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百特财务造假五大事,陆永曾当选最受尊敬董事长

雅百特财务造假五大事,陆永曾当选最受尊敬董事长
2017年12月18日 13:19 江苏金融圈

作者| 赵士勇 包希仁

中国证监会对江苏雅百特的处罚尘埃落定,公司上周末公告,已经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详情见【江苏金融圈】5月16日评论文章《盐城这家上市公司惹怒了证券界,证监会发飙却只能做这些》)。

盐城这家上市公司惹怒了证券界,证监会发飙却只能做这些

绿大地、南纺股份、北大荒、欣泰电器、保千里、尔康制药。。。。。一波又一波的上市公司造假,已使我们艰于视听,难于呼吸,哪里还有什么言语,但我们还在这样的世上活着,还是觉得有再写一点东西的必要。

1.雅百特造假案五大奇葩事

造假年年有,可是雅百特却能做的让人耳目一新,我们先来看看雅百特造假案有哪些特点。

首先,跨国造假惊动外J部。

雅百特已经不满足于在国内小打小闹,而是跑到了国外,选了一个不甚发达的国家巴基斯坦。

这么做的目的很明显,就是让你们没办法去查,无论是监管部门、中介机构还是媒体,谁会轻易跑到巴基斯坦去调查项目。为了掩盖虚假事实,让大家深信不疑,他们甚至伪造外国政要信函,最后连外J部都要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这个事,让中国在国际上丢脸,让中国企业在国际上蒙羞,简直罪不容诛!

而我们就发现,一些上市公司特别喜欢把子公司或项目放在偏远地区,甚至百度地图都无法查找,我们如何对这些项目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监管?

第二,千方百计阻挠调查工作。

随着案件一步步明晰,证监会调查人员发现,雅百特的很多走账公司和供应商都是空壳公司,所以调查人员要求雅百特提供供应商的联系方式,雅百特一直在推托。甚至还放出“烟雾弹”以忽悠调查人员,拖延时间。

后来在调查取证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子,看到调查人员在电脑中调取文件,他立马就去把店铺的电闸给关了,他说,这是他的隐私,证监会无权调取。后来经过询问才发现,他是参与造假的核心人物李某。

陆永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年会上演讲

第三,事到临头还嘴硬。

2017年4月7日雅百特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5月12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而在5月9日,雅百特在网络平台举办的业绩说明会中,对于投资者关于上市公司虚增利润的提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陆永竟然还敢拍着胸脯说不存在造假,这种事到临头还死不认账的心理素质,让人叹为观止。

第四,对揭露造假的媒体进行“碰瓷”。

雅百特的调查结果公布之后,草媒财经连发多文对此案进行客观评析。没想到,雅百特竟然此时自尊心爆棚,两次向草媒财经发律师函,污蔑草媒财经是“受某些人委托发布此类消息”,“涉嫌串通不良媒体撰稿人恶意操控打压雅百特股价”,还让草媒财经主动坦白“串通行为”。

盐城这家上市公司为啥能上外J部记者会?

笔者也干了10来年记者,碰到的各种奇葩也数不胜数,但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无厘头的“碰瓷”行为,本来考虑告他们诽谤的,后来想想他们现在已经够惨,就不给他们添乱了。

第五、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有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然而事实上,这两套监督机制对于雅百特的重大造假的监督中毫无作为。

如果说监事会成员完全听老板的也就算了,涂振连、赵阿平、单少芳三位独立董事都是有一大堆牛逼头衔的财务审计、法律人士,你们的专业水平去哪了?等事发之后,三位独董脚底抹油辞职了,理由竟然是“工作繁忙”,你们怎么不说是“水平太差”或“胆子太小”呢?

2.雅百特不退市法理难容

在第二天,江苏雅百特董事长陆永又发表了对公司广大投资者及全体员工的公开致歉信,大致内容可用四个痣概括:全认,会改。

对于草媒财经来说,这都不重要,最关键的是雅百特公告中的一句话:公司股票不会因处罚决定而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草媒财经看不明白,这到底是在自责还是得瑟?造假几个亿,几乎相当于一年的净利润,罚款总额才122万,至于市场禁入措施,他们敢这么玩,还在乎这个?

雅百特最终处罚结果一览

一、对雅百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陆永、顾彤莉、施妙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褚衍玲、陈建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李冬明、刘元玲、秦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五、对张峥、潘飞、童敏明、彭玲玲、温世燕、陈冬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

六、对涂振连、赵阿平、单少芳、张庭、王国红、张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七、对陆永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八、对顾彤莉、施妙芳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九、对褚衍玲、陈建辉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这样的处罚已非一例,南纺股份、皖江物流等等大量上市公司重大财务造假案,最后都草草收场,这是对中国证券市场规则的最大羞辱,是对中国依法治市的最大讽刺。

雅百特董事长陆永曾获得最受尊敬董事长称号

而这一切似乎都可以归结于证券法规定的限制。但是在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连年高发,已经对中国资本市场产生重大影响的时候,证券法修法却迟迟不见踪影,立法部门的工作效率难辞其咎。

即便是证券法修法程序复杂,但这并不代表管理层就不能在既有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灵活执法,以便最大限度震慑财务造假违法。

草媒财经认为,根据上海交易所制订的《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二节和第十四章第三节规定,交易所有权因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进行暂停上市或强制终止上市,因此可以通过证监会认定其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再由交易所作出暂停或终止上市决定。

除了“灵活执法”外,证监会还应积极寻求相关有权部门修法或释法,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证监会正在进行的退市制度改革,专门针对投资者反映强烈而又动摇资本市场根本的严重财务造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行为,出台加大处罚力度的“暂行规定”或“立法解释”,规定严重财务造假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予以强制退市。

无论如何,监管部门再也不能在重大财务造假上抱残守缺,不能坐等《证券法》的修订而对已经发生的严重违法行为姑息养奸。

如果雅百特这类公司都不能退市,那中国股市和法律尊严必将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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