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应该解决什么问题?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应该解决什么问题?
2017年07月10日 18:05 华夏时报

最近有媒体报道,五年一次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在近期召开,会议将着重讨论改变目前中国金融分业监管带来的跨市场监管难题,通过建立协调监管的机制,确保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关于召开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说法去年就有,但一直未成行,按照大概每五年召开一次的惯例,尽管尚没有权威机构确认,今年召开该会议的可能性很大。

目前舆论关注此次会议的主题还是在金融监管架构的改革,以适应金融业的变革,尤其是各金融业态的融合,传统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已经不适应目前金融业发展的形势。建立适应时代发展的金融监管架构的另一个目的是防范由于金融业最近几年杠杆过高,刚性兑付严重所蕴含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目前的金融监管最明显的弊端是监管竞争,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监管和发展是一对矛盾,中国的金融业要发展,这是政府机构的使命,但是作为金融业而言,短期来讲,如果放松监管就可能促使一个行业发展更快;监管过于严厉,就会让行业发展受限。而在短期内,谁也不能判断某个新的金融创新到底监管到何种程度。

在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下,又存在“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惯例,谁的领域发展快,就是谁的功绩,发展慢的行业监管部门就会受人责备。这样就很容易形成短期大家竞相放松监管的情况,这是导致最近几年金融业通道业务盛行、监管套利、金融业杠杆高企的主要原因。

关于未来的金融监管构架,目前舆论逐渐由此前讨论的合并三会成立金融监管委员会的模式,转向由央行主导的金融监管协调模式。这个方案事实上只是原来央行牵头的金融协调机制的基础上的一个强化版,只不过此前的模式责权利不明确,在现行政府体制之下,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如何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其实是一个难度比较大的问题,有媒体报道可能是在央行内部设立一个专门的部门负责与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协调。这样类似的机构其实已经有先例,比如目前已经成熟运行的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但是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只是一个议事咨询机构,不存在行政职能。

未来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关键是要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比如定期在一行三会之间就重大金融形势进行讨论和协调,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对跨市场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对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的政策协调和行动配合,提高风险应对处置能力等等。

更为现实的问题是,在这个机制之下,要对某些机构采取处置措施,这就涉及到某些监管机构属下的金融机构的利益,甚至要动了某些机构的奶酪,如果监管协调机制没有一定的行政职能是难以行使职权的。因此笔者认为,目前大家设想的金融监管机制的强化版也很难承担这样的任务。

另外,目前中国金融业亟须解决的问题不仅仅是金融监管体制的问题,而是某些更为根本的问题需要厘清:比如如何解决中国经济中出现的严重的脱实向虚问题,金融业在资源分配中占比过大如何解决;中国的金融业到底如何服务实体经济;为了服务实体经济,目前以国有金融为主的金融机构该如何改革,如何解决激励不相容的问题;中国目前金融杠杆过高,企业债务负担沉重,其实不仅仅是金融的问题,而更是财政纪律的问题,是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改革问题;中国金融业长期存在的刚性兑付问题其实是一个体制问题,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预算软约束问题才是根本的。再比如如何认识科技跟金融业的融合,如何监管科技金融,赋予地方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否可行等等。

所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这样高规格的会议不要仅仅流于解决“术”的问题,而更应该在“道”的问题上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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