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3个月内两度被罚 母公司国联证券恐受连累

华英证券3个月内两度被罚 母公司国联证券恐受连累
2017年11月13日 10:48 江苏金融圈

作者|申不怵

因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受托管理和信息披露问题,华英证券又一次被证监局处罚。

近日,四川证监局对华英证券出具警示函,指出华英证券作为崇州是兴旅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州兴旅”)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14兴旅债)的主承销商及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5兴旅债)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未能有效监督崇州兴旅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同时未能有效监督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且年度受托事务管理报告披露信息与实际不符。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华英证券3个月内因类似事情第二次被罚。

今年8月21日,江苏证监局网站曾公布了对华英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当时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江苏金鑫建材作为一款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人,没有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而是将部分募集资金挪作他用。

作为受托管理人的华英证券,在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出具的《江苏金鑫建材有限公司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均披露发行人——金鑫建材已按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观察前后两次被罚,华英证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均出现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可见其在这方面的管理有巨大漏洞。

之前小强就曾分析过,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不需要特别严格的审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几乎完全依赖发行人以及证券公司这样的中介机构,在这两件事事情上,华英证券的职能缺失,将使投资者利益“裸奔”。

而频繁的被罚,可能会给券商在分类评级时带来扣分的风险,这也是证券公司比较看重的。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新修订《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的,每次扣0.5分;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在辖区内通报,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每次扣1分。

作为国联证券旗下全资子公司,华英证券在证券分类中是与国联证券合并评价,其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是否会被扣分还是未知,但势必会对母公司产生不好的影响。

(草媒公社成员自媒体,原创内容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