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案”追访:案发地聊城高利贷猖獗

“辱母案”追访:案发地聊城高利贷猖獗
2017年03月27日 19:05 华夏时报

华夏时报实习记者 吕方锐 聊城报道

一起轰动全国的“辱母杀人案”引发了针对高利贷、警方、法院等多方的争议。《华夏时报》记者走访聊城了解到,民间借贷生意在当地十分普遍,甚至有中小企业一边借贷、一边放贷;有些民间借贷公司以“担保”之名吸收公众存款放贷,最终跑路。

据聊城某县银行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前中小企业在银行申请贷款,只要账面数据过得去,获批的可能性就很大。2013年后爆发多起违约风险事件,当地银行开始收紧中小企业贷款,对申贷企业严格审核。伴随银行政策的转向,很多企业资金流转出现问题,民间借贷的生意兴起。

另有山东借贷行业知情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地县级银行普遍存在“抽贷”现象,即银行认为企业经营出现问题后,在还未到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期间,提前收回贷款的行为。同时有银行考虑到企业经营风险,在企业还完前一笔贷款后,不再向企业贷款。地方中小企业常常因为银行抽贷或停贷导致资金周转不灵,只能寻求民间借贷维持生意。

当地还存在部分挂“担保”之名行“民间借贷”之实的公司,以远高于银行利息的利率吸收民众存款。其中聊城市东阿县盛大置业开出12%的年利率,并与出资民众签订借款合同、入股协议等。2015年聊城当地出现了担保公司“跑路潮”,其中东阿县盛大置业资金链断裂,老板不知所踪,涉及民众三四百人,资金4700万。

另有某银行工作人员曾经手“辱母杀人案”当事人苏银霞的贷款,他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当地很多小企业一边从银行贷款或其他渠道筹款,一边从事放贷生意,赚取息差。他认为苏银霞也牵涉其中。

前述知情人士还表示,民间借贷正常催收可以要求法院执行,但一方面高出规定部分利率所得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执行周期过长,影响民间借贷业务的资金周转。同时借款的企业主也不愿走法律程序,虽然当时来看可以少偿还,但长远来看就失去了民间借贷这条最后的融资渠道。

他还表示,民间债务纠纷频发,派出所民警对于债务催收行为,向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认识的某位借款人因欠款十几万被催熟人员扣留,报警后警察留下几句话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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