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与中石化炼销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大商所与中石化炼销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7年11月09日 21:05 华夏时报

华夏时报记者 叶青 北京报道

11月8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与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炼销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共同开发能源化工类期货品种、促进大型国企更好参与期货市场保值增值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对此,中国石化炼销公司总经理胡伟庆、大商所总经理王凤海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中国石化炼销公司副总经理邓铭波和大商所副总经理朱丽红代表双方在合作协议上签字。王凤海在致辞中表示,在品种开发和市场维护的过程中,大商所深切感受到,无论是加快期货品种研发及上市进程,还是促进期货市场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服务实体产业,都亟需依托龙头产业企业的专业力量。

据记者了解,此次与中国石化炼销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大商所与“中”字头超大型国有企业在期货品种研发、市场培育等方面签署的第一个战略合作协议,开启了大商所品种研发领域的新篇章,更是交易所服务国有大型企业发展的新典范。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双方将全面合作,加快推进相关能源化工类期货品种早日上市;同时,进一步促进中国石化等超大型国企、央企对期货市场的利用。

胡伟庆在致辞中表示,中国石化炼销公司是中国石化下属全资子公司,全面负责中国石化系统内28家炼厂液化石油气产品的统一销售。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石化炼销公司始终关注期货市场的发展,大商所化工类期货品种体系相对完善,市场运行稳健,发展成绩有目共睹。前期,中国石化炼销公司与大商所保持着密切接触,希望双方能够在期货品种开发、合约及制度设计、市场培育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推进石化行业创新销售模式、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中国商务部11月8日发表公告指出,2018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4242亿吨,约相当于285万桶/日,远高于2017年的9173万吨。商务部称,现在可以开始申请配额。

业内人士表示,商务部没有详细说明哪些企业可以申请配额,但应该是以独立炼厂为主。

此外,据了解,中国石化炼销公司是我国最大的液化石油气销售企业,专注于石油炼制产品的研发、运输、销售与服务,在市场研究、仓储物流等方面具有雄厚基础和丰富经验。2007年,大商所上市了第一个化工期货品种——LLDPE期货,实现了由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向综合性商品期货交易所的转变。

十年来,在国家相关部委、行业协会以及中国石化炼销公司等产业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大商所陆续上市了PVC、PP等化工品种,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塑料期货市场,2016年大商所化工类期货品种成交量2.36亿手、成交额9.16万亿元、日均持仓量83万手。

市场人士表示,石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具有产业链长、品种众多、市场规模大等特点,上市期货品种潜力巨大。大商所与中国石化炼销公司等超大型国企的合作,有助于加快相关品种研发上市进程,吸引大型国企更好地参与和利用期货市场,对于优化期货市场参与者结构、提高市场运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上市更多的能源化工期货品种有助于为产业企业提供避险渠道,提升行业避险能力,促进国有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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