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辉:任何时候都要严查境内股价操纵问题

宋清辉:任何时候都要严查境内股价操纵问题
2016年11月23日 07:50 宋清辉

■宋清辉

近日,证监会查处首例利用“沪港通”交易机制跨境实施操纵市场的典型案件。不法投资者唐某博等人绕道香港开立证券账户,借道沪港通交易机制反向操纵A股,非法获利近3亿元,最终难逃法律严惩。

  A股市场和H股市场互通互联本应该是一种融合的进步,但每一次进步都不会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很多事情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有很多不可控的现象发生。

  实际上,利用沪港通操纵A股股价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的行为,但违法者之所以选择这么干,很可能是基于能够躲避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管,结果是这种尝试证明了利用沪港通操纵股价是行不通的。这也给其他有操纵股价想法的人敲响警钟,那就是未来深港通、沪伦通开放后,不要妄想可以借助互通互联的机会去操纵股价或是其他一些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公布首个利用沪港通操纵股价的案例,也表示出相关部门要维护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决心。如果这类人未来通过更为隐蔽的防范操纵股价以实现损人利己,一方面会导致市场信心下降、令市场恐慌,另一方面会导致其他投资者剧烈亏损,会引发投资者的强烈不满。因此,中国证监会此次公布此案件,也是为了震慑更多的投机分子。

  2010年以来,唐某博等人已经多次被证监会行政调查和处罚。算上这一次,他们已经是第6次被捉。对于6进宫的股价操纵者而言,既然多次被调查、惩罚,就意味着他还有很多的操纵行为因缺少证据而顺利躲过,否则他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铤而走险。

  这也同样意味着,处罚成本相对而言对不法分子实在太小,只有在处罚力度超过犯罪成本的情况下,投机者才有可能认输。因此,中国证监会和相关部门不仅应该增多处罚金额,对于行为恶劣、屡教不改的不法分子需要追究金融犯罪的刑事责任。除了对主要操纵人及相关人员处罚外,还需要严惩资金的提供方。

  两地交易制度、交易方式、监管方式的不同,必然会出现诸多投机取巧的可能,这虽然看起来像是一种金融创新,但这种所谓的创新背后存在诸多的漏洞。有些漏洞也许是当时制定规则时的疏忽,后期可以通过颁布新的政策来补上这个漏洞;有些漏洞则无法补上,某一种行为可能会在一边合理,在另一边则不合理。

  实际上我们看到的所谓北上或南下的数据也存在很多不真实性,不少香港券商为了吸引大陆投资者就想出了一个妙招,通过“一年免佣金”的模式让内地投资者来到香港开户,然后利用沪港通这一渠道,使用港股账户来进行A股交易。所以,有时候我们看到所谓的沪股通净流入资金增多也许并不境外增量资金,而是本身就应该在境内市场上的资金借道暂时免费的渠道回流A股市场。

  根据沪港通的资金门槛要求,香港券商通过这种方式争取到的客户往往都是很有经济实力的客户,只要后期提供周到、全面的服务,自然能够获得丰厚的利益。所以可以预计的是,又会有不少香港券商会在深港通开通之后来到内地市场继续揽客,想必佣金大战又会兴起。但在内地市场中,谁要是敢全免佣金,绝对会被严厉罚款、通报批评、业务受限。

  要令这两种不同的市场实现互通互联,就需要两方市场继续相互合作,共同对操纵股价以及其他的不法行为进行监督、打击。但如果我们将借道沪港通实施跨境操纵归于两地交易模式不同话,那么国内还有更多直接在A股当中的交易也涉嫌操纵股价。

  身正不怕影子歪,与其我们纠结于如何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沪港通以及未来“各种通”实施股价操作或其他交易,还不如首先严查内地的各种操纵行为。A股的股价操纵等不法行为解决了,打击借助通道跨境操纵的难题也必然能够迎刃而解。

  (作者系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著有《一本书读懂经济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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