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银监会现金贷整顿七项原则及启示

解读银监会现金贷整顿七项原则及启示
2017年12月01日 21:02 九卦金融圈

文 / 南粤一派(九卦金融圈专栏作者) 本文是九卦金融圈原创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否则谢绝转载。

引言

现金贷风波后,银监会首次就现金贷、网络小贷监管发声。

12月1日,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在回答记者关于现金贷、网络小贷的提问时表示,下一步现金贷业务会被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相关整治要求将于近期形成文件下发。

银监会现金贷整治七大原则

冯燕表示,下一步对于现金贷整治工作有七大原则。

01  要求发放贷款主体必须持有放贷业务相关牌照,对没有经过批准的非法放贷业务和机构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取缔。

02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当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利率有关规定的贷款。

03 各类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04 各地小贷公司监管部门暂时不得新批网络小贷公司,不得新批小贷公司跨省开展小贷业务。下一步对存量机构和业务将集中进行规范整顿,相关部门也正在制定网络小贷公司风险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

05 各类机构要遵守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使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危机。

06 各类机构应当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共债、欺诈的因素,加强风险防控。特别是多头借贷、重复授信、以贷养贷。

07 要求各类机构要加强客户信息的保护,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个人的信息。

解读七大原则

银监会官员这次在明确了现金贷的定性,并没有对现金贷进行一刀切,而是在肯定其积极作用的同时,加与规范引导,以期达到市场规范和良性发展。一方面对原有的现金贷有给予一定容忍度,平稳过度并进行逐步规范,另一方对现金贷回归金融本质,强调场景和合理用途,南粤一派有几点浅显的解读和对发展机会的几点启示。

一、对现金贷进行定性。现金贷的“三无”,无交易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和无客户限定,导致业务发展过程中,一些开展现金贷业务机构业进入了灰色地带,出现了诸如高利借贷、无牌经营涉嫌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等问题,但同时也强调现金贷在满足部分群体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作用。

二、强调持牌经营,但不禁止与助贷机构合作。对于没有经过批准从事非法放贷业务的机构要进行严厉打击和取缔。限制的是无牌照直接放贷的机构,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助贷机构合作,助贷机构推荐客户,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不在禁止之列。

三、利率要低于36%。目前北京、广州等地已经将36%的综合价格作为监管的容忍值。

四、小贷要属地化经营。目前各地金融办发放的互联网小贷牌照全国经营业务已经成为过去时,监管设想小贷公司的存在应该服务当地普惠金融为特色,防范跨区金融风险。

五、强调客户识别,合理授信。一方面需要开展现金贷的机构识别客户,如信用记录的缺失、共债、欺诈防止多头借贷、重复授信、以贷养贷;另一方面防范行业风险进而造成对经济的冲击。

六、强调客户的消费者权益。不得进度暴力催收、不得泄露客户信息等。

对于目前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机构可能有哪些启示?

一、各银行特别是小银行、民营银行提供资金等方式与小贷公司合作、助贷机构合作并没有本次的整顿之列,但金融机构不能进行风险外包,其他机构推荐客户属于合规的商业行为。

二、长尾客户服务不足,留下发展空间。本次对于超过36%的利率进行整顿,对于下沉的长尾的客户具有较大影响,现金贷机构对于这块市场的客户识别具有较大的发展机会。

三、现金贷不良资产管理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目前现金贷的不良资产仍没有很好的手段进行解决,在与法院、仲裁等合作框架内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