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拟7.2亿大手笔收购重庆笛女传媒

幸福蓝海拟7.2亿大手笔收购重庆笛女传媒
2017年11月21日 11:12 江苏金融圈

作者:包希仁

日前,幸福蓝海对外宣称,公司拟以7.2亿元现金收购重庆笛女阿瑞斯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笛女传媒”)80%股权。此次次交易标的股权交割前,笛女传媒将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此次交易完成后,笛女传媒将成为幸福蓝海的控股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笛女传媒是一家以影视产品策划、投资、制作及发行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文化产业公司,制作并发行了《母亲母亲》、《雾都》、《双枪老太婆》、《我的仨妈俩爸》等影视剧,建立了包括中央电视台、各省市级卫视、网络新媒体在内的传统媒体及新兴媒体全面覆盖的多渠道市场发行网络。

公告信息显示,2016年和2017年前七月,笛女传媒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2亿元和5583.98万元,净利润为5117.78万元和894.94万元。同时笛女传媒管理层股东向幸福蓝海保证并承诺,此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期为5年,各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非经常性损益中与影视剧相关的政府补贴和奖励)分别为7500万元、1.6亿元、2.55亿元、3.55亿元和4.6亿元。

此次收购的风险主要是笛女传媒的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无法按照预期实现的风险。另外还有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目前笛女传媒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其主要原因系所处影视剧制作行业特点所致,若笛女传媒的应收账款继续增加或无法及时收回,将其公司的经营资金产生重大压力,从而对经营情况产生较大影响。

不过,现阶段笛女传媒已持续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应收款回款情况较为良好,随着标的公司出品的多个电视剧产品的发行、播出,后续项目陆续回款将进一步改善标的公司的财务资金状况。

幸福蓝海表示,通过此次交易,将提升公司电视剧业务规模及竞争力,助力公司实现电视剧业务的跨越式发展。未来,公司将巩固现有电视剧制作、发行业务的竞争优势,充分整合笛女传媒在电视剧业务领域的能力、资源优势,继续强化制作能力和发行能力,并对作品题材进行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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