“回应一切”

趣店火了,金融民工五答罗敏总的“回应一切”
2017年10月23日 11:55 九卦金融圈

文/尔东申,本文是九卦金融圈原创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否则谢绝转载。

九卦姐:这两天朋友圈一篇关于新上市公司的趣店文章被纷纷转发,CEO的回应火了,引发广泛关注,甚至该上市公司不得不出具专门的官方声明,声称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文章所讨论的内容并非完全不实,但有些观点不敢苟同,动不动就扣帽子、上升到“灵魂出卖”层面更是让人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作为一名比较资深的金融民工,试着讨论一下关于消费贷和现金贷的几个问题,欢迎拍砖。

什么是消费贷和现金贷?

必须就讨论对象先作一个界定,以防误解和误伤。可以简单把此类业务分成两类,即有指定消费(交易)和非指定消费(交易)。消费贷的出发点是为了满足金额较高的实物消费需要,比如分期购苹果手机。逻辑照旧是今天花明天的钱,通过信贷产品提前享受产品福利。而现金贷则是在满足信贷需求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即资金直接到达个人账户(而不是商户),信贷需求和流动性需求同时得到满足。

按提供主体分,则可分为银行类和互联网金融类。消费贷款是银行的传统产品,而目前更多是通过信用卡类似消费分期或现金分期产品提供;包括刚上市的那家公司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主体就不一一列举了,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很多都是打着“消费贷”的名义从事着“现金贷”的业务,即钱直接到了借款人的户头。

为什么消费贷和现金贷能火?

还是市场需求真实存在。消费贷和现金贷银行很早就在做了,主要是以信用卡为载体,产品类似消费分期、现金分期以及账单分期。为什么像刚上市的某公司一样的机构能得以蓬勃发展呢?实质还是特定人群对此类业务有需求。

需要指出的是,在各种分期产品在大学校园火起来之前,各家银行向大学生发放信用卡业务被叫停,原因无非是学生群体自控力差、还款能力不足,出现逾期后容易导致社会不良影响等,这也充分说明需求靠堵是堵不住的。而除大学生之外的年轻群体则主要是由于信用记录不全、无职业等原因不满足银行授信要求,无法获取银行信贷服务而不得不转投别家。如果不是以欺诈为目的,针对过份攀比和超前消费类似的行为只能是以培训、教育为主,一棍子打死一大片,硬把合规金融产品戴上原罪的帽子过于牵强。

消费贷和现金贷有没有生命力?

如果不否认需求的存在,那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这个需求是否应当满足,又该如何满足。骗贷行为没有讨论的必要,但不能否认“借到钱”对于那些传统信贷服务未能覆盖的人群的意义。应该讲,消费贷和现金贷业务很好地契合了上述需求。他们本质上都是信用贷款(无抵押非担保),目前都能做到手续简便、快速审批和快速放款。信贷业务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这取决于客户的真实还款能力和财富状况,但对于此类业务而言最重要的是防范欺诈风险。简单讲对于贷款发放机构而言,就是找对客户。

问题是怎么找到对的客户,而答案是可能的。传统银行的标准无非是客户主动自我增信,包括资产、职业、收入和学历等等。而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依据客户的购物习惯、生活行为甚至生活圈子进行授信,甚至不良的表现比传统银行业务还要好,比如微粒贷。而客户群找准了,针对不同的需求或服务进行定价,用收益覆盖成本就无可厚非了。

消费贷和现金贷是不是高利贷?

关于高利贷的认定已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高利贷主要是指价格畸高的信贷行为,在上述价格范围内的借贷产品不属于高利贷。但除此外最容易引起争议的是目前包括银行在内的一些产品收费项目,比如信用卡逾期滞纳金、分期手续费。对大多消费者而言并不明白各收费项目有什么不同,只会简单将所付出的资金去除本金,很多关于信用卡业务的投诉均来源于此。

消费贷和现金贷的隐忧倒底是什么?

打击“吃人”的高利贷应当刻不容缓地击出重拳,非持牌金融机构干金融机构的业务应该立即取缔,甚至持牌不规范经营都应该考虑摘牌。但凡事过犹不及。首当其冲的隐忧恰恰不是打压包括“裸条”在内的各种高利贷、不规范的信贷行为,而是警惕商业银行的放贷冲动。今年6月28日,中国银监会联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下称26号文),要求各地金融办和银监局要在前期对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并逐步消化存量业务。

不让网贷机构做了,“正规军”自然就跟上了。对于眼前利差收窄、不良攀升的商业银行而言,消费贷业务的金额小、客户分散且收益率高,绝对是一块“肥肉”。从公开的信用卡数据不难看到,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卡量和透支额度都呈两位数增长,浦发银行半年同比涨幅甚至高达120%。

现行征信体系建设和完善的紧迫性值得关注。由近及远来看,首先商业银行内部授信体系就需要打通。借记卡和信用卡、对公和零售的数据首先要实现实时共享。表面看这是件小事,但对于系统庞大的银行而言是个大工程,事实上很多商业银行截止目前都还没有做到。自然就可能出现客户消费贷逾期,但又给他发了一张新的信用卡的情况。其次是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息互联。当下客户“共债”的情况是愈演愈烈,而且银行根本查不到客户在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借贷信息,很多消费者“拆东墙补西墙”,实在不行就只好“跑路”。

现金贷业务需要限制。即针对非指定交易的信贷业务应该从信贷总额、增长速度以及发放主体进一步予以限制。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贷基于真实交易,资金不直接支付给客户,因而相对安全。当然消费信贷也存在“套现”的可能性,但毕竟流程环节长、难度较大。

监管机构也注意到现金贷业务隐含的风险,今年印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要求清理现金贷业务。但除了文件提到的校园贷和网络借贷之外,银行的类似业务也需要引起重视。在现行支付体系下,需要将贷款变现的需求实质上是在减少的。很多人选择现金贷业务的真实需求都是为了掩盖其非真实交易的目的。有指定用途的消费贷尚且不能完全证明客户有真实消费,而现金贷产品资金一旦转入客户账户,银行实质上没有任何有力的风控手段了。一些股份制银行采取过让客户提供发票等凭据用以证实其消费行为真实,但实质上可操作性不强,也难起到真正的风险控制作用。

最后聊两句关于刚上市的那家公司。创始人少年英雄值得点赞,但产品特性和业务模式并不领先是事实。而且快速积累的客户是在不断成长和转化的,可持续增长能力恐怕要打个问号。

从CEO直接“回复一切”的回复来看,成长真的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编辑:蘅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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